1、《论语》:孔子不被用是因为春秋各诸侯都怕他吗?
博古通今的孔子一生周游列国,到处讲学,但却远远赶不上如今的学术明星风光,更无法像那些学术明星一样赚得盆满钵满。他的一生可以说是穷困潦倒,倒霉透顶,时常在别的国家发出“归欤之叹音”。他晚年更是欲想乘桴槎于海角,隐居于古代所为的蛮夷之地。
而不平的是,他的很多学生却都一个个在政坛为官作宰,意气风发,叱咤风云。虽说“师不必贤于弟子”,但对于积极于用世的孔子来说,你让他的老脸往哪里搁,其尴尬的处境又怎不让他汗颜?所以,我上文说到的,孔子说在家尽孝也是一种为政,恐怕也是他对为政的一种意淫与对自己不能为政的一种自嘲吧。
三千弟子,就有七十二贤人,而且他们当首长的当首长,作统帅的作统帅,权位是那么高。于是就有一种观点出来说,孔子不被用是那些诸侯霸主怕他,怕他有那么多厉害的学生。给小官,与孔子的身份不相配;给大官,又怕孔子为了强行推行他的思想,带领学生乱动,以至动摇国本。既然有人都这么说了,那么他的学生之中到底有些什么厉害角色呢?
先让我们来温习一下《史记》中的一段话:夫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吾不如子房;镇国家,抚百姓,给馈饷,不绝粮道,吾不如萧何;连百万之军,战必胜,攻必取,吾不如韩信。此三人,皆人杰也,吾能用之,此吾所以取天下也。
此三人,皆人杰也,吾能用之,此吾所以取天下也。这是刘邦的自我炫耀之语,更是刘邦的大实话,三个“吾不如”就是他取得天下的根本。以我目前的读书心得,个人觉得孔子的学生中也有三个“吾不如”。
其一,子曰:“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吾不如子贡也。”
对,不错。孔子的张良就是子贡。在孔子看来,子贡可以称之为世外高人,用孔子的话说子贡就是古代中央政府用来供于庙堂之上“瑚琏”——一种玉器。除非有大事,这种玉器是不回轻易拿出来亮相的,因为其具有震慑一方之功效,大才不轻易小用。或许是由于孔子把子贡比喻成瑚琏的原因吧,后世人也多把瑚琏用来比喻定国安邦之才。孔子没有替子贡吹牛,司马迁是佐证,其在《史记》中对子贡更是大书特书,说其是精通内政、外交、工商经济的治国全才。空话少说,下面我们以实例为证。
孔子的祖国鲁国就要被人攻占,火烧眉毛之际,拖着一把老骨头的孔子爱国之心不减,想亲自出马解决,一时间孔子身边的学生怎么劝他也劝不动。这时候,子贡来了,见老师一片赤诚又年老体衰,子贡就连忙说:“老师,我去!”简短的四个字,一下子就让孔子安静了下来。孔子立刻就答应了让子贡去。
真是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子贡在国际间走一遭之后,鲁国立马就稳定了下来。那么他是怎么做的呢?他可没干好事,而是一路挑起战争,在他的挑唆之下,鲁国周边的国家就不断地发生战争,先是吴齐之战,再是越晋之战,最后是吴越之战,而鲁国呢,就这么坐收渔翁之利,发战争财。
其二,子曰:“镇国家,抚百姓,给馈饷,不绝粮道,连百万之军,战必胜,攻必取,吾不如子路也。”
嗯,子路就是孔子的萧何与韩信。在孔子看来,子路既像萧何具有管理国家政务、后勤的才干,又像韩信具有决胜千里行军打仗的才干。
一次,孟武伯来到孔府求人才。因孔子整天仁不仁的说别人,孟武伯一进门就问子路是否懂得仁道,是否是一个仁人。孔子很顽皮竟然说不知道,估计是有些生气吧——我这么好的弟子你都不了解,竟然那么多废话。这孟武伯可没有像他的父亲一样任由孔子欺负,上次问孝道他的父亲被孔子弄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或许是求贤心切,亦或是孟武伯早就看上了子贡,他可没有像他的父亲一样随便饶过孔子,而是紧追不舍地又问。俗话说好女缠男,这孔子也怕缠男,孔子见自己冷漠的态度竟然没有打发掉孟武伯,也不好意思紧摆谱,于是就推心置腹地对孟武伯说:“由也,千乘之国,可使治其赋也!”千乘之国,在古代可是大国。赋,古代指的是赋税、军事的征调,乃至政治、经济、军事联合为一的制度。由此可知,子路也是个大才,可备大臣之数。
更难能可贵的是,子路在人们的印象中还很忠诚。上文谈到,孔子晚年因不得志想乘桴槎到海外过隐居生活,在谈到他的这种想法时,他说了一句话:“从我者,其由与?”意思是说,我去隐居,愿意跟从我的人大概只有仲由(子路的名字)一个人吧。子路听说后,大喜。我想,如果是一般的人能够喜得起来吗?车子,房子,票子,位子,女子,哪一样又是人们愿意轻易舍弃的呢?一般的人会愿意舍弃这些去过那清苦的隐居生活吗?而子路,一听说就大喜,没有经过半点思考。为了忠诚,他可视前程功名如粪土啊!
其三,子曰:“有教无类。”
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
有教无类什么意思?意思是指,不因为贫富,贵贱,智愚,善恶等原因把一些人排除在教育对象之外,对谁都可以进行教育,都能被教化得好。孔子嫁女儿这件事,就是对孔子这种思想最好的例证。孔子竟然把女儿嫁给一个因不守信用而被判刑坐过牢的人,这个人就是公冶长。这个人精通鸟语,有兴趣的人,可以查阅资料去了解一下他的事迹,这里不多述。
从中我们也可以看出,孔子真能够感化人外,也是一种对于特殊人才的爱惜。孔子不但爱惜他们,还肯于向他们学习,这也就是孔子所说的,三人行,必有我师焉。经常能够看到别人的长处,和自己不如人之处,并不断的向别人学习,是孔子最大的优点。有识人之明的人,往往都会赢得更多的知遇之恩,况且又善于虚心求教的孔子,如面临困难需要帮助,孔子那些对他怀有知遇之恩的有特殊才能的学生,又怎会不愿意去帮他一把呢?
吾不如子贡,吾不如子路,吾不如其他许许多多的人(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这就是孔子的三个吾不如,是不是比刘邦更厉害,更虚心呢?虚心的人,最能得人心,得人心者得天下,如此厉害的人,又有谁不怕呢?
2、汪曾祺讲《边城》:有没有一个翠翠?
沈从文和他的《边城》
文/汪曾祺
《边城》是沈从文先生所写的唯一的一个中篇小说。说是中篇小说,是因为篇幅比较长,有六万多字;还因它有一个有头有尾的故事——沈先生的短篇小说有好些是没有什么故事的,如《牛》《三三》《八骏图》……都只是通过一点点小事,写人的感情、感觉、情绪。
《边城》的故事其实也很简单:茶峒山城一里外有一小溪,溪边有一弄渡船的老人。老人的女儿和一个兵有了私情,和那个兵一同死了,留下一个孤雏,名叫翠翠,老船夫和外孙女相依为命地生活着。
茶峒城里有个在水码头上掌事的龙头大哥顺顺,顺顺有两个儿子,天保和傩送,两兄弟都爱上翠翠。翠翠爱二老傩送,不爱大老天保。大老天保在失望之下驾船往下游去,失事淹死;傩送因为哥哥的死在心里结了一个难解疙瘩,也驾船出外了。雷雨之夜,渡船老人死了,剩下翠翠一个人。傩送对翠翠的感情没有变,但是他一直没有回来。
就这样一个简单的故事,却写出了几个活生生的人物,写了一首将近七万字的长诗!
因为故事写得很美,写得真实,有人就认为真有那么一回事。有的华侨青年,读了《边城》,回国来很想到茶峒去看看,看看那个溪水、白塔、渡船,看看渡船老人的坟,看看翠翠曾在哪里吹竹管……
大概是看不到的。这故事是沈从文编出来的。
有没有一个翠翠?
有的。可她不是在茶峒的碧溪岨,是泸西县一个绒线铺的女孩子。
《湘行散记》里说:
……在十三个伙伴中我有两个极好的朋友。……其次是那个年纪顶轻的,名字就叫“傩右”。一个成衣人的独生子,为人伶俐勇敢,稀有少见。……这小孩子年纪虽小,心可不小!同我们到县城街转了三次,就看中一个绒线铺的女孩子,问我借钱向那女孩子买了三次白棉线草鞋带子……那女孩子名叫“翠翠”,我写《边城》故事时,弄渡船的外孙女,明慧温柔的品性,就从那绒线铺小女孩脱胎出来。
她是泸西县的么?也不是。她是山东崂山的。
看了《湘行散记》,我很怕上了《灯》里那个青衣女子同样的当,把沈先生编的故事信以为真,特地上他家去核对一回,问他翠翠是不是绒线铺的女孩子。他的回答是:
我们(他和夫人张兆和)上崂山去,在汽车里看到出殡的,一个女孩子打着幡。我说:这个我可以帮你写个小说。
幸亏他夫人补充了一句:“翠翠的性格、形象,是绒线铺那个女孩子。”
沈先生还说:“我平生只看过那么一条渡船,在棉花坡。”那么,碧溪的渡船是从棉花坡移过来的。棉花坡离碧溪岨不远,但总还有一个距离。
读到这里,你会立刻想起鲁迅所说的脸在那里,衣服在那里的那段有名的话。是的,作家酝酿人物形象和故事情节是一个很复杂的过程。
一九五七年,沈先生曾经跟我说过:“我们过去写小说都是真真假假的,哪有现在这样都是真事的呢。”
有一个诗人很欣赏“真真假假”这句话,说是这说明了创作的规律,也说明了什么是浪漫主义。翠翠,《边城》,都是想象出来的。然而必须有丰富的生活经验,积累了众多的印象,并加上作者的思想、感情和才能,才有可能想象得真实,以至把创作变得好像是报导。
沈从文善于写中国农村的少女。沈先生笔下的湘西少女不是一个,而是一串。
三三、夭夭、翠翠,她们是那样的相似,又是那样的不同。
她们都很爱娇,但是各因身世不同,娇得不一样。三三生在小溪边的碾坊里,父亲早死,跟着母亲长大,除了碾坊小溪,足迹所到最远处只是在堡子里的总爷家。她虽然已经开始有了一个少女对于“人生”朦朦胧胧的神往,但究竟是个孩子,浑不解事,娇得有点痴。
夭夭是个有钱的桔子园主人的幺姑娘,一家子都宠着她。她已经订了婚,未婚夫是个在城里读书的学生。她可以背了一个特别精致的背篓,到集市上去采购她所中意的东西,找高手银匠洗她的粗如手指的银链子。她能和地方上的小军官从容说话。她是个“黑里俏”,性格明朗豁达,口角伶俐。她很娇,娇中带点野。
翠翠是个无父无母的孤雏,她也娇,但是娇得乖极了。
用文笔描绘少女的外形,是笨人干的事。沈从文画少女,主要是画她的神情,并把她安置在一个颜色美丽的背景上,一些动人的声音当中。
“……为了住处两山多竹篁,翠色逼人而来,老船夫随便给这个可怜的孤雏,拾取了一个近身的名字,叫做翠翠。
翠翠在风日里长养着,把皮肤变得黑黑的,触目为青山绿水,一对眸子清明如水晶,自然既长养她且教育她。为人天真活泼,处处俨然如一只小兽物。人又那么乖,和山头黄麂一样,从不想到残忍事情,从不发愁,从不动气。平时在渡船上遇陌生人对她有所注意时,便把光光的眼睛瞅着那陌生人,作成随时都可举步逃入深山的神气,但明白了面前的人无心机后,就又从从容容来完成任务了。
风日清和的天气,无人过渡,整日长闲,祖父同翠翠便坐在门前大岩石上晒太阳;或把一段木头从高处向水中抛去,嗾使身边黄狗从岩石高处跃下,把木头衔回来;或翠翠与黄狗皆张着耳朵,听祖父说些城中多年以前的战争故事;或祖父同翠翠两人,各把小竹作成的竖笛,逗在嘴边吹着迎亲送女的曲子,过渡人来了,老船夫放下了竹管,独自跟到船边去横溪渡人。在岩上的一个,见船开动时,于是锐声喊着:
“爷爷,爷爷,你听我吹,你唱!”
爷爷到溪中央于是很快乐的唱起来,哑哑的声音,振荡在寂静的空气里,溪中仿佛也热闹了些。实则歌声的来复,反而使一切更加寂静。 ”
篁竹、山水、笛声,都是翠翠的一部分。它们共同在你们心里造成这女孩子美的印象。
翠翠的美,美在她的性格。
《边城》是写爱情的,写中国农村的爱情,写一个刚刚进入青春期的农村女孩子的爱情。这种爱是那样的纯粹,那样不俗,那样像空气里小花、青草的香气,像风送来的小溪流水的声音,若有若无,不可捉摸,然而又是那样的实实在在,那样的真。这样的爱情叫人想起古人说得很好,但不大为人所理解的一句话:思无邪。
沈从文的小说往往是用季节的颜色、声音来计算时间的。
翠翠的爱情的发展是跟几个端午节连在一起的。
翠翠十五岁了。
端午节又快到了。
传来了龙船下水预习的鼓声。
蓬蓬鼓声掠水越山到了渡船头那里时,最先注意到的是那只黄狗。那黄狗汪汪的吠着,受了惊似的绕屋乱走;有人过渡时,便随船渡过河东岸去,且跑到那小山头向城里一方面大吠。
翠翠正坐在门外大石上用棕叶编蚱蜢、蜈蚣玩,见黄狗先在太阳下睡着,忽然醒来便发疯似的乱跑,过了河又回来,就问它骂它:
“狗,狗,你做什么!不许这样子!”
“可是一会儿那远处声音被她发现了,她于是也绕屋跑着,并且同黄狗一块儿渡过了小溪,站在小山头听了许久,让那点迷人的鼓声,把自己带到一个过去的节日里去。”两年前的一个节日里去。
作者这里用了倒叙。
两年前,翠翠才十三岁。
这一年的端午,翠翠是难忘的。因为她遇见了傩送。
翠翠还不大懂事。她和爷爷一同到茶峒城里去看龙船,爷爷走开了,天快黑了,看龙船的人都回家了,翠翠一个人等爷爷,傩送见了她,把她还当一个孩子,很关心地对她说了几句话,翠翠还误会了,骂了人家一句:“你个悖时砍脑壳的!”
及至傩送好心派人打火把送她回去,她才知道刚才那人就是出名的傩送二老,“记起自己先前骂人那句话,心里又吃惊又害羞,再也不说什么,默默地随了那火把走了”。到了家,“另外一件事,属于自己不关祖父的,却使翠翠沉默了一个夜晚”。这写得非常含蓄。
翠翠过了两个中秋,两个新年,但“总不如那个端午所经过的事甜而美”。
十五岁的端午不是翠翠所要的那个端午。“从祖父和那长年谈话里,翠翠听明白了二老是在下游六百里外沅水中部青浪滩过端午的。”未及见二老,倒见到大老天保。大老还送他们一只鸭子。
回家时,祖父说:“顺顺真是好人,大方得很。大老也很好。这一家人都好!”翠翠说:“一家人都好,你认识他们一家人吗?”祖父不明白这句话的意思所在,聪明的读者是明白的。路上祖父说了假如大老请人来做媒的笑话,“翠翠着了恼,把火炬向路两旁乱晃着,向前怏怏的走去了”。
“翠翠,莫闹,我摔到河里去了,鸭子会走脱的!”
“谁也不稀罕那只鸭子!”
翠翠向前走去,忽然停住了发闷:
“爷爷,你的船是不是正在下青浪滩呢?”
这一句没头没脑的问话,说出了这女孩子的心正在飞向什么所在。
端午又来了。翠翠长大了,十六了。
翠翠和爷爷到城里看龙船。
未走之前,先有许多曲折。祖父和翠翠在三天前业已预先约好,祖父守船,翠翠同黄狗过顺顺吊脚楼去看热闹。翠翠先不答应,后来答应了。但过了一天,翠翠又翻悔,以为要看两人去看,要守船两人守船。
初五大早,祖父上城买办过节的东西。翠翠独自在家,看看过渡的女孩子,唱唱歌,心上浸入了一丝儿凄凉。远处鼓声起来了,她知道绘有朱红长线的龙船这时节已下河了。细雨下个不止,溪面一片烟。将近吃早饭时节,祖父回来了,办了节货,却因为到处请人喝酒,被顺顺把个酒葫芦扣下了。
正像翠翠所预料的那样,酒葫芦有人送回来了。送葫芦回来的是二老。二老向翠翠说:“翠翠,吃了饭,和你爷爷到我家吊脚楼上去看划船吧?”
翠翠不明白这陌生人的好意,不懂得为什么一定要到他家中去看船,抿着小嘴笑笑。到了那里,祖父离开去看一个水碾子。翠翠看见二老头上包着红布,在龙船上指挥,心中便印着两年前的旧事。黄狗不见了,翠翠便离了座位,各处去寻她的黄狗。在人丛中却听到两个不相干的妇人谈话。谈的是砦子上王乡绅想把女儿嫁给二老,用水碾子作陪嫁。二老喜欢一个撑渡船的。翠翠脸发火烧。
二老船过吊脚楼,失足落水,爬起来上岸,一见翠翠就说:“翠翠,你来了,爷爷也来了吗?”翠翠脸还发烧,不便作声,心想“黄狗跑到什么地方去了呢?”
二老又说:“怎不到我家楼上去看呢?我已经要人替你弄了个好位子。”
翠翠心想:“碾坊陪嫁,稀奇事情咧。”
翠翠到河下时,小小心腔中充满一种说不分明的东西。翠翠锐声叫黄狗,黄狗扑下水中,向翠翠方面泅来。到身边时,身上全是水。翠翠说:“得了,狗,装什么疯!你又不翻船,谁要你落水呢?”爷爷来了,说了点疯话。
爷爷说:“二老捉得鸭子,一定又会送给我们的。”话不及说完,二老来了,站在翠翠面前微微笑着。翠翠也不由不抿着嘴微笑着。
顺顺派媒人来为大老天保提亲。祖父说得问问翠翠。祖父叫翠翠,翠翠拿了一簸箕豌豆上了船。
“翠翠,翠翠,先前那个人来作什么,你知道不知道?”
翠翠说:“我不知道。”说后脸同脖颈全红了。
翠翠弄明白了,人来做媒的是大老!不曾把头抬起,心忡忡地跳着,脸烧得厉害,仍然剥她的豌豆,且随手把空豆荚抛到水中去,望着它们在流水中从从容容流去,自己也俨然从容了许多。
又一次,祖父说了个笑话,说大老请保山来提亲,翠翠那神气不愿意;假若那个人还有个兄弟,想来为翠翠唱歌,攀交情,翠翠将怎么说。
翠翠吃了一惊,勉强笑着,轻轻的带点恳求的神气说:“爷爷,莫说这个笑话吧。”翠翠说:“看天上的月亮,那么大!”说着出了屋外,便在那一派清光的露天中站定。
……
有个女同志,过去很少看过沈从文的小说,看了《边城》提出了一个问题:“他怎么能把女孩子的心捉摸得那么透,把一些细微曲折的地方都写出来了?这些东西我们都是有过的——沈从文是个男的。”
我想了想,只好说:“曹雪芹也是个男的。”
沈先生在给我们上创作课的时候,经常说的一句话,是:“要贴到人物来写。”
他还说:“要滚到里面去写。”
他的话不太好懂。他的意思是说:笔要紧紧地靠近人物的感情、情绪,不要游离开,不要置身在人物之外。要和人物同呼吸,共哀乐,拿起笔来以后,要随时和人物生活在一起,除了人物,什么都不想,用志不纷,一心一意。
首先要有一颗仁者之心,爱人物,爱这些女孩子,才能体会到她们的许多飘飘忽忽的,跳动的心事。
祖父也写得很好。这是一个古朴、正直、本分、尽职的老人。某些地方,特别是为孙女的事进行打听、试探的时候,又有几分狡猾,狡猾中仍带着妩媚。主要的还是写了老人对这个孤雏的怜爱,一颗随时为翠翠而跳动的心。
黄狗也写得很好。这条狗是这一家的成员之一,它参与了他们的全部生活,全部的命运。一条懂事的、通人性的狗。——沈从文非常善于写动物,写牛、写小猪、写鸡,写这些农村中常见的,和人一同生活的动物。
大老、二老、顺顺都是侧面写的,笔墨不多,也都给人留下颇深的印象。包括那个杨马兵、毛伙,一个是一个。
沈从文不是一个雕塑家,他是一个画家。一个风景画的大师。他画的不是油画,是中国的彩墨画,笔致疏朗,着色明丽。
沈先生的小说中有很多篇描写湘西风景的,各不相同。《边城》写酉水:
那条河水便是历史上知名的酉水,新名字叫做白河。白河下游到辰州与沅水汇流后,便略显浑浊,有出山泉水的意思。靠溯流而上,则三丈五丈的深潭,清澈见底。
深潭中为白日所映照,河底小的石子,有花纹的玛瑙石子,全看得明明白白。水中游鱼来去,全如浮在空气里。
两岸多高山,山中多可以造纸的细竹,长年作深翠颜色,逼人眼目。
近水人家多在桃杏花里。春天时只需注意,凡有桃花处必有人家,凡有人家处必可沽酒。夏天则晾晒在日光下耀目的紫花布衣裤,可以作为人家所在的旗帜。
秋冬来时,酉水中游如王村、岔、保靖、里耶和许多无名山村,人家房屋在悬岩上的,滨水面的,无不朗然入目。黄泥的墙,乌黑的瓦,位置却那么妥贴,且与四周环境极其调和,使人迎面得到的印象,实在非常愉快。
描写风景,是中国文学的一个悠久传统。晋宋时期形成山水诗。吴均的《与宋元思书》是写江南风景的名著。柳宗元的《永州八记》,苏东坡、王安石的许多游记,明代的袁氏兄弟、张岱,这些写风景的高手,都是会对沈先生有启发的。就中沈先生最为钦佩的,据我所知,是郦道元的《水经注》。
古人的记叙虽可资借鉴,主要还得靠本人亲自去感受,养成对于形体、颜色、声音乃至气味的敏感,并有一种特殊的记忆力,能把各种印象保存在记忆里,要用时即可移到纸上。沈先生从小就爱各处去看、去听、去闻嗅。“我的心总得为一种新鲜声音、新鲜颜色、新鲜气味而跳。”(《从文自传》)
雨后放晴的天气,日头炙到人肩上、背上已有了点力量。溪边芦苇水杨柳,菜园中菜蔬,莫不繁荣滋茂,带着一种有野性的生气。草丛里绿色蚱蜢各处飞着,翅膀搏动空气时作声。枝头新蝉声音虽不成腔,却也渐渐宏大。两山深翠逼人的竹篁中,有黄鸟和竹雀、杜鹃交递鸣叫。翠翠感觉着,望着,听着,同时也思索着……
这是夏季的白天。
月光如银子,无处不可照及,山上竹篁在月光下变成一片黑色。身边草丛中虫声繁密如落雨,间或不知从什么地方,忽然会有一只草莺“嘘!”转着它的喉咙,不久之间,这小鸟儿又好像明白这是半夜,不应当那么吵闹,便仍然闭着那小小眼儿安睡了。
这是夏天的夜。
小饭店门前长案上常有煎得焦黄的鲤鱼豆腐,身上装饰了红辣椒丝,卧在浅口钵头里,钵旁大竹筒中插着大把朱红筷子……
这是多么热烈的颜色!
到了卖杂货的铺子里,有大把的粉条,大缸的白糖,有炮仗,有红蜡烛,莫不给翠翠一种很深的印象,回到祖父身边,总把这些东西说个半天。
粉条、白糖、炮仗、蜡烛,这都是极其常见的东西,然而它们配搭在一起,是一幅对比鲜明的画。
天已经快夜,别的雀子似乎都休息了,只杜鹃叫个不息,石头泥土为白日晒了一整天,草木为白日晒了一整天,到这时节各放散出一种热气。空气中有泥土气味,有草木气味,还有各种甲虫类气味。翠翠看着天上的红云,听着渡口飘来乡生意人的杂乱声音,心中有些儿薄薄的凄凉。
甲虫气味大概还没有哪个诗人在作品里描写过!
曾经有人说沈从文是个文体家。
沈先生曾有意识地试验过各种文体。《月下小景》叙事重复铺张,有意模仿六朝翻译的佛经,语言也多四字为句,近似偈语。《神巫之爱》的对话让人想起《圣经》的《雅歌》和萨福的情诗。
他还曾用骈文写过一个故事。其他小说中也常有骈偶的句子,如“凡有桃花处必有人家,凡有人家处必可沽酒”,“地方像茶馆却不卖茶,不是烟馆却可以抽烟”。但是通常所用的是他的“沈从文体”。这种“沈从文体”用他自己的话,就是“充满泥土气息”和“文白杂糅”。
他的语言有一些是湘西话,还有他个人的口头语,如“即刻”、“照例”之类。他的语言里有相当多的文言成分——文言的词汇和文言的句法。问题是他把家乡话与普通话,文言和口语配置在一起,十分调和,毫不“格生”,这样就形成了沈从文自己的特殊文体。
他的语言是从多方面吸取的。间或有一些当时的作家都难免的欧化的句子,如“……的我”,但极少。大部分语言是具有民族特点的。就中写人叙事简洁处,受《史记》《世说新语》的影响不少。他的语言是朴实的,朴实而有情致;流畅的,流畅而清晰。这种朴实,来自于雕琢;这种流畅,来自于推敲。
他很注意语言的节奏感,注意色彩,也注意声音。他从来不用生造的,谁也不懂的形容词之类,用的是人人能懂的普通词汇。但是常能对于普通词汇赋予新的意义。比如《边城》里两次写翠翠拉船,所用字眼不同。一次是:
有时过渡的是从川东过茶峒的小牛,是羊群,是新娘子的花轿,翠翠必争着作渡船夫,站在船头,懒懒的攀引缆索,让船缓缓的过去。
又一次是:
翠翠斜睨了客人一眼,见客人正盯着她,便把脸背过去,抿着嘴儿,不声不响,很自负的拉着那条横缆。
“懒懒的”,“很自负的”都是很平常的字眼,但是没有人这样用过,用在这里,就成了未经人道语了。尤其是“很自负的”。你要知道,这“客人”不是别个,是傩送二老呀,于是“很自负的”,就有了很多很深的意思。这个词用在这里真是最准确不过了!
沈先生对我们说过语言的唯一标准是准确(契诃夫也说过类似的意思)。所谓“准确”,就是要去找,去选择,去比较。也许你相信这是“妙手偶得之”,但是我更相信这是“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边城》不到七万字,可是整整写了半年。这不是得来全不费功夫。沈先生常说:人做事要耐烦。
沈从文很会写对话。他的对话都没有什么深文大义,也不追求所谓“性格化的语言”,只是极普通的说话。然而写得如闻其声,如见其人。比如端午之前,翠翠和祖父商量谁去看龙船:
见祖父不再说话,翠翠就说:“我走了,谁陪你?”
祖父说:“你走了,船陪我。”
翠翠把一对眉毛皱拢去苦笑着,“船陪你,嗨,嗨,船陪你。爷爷,你真是,只有这只宝贝船!”
比如黄昏来时,翠翠心中无端地有些薄薄的凄凉,一个人胡思乱想,想到自己下桃源县过洞庭湖,爷爷要拿把刀放在包袱里,搭下水船去杀了她!她被自己的胡想吓怕起来了。心直跳,就锐声喊她的祖父:
“爷爷,爷爷,你把船拉回来呀!”
请求了祖父两次,祖父还不回来。她又叫:
“爷爷,为什么不上来?我要你!”
有人说沈从文的小说不讲结构。
沈先生的某些早期小说诚然有失之散漫冗长的。《惠明》就相当散,最散的大概要算《泥涂》。但是后来的大部分小说是很讲结构的。他说他有些小说是为了教学需要而写的,为了给学生示范,“用不同方法处理不同问题”。这“不同方法”包括或极少用对话,或全篇都用对话(如《若墨医生》)等等,也指不同的结构方法。
他常把他的小说改来改去,改的也往往是结构。他曾经干过一件事,把写好的小说剪成一条一条的,重新拼合,看看什么样的结构最好。他不大用“结构”这个词,常用的是“组织”、“安排”,怎样把材料组织好,位置安排得更妥贴。他对结构的要求是:“匀称”。这是比表面的整齐更为内在的东西。
一个作家在写一局部时要顾及整体,随时意识到这种匀称感。正如一棵树,一个枝子,一片叶子,这样长,那样长,都是必需的,有道理的。否则就如一束绢花,虽有颜色,终少生气。《边城》的结构是很讲究的,是完美地实现了沈先生所要求的匀称的,不长不短,恰到好处,不能增减一分。
有人说《边城》像一个长卷。其实像一套二十一开的册页,每一节都自成首尾,而又一气贯注。——更像长卷的是《长河》。
沈先生很注意开头,尤其注意结尾。
他的小说的开头是各式各样的。
《边城》的开头取了讲故事的方式:
由四川过湖南去,靠东有一条官路,这官路将近湘西边境,到了一个地方名叫“茶峒”的小山城时,有一小溪,溪边有座白色小塔,塔下住了一户单独的人家。这人家只一个老人,一个女孩子,一只黄狗。
这样的开头很朴素,很平易亲切,而且一下子就带起全文牧歌一样的意境。
汤显祖评董解元《西厢记》,论及戏曲的收尾,说“尾”有两种,一种是“度尾”,一种是“煞尾”。“度尾”如画舫笙歌,从远地来,过近地,又向远地去;“煞尾”如骏马收缰,忽然停住,寸步不移,他说得很好。收尾不外这两种。《边城》各章的收尾,两种兼见。
翠翠正坐在门外大石上用棕叶编蚱蜢、蜈蚣玩,见黄狗先在太阳下睡着,忽然醒来便发疯似的乱跑,过了河又回来,就问它骂它:
“狗,狗,你做什么!不许这样子!”
可是一会儿那远处声音被她发现了,她于是也绕屋跑着,并且同黄狗一块儿渡过了小溪,站在小山头听了许久,让那点迷人的鼓声,把自己带到一个过去的节日里去。
这是“度尾”。
……翠翠感觉着,望着,听着,同时也思索着:
“爷爷今年七十岁……三年六个月的歌——谁送那只白鸭子呢?……得碾子的好运气,碾子得谁更是好运气……”
痴着,忽地站起,半簸箕豌豆便倾倒到水中去了。伸手把那簸箕从水中捞起时,隔溪有人喊过渡。
这是“煞尾”。
全文的最后,更是一个精彩的结尾:
到了冬天,那个圮坍了的白塔,又重新修好了。那个在月下歌唱,使翠翠在睡梦里为歌声把灵魂轻轻浮起的年青人,还不曾回到茶峒来。
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
七万字一齐收在这一句话上。故事完了,读者还要想半天。你会随小说里的人物对远人作无边的思念,随她一同盼望着,热情而迫切。
我有一次在沈先生家谈起他的小说的结尾都很好,他笑眯眯地说:“我很会结尾。”
三十年来,作为作家的沈从文很少被人提起(这些年他以一个文物专家的资格在文化界占一席位),不过也还有少数人在读他的小说。
有一个很有才华的小说家对沈先生的小说存着偏爱。他今年春节,温读了沈先生的小说,一边思索着一个问题:什么是艺术生命?他的意思是说:为什么沈先生的作品现在还有蓬勃的生命?
我对这个问题也想了几天,最后还是从沈先生的小说里找到了答案,那就是《长河》里的夭夭所说的:“好看的应该长远存在。”
现在,似乎沈先生的小说又受到了重视。出版社要出版沈先生的选集,不止一个大学的文学系开始研究沈从文了。这是好事。这是“百花齐放”的一种体现。这对推动创作的繁荣是有好处的。我想。
来源|《芙蓉》1981年第2期、新读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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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间失格》导读:这么丧,为什么那么多人爱?
01
情节概括
《人间失格》自1948年发表后,一直是经典的日本小说,必读小说之一。
全书由作者的序言、后记,以及主角大庭叶藏的三个手札组成,描写主角从青少年到中年,为了逃避现实而不断沉沦,经历自我放逐、酗酒、自杀、用药物麻痹自己,终于一步步走向自我毁灭的悲剧,在自我否定的过程中,抒发自己内心深处的苦闷,以及渴望被爱的情愫……
透过主角叶藏的人生遭遇,可以说太宰治巧妙地将自己一生的经历与思想表达出来,并藉此提出身为人最真切的痛苦问题。从滞涩的文中更可体会其内心深切的苦楚,在完成本篇作品之后,太宰治终归还是选择了投水的方式,为他自己划下最后的句点。因此,《人间失格》算是太宰治半自传性作品。
02
推荐理由
《人间失格》是一部滴血的灵魂的自白。主角叶藏生性怯懦敏感,对人类生活充满恐惧与不安,再加上世道的混乱、人情的炎凉,以及家人之间的虚伪和欺骗、校园生活的无聊与无越、社会现实的冷酷残忍,这一切都使他痛感成为了人世间的“异类”,失去了为人的资格。但他又不惜用生命作为赌注,将自己青春年华置于实验台上以揭示现代人的困惑与迷失,从而寻求人类最隐秘的真实性和人类员本源性的生存方式。从这种意义上说,太宰的文学具有一种超越时空的普遍性和现代性。
叶藏既是一个无赖,又是一个“像神一样纯正的好孩子”。他在面对难以捉摸的人类社会时选择了极端另类的生活方式,表现出了超然物外的人生态度,对于今天的读者,他的这种人生态度和生活方式可能难以理解和接受。但透过滑稽怪异、玩世不恭的“搞笑”背后,我们能够看到一个真实而又充满理想的“永远的少年”,以及对幸福人生的执着追求和美好社会的热切向往。
《人间失格》在二战之后由新潮文库发行,已经累计超过六百万本,超过夏目漱石《心》(こころ)的累计发行数。
2010年正值太宰治百年诞辰,日本角川映画会社将《人间失格》搬上了银幕。2012年,该作又被改编成卖萌系漫画。
他们说……
日本文学评论家奥野健男、正宗白鸟等认为《人间失格》是“塑造了不得不封闭在自己的世界里的人物形象的杰作”,小山清认为“如果要从太宰治的作品中选一篇的话,我选《人间失格》”,而柳田知常、大江健三郎等则认为这是一部“令人不愉快的”、“自我陶醉”的作品等。
鲁迅评价《人间失格》:“这部书是太宰治的绝笔之作,创下了日本史上销量前三的文学奇迹。
04
经典名句
1、生而为人,我很抱歉。
2、仅一夜之隔,我心竟判若两人。
3、他们习惯于用平庸的笔触,美丽地勾画出原本就美丽的东西。
4、胆小鬼连幸福都害怕,碰到棉花都会受伤。
5、所谓世间,不就是你吗?
6、善恶的观念是人定的,“恶”是人随意创造的道德词语。
7、对同类的极度恐惧,反而更加期盼能够亲眼见识令人可畏的妖怪,越是神经质,越是胆怯的人,越是期盼着强犷风暴的到来。
8、我的一生在众多耻辱中度过
9、问问老天,不抵抗是罪吗?
10、人的态度变化起来,果真如此简单、如此轻而易举吗?人类的善变让我感到卑劣无耻,不,可称得上是滑稽。
11、.彻头彻尾的绝望,残酷的青春,疼痛的青春,纯粹的青春,永恒的青春文学凄美之作,失去作为人活在世间的资格。
12、人是不可能一边攥紧拳头一边微笑的,唯有猴子才会那样。
13、如今的我,谈不上幸福,也谈不上不幸。一切都会过去的。在所谓“人世间”摸爬滚打至今, 我唯一愿意视为真理的,就只有这一句话。一切都会过去的。
14、时间的流逝是平等赋予每个人的疗愈,或许也是救赎。
15、即将忘却的时候,却飞来一只怪鸟,用喙啄破我记忆的伤口。过往的可耻和罪恶的记忆转瞬间在眼前浮现。我坐立不安,恐惧到想要大吼大叫。
16、为别人着迷,或者被人迷恋,感觉都很粗俗、戏谑,有得意扬扬愚弄他人之感。
17、现在天气开始变得很冷很冷,万物的隔阂大概也会变得越来越大了吧。
18、愈是敏感、愈是胆怯,愈会企盼暴风雨降临得更加猛烈。
19、也许所谓的热情,就是无视对方的立场。
20、爱好这东西啊,可真够复杂。一千种厌恶才能生出一个爱好。没有爱好的人,一般也没什么厌恶。
21、因为在我认识的所有人当中,我是真心喜欢那模样穷酸的恒子。
22、.一有机会,人类可怕的的真面目就会在愤怒中不经意地暴露出来。
23、所谓的幸福感,就像沉于悲伤的河底、闪着幽微的光的砂金一样吧,当悲伤到了极点,就会生起一种仿佛黑暗中现出微光的感觉,这或许就是幸福感。
24、“我们认识的叶藏,又直率又乖巧,要是不那么喝酒的话,不,即使是喝酒……也还是个像神一样的好孩子呢。”
25、无论对谁太过热情,就增加了不被珍惜的概率。若能避开猛烈的欢喜,自然也不会有悲痛的来袭.
26、正因为如此,我自己既不抗争也不能辩解。一旦别人说我坏话。我就觉得是自己误解了别人的意思一样,只能默默地承受那种攻击,可内心却感到一种近乎狂乱的恐惧。
27、我仍然认为向人诉苦不过是徒劳,与其如此,不如默默承受。
28、我尝试绕开那些悲痛,却也错过了所有欢喜。
29、日日做着同样的事情。循环着与往日相同的惯例。
30、沉默是我们最大的敌人。聊天是极端的自我牺牲,甚至是人类能力范围内最大的奉献,而且丝毫不计回报。
31、家里的事不可说,身上的痛苦不可说,对明日的畏惧不可说,对世人的疑惑不可说,昨日之耻不可说。
32、我将自己一人的懊恼锁进胸中的小盒,将忧愁、疲惫感藏得深而又深,一味装出天真无邪的乐观模样。
33、当然,我并不相信世上的人都有能力去爱别人。
34、瞬间不足以成为生命的喜悦,我只相信死亡那一瞬间的纯粹。
05
关于作者
太宰治(だざい おさむ,1909年6月19日—1948年6月13日),日本“无赖派”文学代表作家,与川端康成、三岛由纪夫并称战后文学的巅峰人物。主要作品有小说《逆行》、《斜阳》和《人间失格》等。
太宰治出生于富豪之家,本名津岛修治。中学期间,开始创作小说、杂文、戏剧,对泉镜花、芥川龙之介的作品相当倾倒。芥川的自杀对他产生了相当大的冲击与影响。
1930年,进入东大法文科,初会井伏鳟二,奉为终生之师。1935年凭借《逆行》入围第一届芥川奖。他的很多重要作品,如《东京八景》、《小丑之花》、《晚年》、《斜阳》、《人间失格》等,多为自我生活的写照,表现日本社会与现代人精神与感官世界的双重萎靡。太宰治曾多次自杀未遂,最终在三十九岁时与最后一位爱人相约投水自尽。
4、李希贵:对于孩子来说,阅读比上语文课更管用吗?
孩子的语文能力来自从小阅读
带着这样一种思考,1995年,我来到了高密一中,在一中又遇到了一件事:一位考上大学的毕业生,写信给他没有考上大学、正在一中复读的一位好同伴,介绍各个学科的学习方法。
当谈到语文的时候,这个学生告诫他的同伴,他说了一句话:“语文呐,你可千万别上语文老师的当!语文老师在课堂上讲的那些东西没用。”
这封信后来被这个班的班主任老师发现了,回到办公室,她当着全办公室的语文老师就讲了这封信,我发现,老师们好长时间都没有说话,她们真的是 被刺疼了!但也确实是被刺中了!我们不得不承认这个学生说的话有一定道理,我发现,语文教改的时机到了。
为了统一老师的思想,也统一社会、家长的思想,在那个学期的期末,我就让刚刚上初中一年级的儿子和上初中四年级的内侄女,参加了高三的语文期末考试。
卷子批出来,就更加让我们老师尴尬了:当时高三还有两个复读班(高四),他们的平均分是84.5分,但是,这两个孩子的平均分却跟高三的平均分不相上下,初一的孩子考了82分,初四的孩子考了85分,这两张试卷直到今天我还保存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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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个孩子一个差了六年,一个差了三年,虽然老师在语文课堂上,进行了大量的讲解、大量的训练,但他们有的是什么呢?他们有的,是在不同的年龄,大量阅读适合他们的名篇名著。
因为我在他们很小的时候,就提出、购买和推荐了适合他们不同年龄、不同年级的阅读书目。
购买了大量的图书,我书架的书在不断地减少,他们书架上的书在不断地增加——当买的书不能满足的时候,他们就把我的书也偷偷地拿到自己的书架上,有些还写上他们的名字。
暑假的时候,我让读初一的儿子写下“你最喜欢的十本书及其理由”,他在初一读的都是这样一些书:《纸牌的秘密》《涅克维奇精选集》《死水》《鹅掌女王烤肉店》《伊豆的歌女》《唐宋名家词选》《雍正王朝》《苏菲的世界》《契诃夫精选集》《戴高乐传》。
其中,《戴高乐传》他买了三本,每一本都比照着读,而且能找出同样一场战争,哪个传记写得比较好,哪个传记写得有问题。
这十本书当中,有三本书是哲学书籍。就是说,一个孩子的认识水平,如果我们给他积累了,如果给他大量地铺垫了,他的高度就会超出他这个特定年龄段。正是他们自己的阅读、涵咏、积累和感悟,提高了他们的语文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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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后来他在初三的时候,又参加了一次高考,当时考了122分,但是再到三年之后,高三参加高考的时候,也没有突破123分。
这就说明:语文到了一定程度以后,有些东西是考不出来的,但是阅读的力量却能够影响一个孩子的终生。
有了这样一个经验之后,我们就在这一年进行了改革,把常规的语文课,由每周六节,改成了两节由老师在课堂上完成教材,四节由学生自主阅读——把学生放到阅览室。
这些学生非常努力,学习非常有成果。他们的语文成绩当时在潍坊遥遥领先,而且,不仅仅是语文成绩遥遥领先,更重要的是,还影响到了他们的整体素质——在这些学生之中,还出了一个山东省的文科状元。
由此,我们感觉到:语文学科的基础就是阅读,尽管我们要培养孩子的能力有听、说、读、写,但是如果没有阅读作为基础的话,孩子的其他能力是很难得到提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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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毕业前阅读量应突破千万字
有这么一些数据,大家可以看一下:上海市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阅读4000万字——九年时间学生要读400本书,平均每人每年要读45本书左右。
但是,这个规定还没有达到发达国家的水平,世界上平均每年读书最多的民族是犹太人,他们平均每年每人读书达64本,这不是指学生,还包括成年人。
我们国家再加上成年人,平均就不到一本了。世界上平均每年读书最多的国家是前苏联,平均每人每年读书达55本,现在美国已经全面启动了全民读书计划,每年要达到50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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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阅读量,好多名家也通过自己的阅读经历提出了一些想法。
你像张光斗,他说:“如果一本书10万字,那么,每个中小学生每年读40本书,一年就是400万字。”
《小布头奇遇记》的作者孙幼军说:“以平均每本书10万字计算,中小学学生每个月至少应该读一本,认真地读,而不是走马观花,能读两本更好。”
柳斌主任说:“每天课外读一篇千字文,应该是个基本的要求。如果能做到,则一年之内,可达到36万字,十二年则可阅读430多万字。所以,中小学阶段阅读500万至1000万字应当是合适的。”
这样一些话,是想说明一个道理,就是听说读写的语文能力都要培养,但是,阅读是语文学习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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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警惕假的少儿书籍。
我举一个例子,有一本给小学生读的科普书,是一个著名科学家谈地球资源,但是随便拿出其中一段话来,你就读不懂,连我们都读不懂。
比如里面谈到矿石的时候,说“矿石是指一种在现有的技术和经济条件下,能够从中提取有用成分的自然矿物聚集体”——这不坏了么?这不越搞越糊涂么?
所以,要谨慎为孩子挑选,适合他们阅读的文章和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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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护孩子的成就感
强化阅读的仪式感
我们搞教材的时候,有一个情况,就是我们特别希望快出成绩。
我们改了半年了,怎么成绩没有提高?甚至还要下降……但因为它是一个长线的改革,这个改革,在第一个学期甚至要以牺牲基础知识的成绩为代价。
但是不要紧,只要你坚持两个学期以上,孩子的能力就会突飞猛进地提高。
所以,我们在改革初期,一定告诉所有参加改革和旁观改革的人,改革是有风险的,改革的期望值不要高了。
今年春天,我外甥到老家潍坊,他刚刚一岁半,还没有学会叫姥姥,结果一到潍坊,就遇到一大批他要叫姥姥的人。
这批人特别渴望这个一岁多的孩子能够喊一声姥姥。结果到一个地方,每天就一批人围着他,教他说姥姥,“姥姥、姥姥……”把孩子教傻了。
我一听这事儿着急了,说,你们赶快回来,再过一个月,这个孩子就傻了。他天天没有成就感,天天在挫败感中,他还是学不会。再有两个月,你不教他就会了。
所以,我们一定要学会等待,我们一定要慢慢去滋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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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孩子进步的过程中,要不断地给他创造一些精彩,给他有一个鼓舞。
比如说,和课外互补一下,我们先读个什么,再去读课文的时候,读了和不读是不一样的,那么,他就体会到成就感。
一个学生特别喜欢一部电视剧、动画片或者是电影,那么,你就选择一些和那个有关系、能够帮助他理解的一些文章。然后,他再去看电视,再去看电影,再去看舞蹈,这样,他就特别有成就感。
当然,开一些家庭的读书报告会、班级的读书报告会,或是小伙伴之间的读书报告会,等等,这都会培养孩子的成就感。
你像在中国台湾、在新加坡,你经常会在教室里、走廊上、一些活动空间,看到阅读数——在这个学期,要读的20本书,每本书是一个“苹果”,读过的“苹果”是红色,没读过的“苹果”是绿色或者是白色,让学生互相竞争、互相比较、互相分享。
或者给孩子出一些书,出一些孩子的专集、书函,放到图书馆,作为孩子们的阅读资源,这些都对孩子起到非常好的激励作用,现在好多学校做的也非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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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我想引用一个哲学家,在回答阅读相关的提问时所说的话。
有人问他:“如果今天是你生命中的最后一天,你选择干什么?”他说,“阅读。”
又有人问他:“如果你已经被囚禁在牢房里,你干什么?”他说,“阅读。”
再有人问他:“如果已经到了世界末日,你今天打算干什么?”他还是说,“阅读。”
我也想起了美国一个著名的企业家,在回答类似问题时的回答。
有人问他:“如果事业失败了,该干什么?”他说:“你阅读吧。”
又有人问他:“如果失业了,该干什么?”他说:“你要提升自己,你阅读吧。”
又有人请教他说:“如果我失恋了,我怎么办?”他说:“你阅读吧。”
5、《望庐山瀑布》教学实录:李白在哪儿看瀑布?
继续和孩子们从“站位”和“视角”来交流《望庐山瀑布》,尝试从一个不同的角度去学习这首古诗。
师:上节课,我们知道王之涣是登上了鹳雀楼顶,写下了这首诗,李白又是在什么位置“望庐山瀑布”了呢?
生:在山下。
生:在瀑布下面。
生:在山脚下。
师:也就是你们都认为,李白是从下往上看,请从诗中找出你的依据吧。
生:我从“三千尺”看出他是从下往上看,要是从上往下看,就不会觉得是“三千尺”那么长了。
师:“三千尺”是指特别长,不是一个具体的长度。
生:我们学过的《赠汪伦》中,就有一句“桃花潭水深千尺”,也是指水很深。
师:哈哈,看来李白很喜欢用这种夸张的方法写诗啊。
第一个孩子的回答就惊艳了,能把不同站位的空间视觉感,描述得这么准确。
另:这其实是个普通意义上“后进”的孩子。
师:你太厉害了!仰望会让眼前的物体有视觉拉长的效果,高的感觉更高。平时你们有过这样的体会吗?
孩子们迅速调动起生活体验,分别列举了“看高楼”“看大树”“看高山”“看发射塔”等一些例子。
师:“三千尺”是李白抬头看瀑布的感觉,从这里我们也感觉到瀑布非常之——
生:长。
生:高。
生:这一句前面的“飞流直下”也说明诗人是从下往上看。
师:对!“飞流直下”让我们感觉瀑布流得非常之——
生:快。
生:急。
读这句诗,再继续找。
生:我从“遥看瀑布挂前川”这句看出他是站在下面的,因为是“遥看”。
师:“遥”是本课的生字,是什么意思呢?
孩子们都预习了生字,纷纷说是“远”的意思。那么,“遥看”就是“从远处看”的意思,但这也不能说明就是从下往上看呀,继续请这个孩子说。
生:还有“挂”能看出是从下往上看。
师:你也很厉害!发现了这句诗中最关键的那个字。什么“挂”着?
生:瀑布挂着。
师:挂在哪里?
生:挂在山上。
师:就像什么?
生:……
好,适时理解“前川”,重点理解生字“川”。
知道了“川”是“河流”的意思,“挂前川”就是“好像一条挂在山前的大河”。
师:“挂”是从上往下的,李白站在下面看,才产生了“瀑布像一条大河从上面挂下来”的感觉。从这句我们又感觉到瀑布非常之——
生:大。
生:宽。
读诗句,继续找。
生:我从“落九天”看出诗人是从下往上看的。
师:“九天”是哪里?
生:我看书上写“九天”是指玉皇大帝住的地方。
师:那就是天宫了,在天上啊。这句写什么“落九天”?
生:银河。
师:银河怎么能从九天落下来呢?
生:不是银河,是瀑布从天上落下来。
师:那更不可能啦。
生:是诗人觉得瀑布像从天上落下来的一样。
师:从这句诗的哪个字看出来?
生:疑。
师:李白看到瀑布“飞流直下三千尺”,不禁怀疑啊,难道是九天的银河落下来了?这是诗人神奇的想象。
读这句,继续找。
只剩第一句了,和瀑布好像无关啊。
生:“日照香炉生紫烟”也能看出李白是站在山下的,如果就在山上,就不会觉得是“生紫烟”了。
师:厉害呀!那就是“只缘身在此山中”了。
理解了“香炉”不是真的炉子,是指“香炉峰”,再让孩子们回想,有没有见过“山顶生烟”的景象。
有的孩子说见过,在阴雨天,即使是我们这里海拔只有一百多米的敬亭山,也是云雾缭绕的,晴天时,有光芒在山顶闪烁,也会给人“晴日生烟”的感觉。
在这里,补充李白的《望庐山瀑布》的第一首,开头两句是“西登香炉峰,南见瀑布水。”点明了香炉峰和瀑布的位置关联。
诗句聊完,再读整首诗,没有多讲,孩子们都知道第一句要读轻,因为有“烟”嘛,得有飘渺之感,到“飞流直下三千尺”,气势最盛,最后的“落九天”慢一些,充满想象。
一节课,没用任何多媒体,就这么读诗,聊诗,穿插认识五个生字,下课前还写了五个生字,算完成教学任务。
6、《城南旧事》:热气腾腾的生活里,藏着你多少的童年故事?
请不要为了那页已消逝的时光而惆怅,
如果这就是成长,那么就让我们安之若素。
—林海音《城南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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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过去,秋天过去,冬天又来了,骆驼队又来了,但是童年却一去不还。冬阳底下学骆驼咀嚼的傻事,我也不会再做了。可是,我是多么想念童年住在北京城南的那些景色和人物啊!我对自己说,把它们写下来吧,让实际的童年过去,心灵的童年永存下来。就这样,我写了一-本《城南旧事》。我默默地想,慢慢地写。看见冬阳下的骆驼队走过来,听见缓慢悦耳的铃声,童年重临于我的心头
这是林海音写这本小说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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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年少时光里,形形色色的人
大体来讲,《城南旧事》,就是主人公小英子清澈眼睛里看见的胡同故事。
淡淡的文字,悠悠地介绍着小英子从7岁至13岁的故事。
那里有悲伤,有欢笑;有鸡毛蒜皮的温暖日常,也有形形色色的人与生活。
首当其冲的便是“疯女人”秀贞。再后来,小英子家搬到了新帘子胡同, 英子也在附近的荒园中认识了一个年轻人。
但他究竟是坏人还是好人,英子不得而知,她只是觉得他是善良的人。可谁料,英子的一个无意举动,却让年轻人的身份曝光——原来年轻人以收破烂为名,行偷盗之实。
而在疯女人和偷儿之外,小英子又遇见了兰姨娘和德先叔。
02
城南旧事,和我们的故事
林海音笔下的老北京胡同,字里行间都萦绕着一股热气腾腾的生活气息:
天桥唱戏,针织毛衣,胡同踏雪……这幅娓娓道来的老北京画卷,又何尝不是我们的童年故事呢?
“在天气不冷的日子,小英子和玩伴妞儿常常到空闲的西厢房里玩,在一只破藤箱子里养了几只刚孵出来的小油鸡。那些柔软的小黄绒毛总是不停地啄米吃,总是吃啊,吃啊。我小时候也看到过老妈养的小鸡,记忆里也是一个个鹅黄色的毛绒球。”
“我爸说我曾在他办公室的地上,画过他高大的肖像,最标志性的是腰间的一大串钥匙,具体数量和大小被我画得很清楚细致。 ”
“我想起小时候在宿舍楼下广场的夏季纳凉——伙伴们在晚饭后呼朋唤友,搬躺椅、凳子集中一块,一起数星星,背九九乘法表,猜谜语。”
你看啊,我们跟随林海音穿越回老北京的胡同,看惠安馆的绿虫子,看西厢房的小油鸡,看树荫下的小板凳……看小英子那些难以忘怀的童年趣事。
然后,我们也不自觉地回忆起了属于自己的“城南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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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终于,我们都不再是小孩子了
可日子总是在一天天地过。
人与人之间有相遇,就会有别离;我们常常会想念童年,相对应也就意味着存在成长。
于是,宋妈走了,父亲死了,而英子,长大了。
首先是像亲人一样的宋妈,在家里待了四年照顾英子兄妹的生活起居。英子从未想过她的离开,因为她是英子生活中依赖的人,就连宋妈走的当天,还吵着要给她梳头发。
而后,失去了生活中依赖对象的英子,又在毕业时节失去了父亲,她的精神依赖对象——才小学毕业的英子家里遭受巨变,为了年幼的弟弟妹妹,英子不得不背起家里的重担,努力想办法撑起整个家。
“爸爸的花儿落了,我再也不是小孩子了”英子在心中默念着。
父亲的突然离开,让英子明白,她告别了父亲,同时也要告别童年。
年仅十三岁的她必须承受一个孩子无法承受的责任,她再也不是小孩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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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人余光中说:“上海是张爱玲的,北京是林海音的”。
时隔五年,重读《城南旧事》,那个穿着大红袄子,灵动善良的小英子依旧带给我们许多回忆和感触,而这些恰恰是我们生活的底色,伴随我们砥砺前行。
童年是美好的,有快乐的妞儿,善良的秀贞,憨厚的小偷,还有朴实无私的宋妈。
童年也是纯真的、是分不清蓝天和大海,也分不清好人和坏人的。
夏天过去,秋天过去,冬天又来了,骆驼队又来了,但童年却一去不复返。
7、《论语》:孔子如何欲擒故纵施教化
孔子一生信而好古,述而不作,动不动就引经注典谈论治国为政之道。天长日久就有人看不惯了,于是就对孔子说,你吹牛吹了半天,说了那么多治国为政的大道理,你怎么不出来为政呢?
孔子就这么被人将了一军,但孔子就是孔子,他并没有觉得有什么可汗颜的,而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淹。三句话不离本行,孔子依然引经注典,他引用《书经》里的话对那些人说,一个人如果能在家里能够克尽孝道,孝敬父母,也是一种为政,又何必非得去当官从事政治工作呢?齐家不仅是为政的基础,而且比冶国更有难度啊,你们又怎能说我整日呆在家里管理家事不是一种为政呢?
嘿嘿,孔子真是一个老滑天。这样的答案当然不能让那些政客满意。于是他们中的孟懿子就问,那么什么是孝呢?孔子或许是觉得肉食者鄙,不愿与之理论,就再次耍起滑头,他仅说了“无违”两个字就扬长而去。这一下,孟懿子更是成了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
孔子或许是意识到自己失礼吧,在回去的车上,他好像喃喃自语,又好像是对他的学生樊迟说,孟懿子问我什么叫做孝,我就答复他说“无违”。樊迟一下孑就明白了孔子的心思,就问孔子说,老师你这话是什么意思啊?孔子这才不紧不慢地说:“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他或许是想让樊迟替他传话,作一些失礼的补偿吧。
这孟懿子就那么边摸着脑袋边走回了家。或许是孟懿子对他的儿子谈起了这件事,且心又有不甘,没过多少时间,孟懿子的儿子孟武伯就来到孔子家,替他的老孑再次问起了孝的问题。面对后生晚辈,又是世家公子,孔子觉得该是自己尽责任教育下一代的时候了,就没有再打稳语,而是语重心长地说了“父母唯其疾之忧”这句饱含真情却有点答非所问的话。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做父母的看到自己孩子生病,那种忧愁担心是多么深刻啊!原来孔子是在暗示他,应当认真去体会一下为人父母的这种心境。体会不出这份心境的人,又怎会懂得珍惜父母的恩德,又怎会知道怎样去孝敬父母呢?俗话说,养儿不惜父母恩,说的正是这个道理吧。
几个回合较量下来,什么是孝一下子就成了热点话题。孔子的两个学生也跑来凑热闹——问孝。
看到自己的话题火了,学生们又是如此地好学,孔子就更加兴奋。面对他的学生,他又从恭与敬两个方面提出自己的观点。
孔子也是一位批判学家,这次论孝他是从批判开始的。他说: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
那么孔子的这番话是什么意思呢?孔子认为那些一心以为“只要能够养活父母,给父母吃,给父母钱花,就算是尽了孝”的人是不懂得孝的人,他们的行为不是真孝,他们把父母看得与自家的狗马无异(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因为都是在养,都沒认真放在心上,都没有达到敬的高度。他们丢下几个臭钱就长年不回家看望父母,有时父母竟然连他们家的狗都不如,他们不知道家里老人“流泪眼对流泪眼,断肠人对断肠人”式的孤独与寂寞。
再有,就是侍奉父母要恭,要和颜悦色。有时候虽然我们是真心为父母好,想孝敬他们,照看年老多病的他们,为他们分担任务,但不能把他们当作自己小孩孑一样的照看,动不动就给脸色。有时候我们一句为他们好的话,如果语气脸色不对,为父母的心理会比死都还难受。这样,虽然尽心尽力了,也不能称之为孝道。正如孔子所说:“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 所以我们每个人对父母还需要细心,有耐心。
当然孔子并没有要求对父母绝对的服从,不能在父母不明智的情况下陷父母于不义之地。孔子提倡的是不当面顶撞父母,给父母颜色看,而是引导人们应像子路一样,退而省其私,既要懂得父母的意思,又要发挥父母的意思,不能死板。
就这样,孔子采用欲擒故纵的方法,分別从生死、换位思考、心敬、面恭、省私五个方面对他所主张的孝道作了初步阐释,既细致具体,又贴近生活,可行可效。孔子发起的关于孝的问题的讨论过程中,不仅推广了他的为政理念,又教育了人们,孔子真是善施教化啊!其教育方法能针对现实随机应变,是多么地值得广大教师学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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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论语》:孔子不被用是因为春秋各诸侯都怕他吗?
博古通今的孔子一生周游列国,到处讲学,但却远远赶不上如今的学术明星风光,更无法像那些学术明星一样赚得盆满钵满。他的一生可以说是穷困潦倒,倒霉透顶,时常在别的国家发出“归欤之叹音”。他晚年更是欲想乘桴槎于海角,隐居于古代所为的蛮夷之地。
而不平的是,他的很多学生却都一个个在政坛为官作宰,意气风发,叱咤风云。虽说“师不必贤于弟子”,但对于积极于用世的孔子来说,你让他的老脸往哪里搁,其尴尬的处境又怎不让他汗颜?所以,我上文说到的,孔子说在家尽孝也是一种为政,恐怕也是他对为政的一种意淫与对自己不能为政的一种自嘲吧。
三千弟子,就有七十二贤人,而且他们当首长的当首长,作统帅的作统帅,权位是那么高。于是就有一种观点出来说,孔子不被用是那些诸侯霸主怕他,怕他有那么多厉害的学生。给小官,与孔子的身份不相配;给大官,又怕孔子为了强行推行他的思想,带领学生乱动,以至动摇国本。既然有人都这么说了,那么他的学生之中到底有些什么厉害角色呢?
先让我们来温习一下《史记》中的一段话:夫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吾不如子房;镇国家,抚百姓,给馈饷,不绝粮道,吾不如萧何;连百万之军,战必胜,攻必取,吾不如韩信。此三人,皆人杰也,吾能用之,此吾所以取天下也。
此三人,皆人杰也,吾能用之,此吾所以取天下也。这是刘邦的自我炫耀之语,更是刘邦的大实话,三个“吾不如”就是他取得天下的根本。以我目前的读书心得,个人觉得孔子的学生中也有三个“吾不如”。
其一,子曰:“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吾不如子贡也。”
对,不错。孔子的张良就是子贡。在孔子看来,子贡可以称之为世外高人,用孔子的话说子贡就是古代中央政府用来供于庙堂之上“瑚琏”——一种玉器。除非有大事,这种玉器是不回轻易拿出来亮相的,因为其具有震慑一方之功效,大才不轻易小用。或许是由于孔子把子贡比喻成瑚琏的原因吧,后世人也多把瑚琏用来比喻定国安邦之才。孔子没有替子贡吹牛,司马迁是佐证,其在《史记》中对子贡更是大书特书,说其是精通内政、外交、工商经济的治国全才。空话少说,下面我们以实例为证。
孔子的祖国鲁国就要被人攻占,火烧眉毛之际,拖着一把老骨头的孔子爱国之心不减,想亲自出马解决,一时间孔子身边的学生怎么劝他也劝不动。这时候,子贡来了,见老师一片赤诚又年老体衰,子贡就连忙说:“老师,我去!”简短的四个字,一下子就让孔子安静了下来。孔子立刻就答应了让子贡去。
真是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子贡在国际间走一遭之后,鲁国立马就稳定了下来。那么他是怎么做的呢?他可没干好事,而是一路挑起战争,在他的挑唆之下,鲁国周边的国家就不断地发生战争,先是吴齐之战,再是越晋之战,最后是吴越之战,而鲁国呢,就这么坐收渔翁之利,发战争财。
其二,子曰:“镇国家,抚百姓,给馈饷,不绝粮道,连百万之军,战必胜,攻必取,吾不如子路也。”
嗯,子路就是孔子的萧何与韩信。在孔子看来,子路既像萧何具有管理国家政务、后勤的才干,又像韩信具有决胜千里行军打仗的才干。
一次,孟武伯来到孔府求人才。因孔子整天仁不仁的说别人,孟武伯一进门就问子路是否懂得仁道,是否是一个仁人。孔子很顽皮竟然说不知道,估计是有些生气吧——我这么好的弟子你都不了解,竟然那么多废话。这孟武伯可没有像他的父亲一样任由孔子欺负,上次问孝道他的父亲被孔子弄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或许是求贤心切,亦或是孟武伯早就看上了子贡,他可没有像他的父亲一样随便饶过孔子,而是紧追不舍地又问。俗话说好女缠男,这孔子也怕缠男,孔子见自己冷漠的态度竟然没有打发掉孟武伯,也不好意思紧摆谱,于是就推心置腹地对孟武伯说:“由也,千乘之国,可使治其赋也!”千乘之国,在古代可是大国。赋,古代指的是赋税、军事的征调,乃至政治、经济、军事联合为一的制度。由此可知,子路也是个大才,可备大臣之数。
更难能可贵的是,子路在人们的印象中还很忠诚。上文谈到,孔子晚年因不得志想乘桴槎到海外过隐居生活,在谈到他的这种想法时,他说了一句话:“从我者,其由与?”意思是说,我去隐居,愿意跟从我的人大概只有仲由(子路的名字)一个人吧。子路听说后,大喜。我想,如果是一般的人能够喜得起来吗?车子,房子,票子,位子,女子,哪一样又是人们愿意轻易舍弃的呢?一般的人会愿意舍弃这些去过那清苦的隐居生活吗?而子路,一听说就大喜,没有经过半点思考。为了忠诚,他可视前程功名如粪土啊!
其三,子曰:“有教无类。”
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
有教无类什么意思?意思是指,不因为贫富,贵贱,智愚,善恶等原因把一些人排除在教育对象之外,对谁都可以进行教育,都能被教化得好。孔子嫁女儿这件事,就是对孔子这种思想最好的例证。孔子竟然把女儿嫁给一个因不守信用而被判刑坐过牢的人,这个人就是公冶长。这个人精通鸟语,有兴趣的人,可以查阅资料去了解一下他的事迹,这里不多述。
从中我们也可以看出,孔子真能够感化人外,也是一种对于特殊人才的爱惜。孔子不但爱惜他们,还肯于向他们学习,这也就是孔子所说的,三人行,必有我师焉。经常能够看到别人的长处,和自己不如人之处,并不断的向别人学习,是孔子最大的优点。有识人之明的人,往往都会赢得更多的知遇之恩,况且又善于虚心求教的孔子,如面临困难需要帮助,孔子那些对他怀有知遇之恩的有特殊才能的学生,又怎会不愿意去帮他一把呢?
吾不如子贡,吾不如子路,吾不如其他许许多多的人(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这就是孔子的三个吾不如,是不是比刘邦更厉害,更虚心呢?虚心的人,最能得人心,得人心者得天下,如此厉害的人,又有谁不怕呢?
9、读《论语》 :孔子也是个乐迷
今天这个社会,唱歌弹奏是一件很流行的事情,那些曾一度火爆的《中国好声音》、《超级女声》,现在想来还历历在目。而我们的至圣先师孔子,其实也是一个歌迷,也是一个音乐迷,他对音乐的喜爱和沉醉,非常值得来说一说。
孔子教给学生的内容包括了“五经”、“六艺””,“五经”和“六艺”都包括了“乐”,前一个主要是理论部分,后一个主要是实操部分,也就是说孔子要求学生不仅要懂音乐的知识,还要能演奏弹唱。而孔子本人,也是非常喜爱音乐,并且有高超的音乐才能。
《论语》中有一则是这样写的:“子于是日哭,则不歌”。意思是说,孔子这一天哭了,就不唱歌了。换句话说,只要那一天不哭,孔子就一定会唱歌。可见,唱歌已经成为了孔子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唱歌是一种抒发情感的极好表达方式,会唱歌的人,往往能收获更多的快乐,孔子便是这样的。
《论语》中还写道:“子与人歌而善,必使反之,而后和之。”
大意是他听人唱歌好听,必定要请他再唱一遍,自己再和一遍,多么可爱的老头啊,他痴迷于美好的歌声,听到别人唱得好听,自己一定要学一遍,跟人和一遍,通过这样一唱一和,人与人也建立了更加美好和谐的关系,这样的快乐是有生长性的。
《论语》中还记载: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图为乐之至於斯也。”
《韶》是舜帝时代一首美妙的音乐,孔子在齐国听了这首乐曲,非常沉醉,甚至沉醉到很长时间不知道肉的味道,这种精神上的享受确实难以被外人所体会。
孔子能够从音乐中得到那么深的快乐,跟他极高的音乐天赋是有关系的。孔子曾师从师襄子练琴,不久就弹得一首好曲,并且能那首曲子推断出作者就是周文王,师襄子大惊,因为那首曲子正是“文王操”。孔子学琴不仅满足于技巧,更能深切地体会乐曲中蕴含的意境和思想,进而深深沉醉,这是一种更高级的快乐,这种快乐是有门槛的,缺乏一定的音乐素养和思想追求的人,难以触及这种快乐。我们现在的生活里有交响乐曲,但这是一种小众音乐,一场交响音乐会短则一两个小时,长则五六个小时,有些人听了一下子睡着了,但有些人能从头到尾听得如痴如醉,因为他们有相关的鉴赏能力,而且我觉得他们应该也善于联想,能够从曲子里联想到具体的人、事、物,联想到世界与人生,就像孔子一样,从一首《文王操》里听出了深邃的情感、博大的胸襟。
所以音乐给孔子带来的不仅仅是快乐,更是一种精神上的力量。
孔子在陈蔡时,被陈国、蔡国派兵围困,粮食绝尽,七天没有粮食,仅靠一种野菜根进食,这是一种很大的精神折磨,但孔子在这期间依旧讲学、弹琴……被士兵围困,粮食吃尽,性命堪忧,他的弟子子路因此对他们的人生追求产生了深刻怀疑,但孔子从容不迫,除了因为他内心有信仰,音乐也使他在困境中更加有力量。
子路、曾皙、冉有、公西华侍坐。师生坐在一起谈自己的人生目标,而曾皙所说的最符合孔子的心意。曾皙说了什么呢?他说:“莫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夫子喟然叹曰:“吾与点也。”
曾皙所描述的场景是这样的:暮春时节,穿着春衫。和几个成年人、几个孩童到沂水里游泳,在舞雩台上吹风,唱着歌回家。这样的场景多么的轻松快乐和美,这也是孔子所向往的,他向往一种安定和平的生活,他也更希望百姓们过上这样的日子,在灿烂的阳光下,外出郊游,唱歌回家,在这我们今天这个时代再平常不过,但它的实现又是来之不易啊。岁月平和、歌声常伴,这样的生活状态放到我们整个跌宕起伏、动乱不断的人类历史中,其实是多么珍贵啊。
所以,当我在听梁冬访谈音乐人龚琳娜的时候,听到龚琳娜如何沉醉于音乐中,如何用她的歌声吸引了一匹马、一朵花、一棵树的时候,我感受到是一种深深的喜悦和感动。尽管我不懂音乐,但是那份快乐是可以共享的,就如同我们听孔子感叹听音乐可以“三月不知肉味”,就知道这份快乐如此充分,人间如此值得。
10、《柳林风声》:人生在世,唯有什么最不能忘怀?
强忍着撕裂般的疼痛,鼹鼠还是果断地挣断了他内心的那根弦,埋着头,亦步亦趋跟在河鼠的后面。
可是,情感的河流一旦泛滥开来,又怎么能够轻易地遏制得了它的流动呢?终于,在歇息的时候,因为无法用赶路来转移注意力,鼹鼠彻底放弃了内心的挣扎,放声痛哭了起来。
面对鼹鼠突如其来的如此大的悲恸,河鼠也一下子被惊呆了,一时间竟然不敢问鼹鼠怎么了。
而河鼠一旦问及,鼹鼠情感里悲伤的波涛更是被掀起了一个新的高潮。鼹鼠他吐露着对家的喜爱对家的思念,及想立刻回家的迫切愿望。
幸好,一向善于对他人体贴入怀的河鼠,一下子就满足了鼹鼠的愿望。他掉转头来,强拽着依然想委曲求全的鼹鼠朝刚才路过的田野奔去。
他们再次来了那片田野,因为一直挽着鼹鼠的胳膊,这一次,河鼠也立马感受到了鼹鼠身体里的那股电流——一种家的召唤。
相信此时的鼹鼠一定会再次泪流满面,只是他需要在黑暗中迫切地找到家的入口,不得不到处探寻着。顾不得多么强烈地宣泄情感。
就这么“一望家园一泪垂”,鼹鼠终于来了自家门前。当然,这个时候,他的脸上立马就绽开了笑意。
上一次,我们为他勇敢闯荡天涯的精神而心生敬意,或曰向往,希望自己也能够像他一样,步入江湖,潇洒走一回。这一次,他的回归却又令我们无比动容,心生惊叹,甚至会赚足许许多多思乡人的泪水。
这样,我们是不是不得不在心底里叩问一次,我们的鼹鼠,你的身上到底还蕴含着怎样的精神魅力呢?
或许内心有梦想,又有家的人,他们骨子里的魅力都会是无穷无尽的吧。
是啊,梦想再大,又怎么能够抛弃家园呢?稍微有点正常情感的人,都会在不经意间生发出思想之心吧。
从獾先生家回来的路上,看着那万家灯火,看着那一幕幕生动的情景剧,两只小动物在情感上又怎么会无动于衷呢?
其实,他俩都早已进入了温暖的梦境,直到那冰冷雨雪被风吹进了脖子,他俩才意识到自己的冷,意识到自己正跋涉于一段长长的路途中。
而且,河鼠又何尝不想家,你看他飞一般的前进,岂不是他想早点回到家依偎在家的怀抱里的热络表现。只是,他一直居住在家里,不同于常年流浪在外的鼹鼠,他的内心才没有那么强烈的情感迸发出来。
再有,家里的一切都融入进来我们的灵魂,对我们有着最真的情感,不管他是简陋的还是华丽的。看看鼹鼠介绍他家简陋的设计及一品一物时,他是那么样的兴味盎然,连让河鼠早点进餐的事情都忘了。因此,当鼹鼠路过他家的附近,他家里的一切又怎会不对他发出最热烈而又深情的召唤呢?相信我们每一位读者对家里的许许多多物品也都情有所钟吧。
能够生活在家里,更是有着许多友善的邻居让自己开心。田鼠们刚一来到他的家门前,鼹鼠就不无得意地向河鼠介绍他们,说他们每年的这个时候都忘不了来他家唱圣诞歌,尽管是最后才来,但是却从来不会漏掉他家,忘记他鼹鼠的存在。
他人心中有自己,还能给自己带来快乐,这也是家能给我们带来的温暖。流浪在外,顶多只有一两个知己,如果遇人不淑,也就更只等在孤单与痛苦中泪流满面。家始终都是每个人最温和的港湾。
再看蟾蜍,獾先生,鼹鼠,河鼠竭力改变他,死活都要把他留住,不要他到外面去闯荡,不也是对稳定的家园的维护吗?
因为他们不想蟾蜍之父创下的基业被这只不知天高地厚的蟾蜍毁于一旦,更是想着大家能够紧紧地团结在一起,过世外桃源般的生活。这也是许多大学生一毕业,他们的父母死活都不让他外出闯荡的一个重要原因吧。因为家的温暖稳定温馨总是那么可贵。而所有的功成名就、富贵等,可能都只是过眼云烟。后来,蟾蜍的房子被人侵占,如果夺不回来,蟾蜍在外面吹再大的牛,依靠他的小聪明活得再风光又有什么用呢?附近的动物只会怪他坏了大家的名声,他自己也只能到处流浪,在无家可归中默默死去。
接下来还是开看看作者的点睛之笔吧。
深夜的时候,当河鼠默默躺下的时候,他依然舍不得睡去。他要看看房间里那些一直无怨无悔对他笑眯眯的物件,他要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享受一下房间里的柔和与温煦。他知道无论他继不继续出去闯荡,都不能辜负了他的家,因为只有那个简陋的地方才是属于他的,那些物件见到他就欢喜,不管他什么时候回来,总会受到最亲切的接待。
因此,人在江湖,唯有家园最不能忘怀,也无法忘怀。故园东望路漫漫,双袖龙钟泪不干。这是在外游子有家不能归的痛苦。在外创业奋斗,记得家在哪里,记得家在等着自己,在一些时候能够聆听到家的召唤,是每一个闯荡于江湖的人,始终都不能失去的最细微的生理感觉。最后祝愿大家都有着不朽的家园,能够随时投入到他温暖的怀抱。
11、《论语》:什么样的人最有真学问?
儒家认为什么样的人最有真学问?
俗话说,学无止境。没有最有学问的,只有更有学问的。但儒家有一种观点,即使一天书都没有念过的人,也可能是大学问家。因为在儒家的心目中,学问不是文学,不是哲学,也不是科学,而是人学,做人做事的学问。古时候士子的学问要想得到儒家的认可,必须做到以下三点。
其一,贤贤而易色;
此观点有两种解读。宋代大儒朱熹认为,碰到贤明的人,学问好的人,立刻就会改变自己的好色之心,连美女都变得一屑不顾,一心只想跟着圣人做学问。呵呵,似乎有些扯淡哦。我想朱熹的这种解释是为了映衬他的“存天理,灭人欲”的主张吧。殊不知孔子曾说过,饮食、男女,人之大语存焉。孔子的意思就是说,所有人的一生是离不开饱暖与淫欲的。
另一种观点认为,此六字的意思是,见到贤明的,修养好的公知时,自己马上就会改变自己的面色、态度,顿时就是一副肃然起敬的样子,心里也十分想和那公知一样,能够指点江山,激扬文字。也就是所谓的见贤思齐吧。
也就是说,不管是什么“色”,一定要记住,学习雷锋好榜样。
其二,事父母能竭其力;
百善孝为先,历朝历代帝王大多均号称本朝以孝治天下。儒家礼法告诉人们,面对父母的所需所求,我们要像父母无私地对待我们一样,尽心竭力地满足父母。诸位可别小看这“竭力”二字在古代的影响。由此还在唐朝引发了一场公案。
武则天做皇帝的时期,柳宗元有个同乡叫徐元庆,他的父亲徐爽被当时的县尉赵师韫所冤杀;徐元庆深深觉得杀父之仇不共戴天,于是就竭力相近各种法子践行“事父母竭其力”的孝道,最终终得意手刃他的杀父仇人赵师韫。
但自古都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老百姓是不能动因私刑的。徐元庆也就被抓了起来。不过,古代皇帝又都号称以孝治天下,所以也不想为本这个根本原则,于是就在陈子昂的建议之下,对徐元庆“诛而后旌”——既得杀了徐元庆,又得表彰徐元庆。
判决一下,或许是出于对老乡的同情吧,柳宗元立马就占了出来,说此等矛盾的做法简直就是扰乱礼法,背离了孔圣人的教诲。柳宗元接着说,徐元庆有冤无处诉,但始终不忘为父亲报仇,坚持为父亲报仇,这是孝;最终在没有出路的情况下,他不惜以一死为父亲报仇,这是义。杀死一个认真践行孝义的人,就是对礼法最大的破坏。
因柳宗元的主张对百姓非常有利,因而立刻就得到了广大百姓的称颂,徐元庆的死罪也因此得以被免除。当然,在今天开来,柳宗元的做法是不足为取的,但主张古代竭力尽孝道的观念,由此就可见一斑了。
其三,事君能致其身,与朋友交言而有信;
意思指的是侍奉长辈、上司、朋友也要竭尽自己身心上的力量,并且也要做到言而有信。不阳奉阴违,上司不在了你就偷懒上网、聊天、睡大觉;更不能在答应帮上司朋友的忙后,因不服气上司朋友,或为了个人利益而在背后捣乱拆台。
说了这么多,笔者所阐述的无非就是孔子弟子子夏所说的那句话:
贤贤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
12、《论语》:孔子也主张在乱世明哲保身吗?
印象中,儒家似乎一直都是非常推崇忠臣、孝子、烈士,为臣子的面对昏君以死相谏,好像才符合儒家的正道,笔者近来精读了一点论语,发现并不是这么回事。下文又是我读论语的一点心得,写出来与大家一起分享探讨。
上次说到,孔子因爱惜人才,想鼓励犯错的学生公冶长改过自新,于是就把他的女儿嫁给了坐过监牢的公冶长。因之,一个和蔼可亲的孔子,一个内心充满温情孔子,一个有教无类的孔子,立刻就展现在我们面前。既然孔子选女婿嫁女儿都包含着他的思想学问,为了进一步了解孔子的为人,进一步研究孔子的思想,就让我们再一次走进孔子的私生活——嫁侄女。
嘿嘿,不错,孔子做月老是做上瘾了。嫁了自己的女儿,他又开始张罗着嫁侄女,而且这个侄女婿又是他亲自挑选的。不过,话又说回来,孔子嫁这个侄女儿,可是他不可推卸的责任。
因他的这位唯一的侄女是他哥哥的女儿,而他哥哥却是个先天的残疾人。后来他哥哥又不幸早逝,嫂子也随之的离去,养育照料侄女的责任,就不可推卸地落到了十一二岁就开始担负起家庭重担的孔子身上。
哥哥命苦,为其女儿找个好归宿就成了孔子最大的生活愿望。进经过长期的观察,最后他的这位侄女嫁给了他的学生南宫子容,又叫南容。那么孔子是怎么拿定主意“以其兄之子妻之”呢?
古人说,书中自有颜如玉。这话真的一点都不错,这南容的老婆就是靠他读书给读出来的。话说,南容非常喜欢《诗经·大雅·抑》这首诗歌,而且又特别欣赏诗中“质尔人民,谨尔侯度,用戒不虞。慎尔出话,敬尔威仪,无不柔嘉。白圭之玷,尚可磨也;斯言之玷,不可为也。”这几个句子。没事的时候,他总是反复的吟咏,就像现在的人唱流行歌曲一样的痴迷。
孔子刚开始还不以为然:“年轻人嘛,可能是受了点刺激,一时热心于某种处世之道很正常。”可是,很长时间下来,这个南容每天都是充满感慨地再三朗诵这首诗。特别南容那几句的强调,留给了孔子很深的印象,简直就是余音绕梁。这孔子也就开始慢慢的留心南容这位学生的一举一动,天长日久下来,孔子脑中灵光一现:“我何不把我的那个侄女嫁给他呢?”
因为孔子发现,南容简直就是《诗经·大雅·抑》这首诗歌中的“白圭(白玉)”,既有出众的才华,又有冰清玉洁的品质。孔子认为,这样的人因其具有高深的道德修养,善于自处,精于清以自守之道,所以在治世他们一定不会遭到埋没而出人头地;在乱世他们又可免于灾难,更不会招来杀身之祸。用孔子自己的话说就是“邦有道不废,邦无道免于刑戮。”于是,孔子就遂“以其兄之子妻之”。
孔子选侄女婿的经过就是这样,为了接着讲下一个故事,笔者姑且不表态。
现在请大家跟我一起把视点转向卫国。话说当时的卫国有个宁武子,在那个先王之礼尽丧,社会风气极度乱,百姓君王的命均如草芥的春秋时期,竟能够安然地做稳卫国的两朝元老,卫国被灭国后,他又能得到齐桓公的任用。孔子每想及此人都会非常的感慨,可以说,孔子对宁武子可是相当佩服的。惯于批评别人的,连管仲、自产都看不入眼他,竟然发出了他少见的赞美声。
子曰:宁武子,邦有道则知,邦无道则愚。其知可及也,其愚不可及也。孔子的话的意思是,宁武子在治世的时候,一定会发挥出他的智慧和才干,为国家建功立业,但很多人都会做到这些,没什么了不起;而在乱世时,宁武子则显得是那么愚蠢,他表现出来的这种“愚蠢”却是极少人能学到并赶得上的。
因为卫国在卫文公时期,卫文公励精图治,政治清明,为了卫文公的宏图大业,宁武子献计献策,充分发挥出他的聪明才智,使得卫国经济社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卫文公离世,卫国进入卫成公时代,卫成公面对卫国大好的经济社会发展局面知道贪图享乐,骄傲自满,实施了许多荒淫无道的政策,在外交方面更是得罪了大国晋国。而在这个时候,我们的宁武子只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卫成公的许多失道行为也同很多大臣一样不表一言,听之任之。卫国也就最终在他和大家的“束手无策”中被晋国给灭了。
孔子的这些言论让我很自然的想到了清朝的郑板桥和他的那副歪对联:
聪明难,糊涂难,由聪明转入糊涂更难;
放一招,退一步,为心安非图后来福报。
结合以上二则事例:孔子选侄女婿的关节点,不正是着眼于那些不在乱世逞英雄而能清以自守的人吗?国家处于无道之世,面对没有尽力劝谏而是得过且过的臣子宁武子,孔子不是向他投去不忠不义的指责,而是赞美之情溢于言表地向他投去由衷的赞美。那么我们可不可以说,孔子和真正的儒家也主张明哲保身呢?
孔子选侄女婿的事我们还可以退一步讲,毕竟,为了侄女的终身幸福,自私一点,选个善于在乱世趋利避害的人,大家都可以理解,也无法就此断定孔子主张明哲保身。那么对于与其毫无瓜葛的宁武子,孔子又有何必要赞美他的这种避世态度呢?唯一的解释,孔子也不主张愚忠,难得糊涂与明哲保身也是孔子处世哲学的选项。
13、杨绛:《傲慢与偏见》写得好在哪里?
有什么好? — 读奥斯丁的《傲慢与偏见》 (杨绛)
议论一部作品“有什么好”,可以有不同的解释:或是认真探索这部作品有什么好,或相当干脆的否定,就是说,没什么好。两个说法都是要追问好在哪里。这里要讲的是英国十九世纪初期的一部小说《傲慢与偏见》。女作者简·奥斯丁是西洋小说史上不容忽视的大家,近年来越发受到重视。爱好她的读者,要研究她的作品有什么好;不能欣赏她的人,也常要追问她的作品有什么好。《傲慢与偏见》在我国知道的人比较多;没读过原文的读过译本,没读过译本的看过由小说改编的电影,至少知道个故事。本文就是要借一部国内读者比较熟悉的西洋小说,探索些方法,试图品尝或鉴定一部小说有什么好。
小说里总要讲个故事,即使是没头没尾或无条无理的故事。故事总是作者编的。怎样编造——例如选什么题材,从什么角度写,着重写什么,表达什么思想感情,怎么处理题材,就是说,怎样布局,怎样塑造人物等等,都只能从整部小说里去领会,光从一个故事里捉摸不出。这个故事又是用文字表达的。表达的技巧也只看文字本身,不能从故事里寻求。要充分了解一部小说,得从上述各方面一一加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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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里往往有个故事。某人何时何地遭逢(或没遭逢)什么事,干了(或没干)什么事——人物、背景、情节组成故事。故事是一部小说的骨架或最起码的基本成分,也是一切小说所共有的“最大公约数”。如果故事的情节引人,角色动人,就能抓住读者的兴趣,捉搦着他们的心,使他们放不下,撇不开,急要知道事情如何发展,人物如何下场。很多人读小说不过是读一个故事——或者,只读到一个故事。
《傲慢与偏见》的故事,讲十八世纪末十九世纪初英国某乡镇上某乡绅家几个女儿的恋爱和结婚。主要讲二女儿伊丽莎白因少年绅士达西的傲慢,对他抱有很深的偏见,后来怎样又消释了偏见,和达西相爱,成为眷属。
这个故事平淡无奇,没有令人回肠荡气、惊心摄魄的场面。情节无非家常琐碎,如邻居间的来往、茶叙、宴会、舞会,或驾车游览名胜,或到伦敦小住,或探亲访友等等,都是乡镇上有闲阶级的日常生活。人物没有令人崇拜的英雄或模范,都是日常所见的人,有的高明些、文雅些,有的愚蠢些、鄙俗些,无非有闲阶级的先生、夫人、小姐之流。有个非洲小伙子读了这本书自己思忖:“这些英国的夫人小姐,和我有什么相干呢?”我们也不禁要问,十九世纪外国资产阶级的爱情小说,在我们今天,能有什么价值呢?
可是我们不能单凭小说里的故事来评定这部小说。
达西和伊丽莎白的初次见面 – 骄傲的达西先生望着没有舞伴的丽萃说:“她还可以,不过还不足以让我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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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不过是小说里可以撮述的主要情节,故事不讲作者的心思。但作者不可能纯客观地反映现实,也不可能在作品里完全隐蔽自己。他的心思会像弦外之音,随处在作品里透露出来。
写什么样的故事,选什么样的题材。《傲慢与偏见》是一部写实性的小说(novel),而不是传奇性的小说(romance)。这两种是不同的类型。写实性的小说继承书信、日记、传记、历史等真实记载,重在写实。传奇性的小说继承史诗和中世纪的传奇故事,写的是令人惊奇的事。世事无奇不有,只要讲来合情合理,不必日常惯见。司各特(WScott)写的是传奇性的小说,奥斯丁写的是写实性的小说。奥斯丁自己说不能写传奇性的小说,除非性命交关,万不得已;只怕写不完一章就要失声而笑。为什么呢?她在另一部小说《诺桑觉寺》里故意摹仿恐怖性浪漫故事(gothic romance ) 的情调打趣取笑。我们由此可以看出,她笑那种令人惊奇的故事脱不了老一套,人物也不免夸张失实。她在家信里说,小说里那种十全十美的女主角看了恶心,使她忍不住要调皮捣蛋。她指导侄女写作的信上一再强调人物要写得自然,要避免想象失真,造成假象。她喜欢把故事的背景放在有三四家大户的乡镇上。奥斯丁并不是一个闭塞的老姑娘。她读书看报,熟悉当代有名的作品,来往的亲戚很多,和见世面的人物也有交接,对世界大事和城市生活并非毫无所知。可是她一部又一部的小说,差不多都取材于有三四家大户的乡镇上。看来她和《傲慢与偏见》里伊丽莎白的见解相同。乡镇上的人和大城市的人一样可供观察研究;不论单纯的或深有城府的,都是有趣的题材,尤其是后者。尽管地方小,人不多,各人的面貌却变化繁多,观察不到的方面会层出不穷。奥斯丁显然是故意选择平凡的题材,创造写实的小说。
在达西姨母家 – 这时候的达西已经爱上了伊丽莎白,却不知道,此时,在伊丽莎白心中,他的形象糟糕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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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把《傲慢与偏见》称为爱情小说。其实,小说里着重写的是青年男女选择配偶和结婚成家。从奥斯丁的小说里可以看出她从来不脱离结婚写恋爱。男人没有具备结婚的条件或没有结婚的诚意而和女人恋爱,那是不负责任,或玩弄女人。女人没看到男方有求婚的诚意就流露自己的爱情,那是有失检点、甚至有失身份;尽管私心爱上了人,也得深自敛抑。恋爱是为结婚,结婚是成家,得考虑双方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基础。门户不相当还可以通融,经济基础却不容忽视。因为乡绅家的子女不能自食其力,可干的职业也很有限。长子继承家产,其他的儿子当教士,当军官,当律师,地位就比长子低;如果经商,就在本阶级内部又下落一个阶层。老姑娘自己没有财产,就得寄人篱下;如果当女教师,就跌落到本阶级的边缘上或边缘以外去了。一门好亲事,不但解决个人的终身问题,还可以携带一家子沾光靠福。为了亲事,家家都挣扎着向上攀附,惟恐下落。这是生存竞争的一个重要关头,男女本人和两家老少都全力以赴,虽然只有三四家大户的乡镇上,矛盾也够复杂,争夺也够激烈,表现的世态人情也煞是好看。《傲慢与偏见》就是从恋爱结婚的角度,描写这种世态人情。
奥斯丁认为没有爱情的婚姻是难以忍受的苦恼。她小说里的许多怨偶,都是结婚前不相知而造成的。结婚不能不考虑对方的人品,包括外表的相貌、举止、言谈,内在的才德品性。外表虽然显而易见,也需要对方有眼光,才能由外表鉴别人品高下。至于才德品性,就得看他为人行事。这又得从多方面来判定,偶然一件事不足为凭,还得从日常生活里看日常的行为。知人不易,自知也不易,在激烈的生存竞争中,人与人之间的误解和纠纷就更难免。《傲慢与偏见》写女主角的偏见怎样造成,怎样消释,是从人物的浮面逐步深入内心,捉摸他们的品性、修养和心理上的种种状态。可以说,奥斯丁所写的小说,都是从恋爱结婚的角度,写世态人情,写表现为世态人情的人物内心。
达西的初次表白 – 达西的表白让伊丽莎白非常吃惊,而他言语中的傲慢又十足地触怒了她。伊丽莎白说:“假使这世界上所有男人都死光了,我也不会嫁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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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慢与偏见》开章第一句:“家产富裕的单身汉,准想娶个妻子,这是大家公认的必然之理。”接下来说:“这点道理深入人心。地方上一旦来了这么个人,邻近人家满不理会他本人的意愿,就把他看做自己某一个女儿应得的夫婿了。”奥斯丁冷眼看世情,点出这么两句,接着就引出一大群可笑的人物,一连串可笑的情节。评论家往往把奥斯丁的小说比做描绘世态人情的喜剧(comedy of manners) ,因为都是喜剧性的小说。
喜剧虽然据亚里士多德看来只供娱乐,柏拉图却以为可供照鉴,有教育意义。这和西塞罗所谓“喜剧应该是人生的镜子……”见解相同,西班牙的塞万提斯、英国的莎士比亚都曾引用;菲尔丁在他自称“喜剧性的小说”里也用来阐说他这类小说的功用。这些话已经是论喜剧的常谈。所谓“镜子”,无非指反映人生。一般认为镜子照出丑人丑事,可充针砭,可当鞭挞,都有警戒的作用。
可是《傲慢与偏见》警戒什么呢?对愚蠢的柯林斯牧师、贝奈特太太、凯塞林夫人等人,挖苦几句,讽刺几下,甚至鞭挞几顿,能拔除愚蠢的钝根吗?奥斯丁好像并没有这个企图。她挖苦的不是牧师、或乡绅太太、或贵妇人,不是人为的制度或陋习恶俗造成的荒谬,而是这样的几个笨人。她也不是只抓出几个笨蛋来示众取笑,聪明人并没有逃过她的讥诮。伊丽莎白那么七窍玲珑的姑娘,到故事末尾才自愧没有自知之明。达西那么性气高傲的人,惟恐招人笑话,一言一动力求恰当如分,可是他也是在故事末尾才觉悟到自己行为不当。奥斯丁对她所挖苦取笑的人物没有恨,没有怒,也不是鄙夷不屑。她设身处地,对他们充分了解,完全体谅。她的笑不是针砭,不是鞭挞,也不是含泪同情,而是乖觉的领悟,有时竟是和读者相视目逆,会心微笑。试举例说明。
第十一章,伊丽莎白挖苦达西,说他是取笑不得的。达西辩解说:一个人如果一味追求笑话,那么,就连最明智、最好的人——就连他们最明智、最好的行为,也可以说成笑话。
伊丽莎白说:“当然有人那样,我希望自己不是那种人。我相信,明智的、好的,我从不取笑;愚蠢、荒谬、任性、不合理的,老实说,我觉得真逗乐,只要当时的场合容许我笑,我看到就笑了。不过,那类的事,大概正是你所没有的。”
“谁都难保吧。不过我生平刻意小心,不要犯那一类的毛病,贻笑大方。”
“譬如虚荣和骄傲。”
“对啊,虚荣确是个毛病;骄傲呢,一个真正高明的人自己会有分寸。”
伊丽莎白别过脸去暗笑。
伊丽莎白当面挖苦了达西,当场捉出他的骄傲、虚荣,当场就笑了。可是细心的读者会看到,作者正也在暗笑。伊丽莎白对达西抱有偏见,不正是因为达西挫损了她的虚荣心吗?她挖苦了达西洋洋自得,不也正是表现了骄傲不自知吗?读者领会到作者的笑而笑,正是梅瑞狄斯(George Meredith)所谓“从头脑里出来的、理智的笑”。
笑,包含严肃不笑的另一面。刘易斯(C.D.Lewis)在他《略谈简·奥斯丁》一文里指出,坚持原则而严肃认真,是奥斯丁艺术的精髓。心里梗着一个美好、合理的标准,一看见丑陋、不合理的事,对比之下会忍不住失笑。心里没有那么个准则,就不能一眼看到美与丑、合理与不合理的对比。奥斯丁常常在笑的背面,写出不笑的另一面。例如《傲慢与偏见》里那位笨伯柯林斯向伊丽莎白求婚是个大笑话;他遭到拒绝,掉头又向伊丽莎白的好友夏洛特求婚而蒙允诺,又是个大笑话。贝奈特太太满以为阔少爷宾雷已经看中自己的长女吉英,得意忘形,到处吹牛;不料宾雷一去音信杳然。这又是个笑话。伊丽莎白想不到她的好友夏洛特竟愿嫁给柯林斯那么一个奴才气十足的笨蛋,对她大失所望。她听了达西一位表亲的一句话,断定宾雷是听信了达西的话,嫌她家穷,所以打消了向她姐姐吉英求婚的原意。为这两件事,她和吉英谈心的时候气愤地说:“我真心喜爱的人不多,看重的更少;经历愈多,对这个世界愈加不满了。人的性格是没准的,外表看来品性不错,颇有头脑,也不大可靠;我向来这么想,现在越发觉得不错了。”吉英劝她别那么牢骚,毁了自己愉快的心情:各人处境不同,性情也不同;夏洛特家姊妹多,她是个慎重的人,论财产,这门亲事是不错的,说不定她对柯林斯也多少有点儿器重。伊丽莎白认为不可能,除非夏洛特是个糊涂虫。她不信自私就是慎重,盲目走上危途就是幸福有了保障。她不能放弃了原则和正义来维护一个朋友。吉英怪妹妹说话偏激,又为宾雷辩护,说他不是负心,活力充沛的青年人免不了行为不检;女人出于虚荣,看到人家对自己倾倒就以为他有意了。伊丽莎白说,男人应当检点,不能随便对女人倾倒。尽管宾雷不是存心不良,尽管他不是蓄意干坏事或叫人难堪,也会做错事情,对不起人。没头脑,不理会别人的心情,又拿不定主意,就干下了坏事。
姊妹俩各有见地,据下文来看,妹妹的原则不错,姐姐的宽容也是对的。从这类严肃认真的文字里,可以看出奥斯丁那副明辨是非、通达人情的头脑(common sense) 。她爱读约翰生(Samuel Johnson)博士的作品,对他钦佩之至,称为“我的可爱的约翰生博士”。她深受约翰生的影响,承袭了他面对实际的智慧,评论者把她称为约翰生博士精神上的女儿。奥斯丁对她所处的世界没有幻想,可是她宁愿面对实际,不喜欢小说里美化现实的假象。她生性开朗,富有幽默,看到世人的愚谬、世事的参差,不是感慨悲愤而哭,却是了解、容忍而笑。奥斯丁是凭理智来领会,把这个世界看做喜剧。
这样来领会世界,并不是把不顺眼、不如意的事一笑置之。笑不是调和;笑是不调和。内心那个是非善恶的标准坚定不移,不肯权宜应变,受到外界现实的冲撞或磨擦,就会发出闪电般的笑。奥斯丁不正面教训人,只用她智慧的聚光灯照出世间可笑的人、可笑的事,让聪明的读者自己去探索怎样才不可笑,怎样才是好的和明智的。梅瑞狄斯认为喜剧的笑该启人深思。奥斯丁激发的笑就是启人深思的笑。
解释信 – 表白受挫的达西连夜赶写了一封长信,解释了一些误会。伊丽莎白通过这封信,对达西的印象开始有了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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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慢与偏见》也像戏剧那样,有一个严密的布局。小说里没有不必要的人物(无关紧要的人物是不可少的陪衬,在这个意义上也是必要的),没有不必要的情节。事情一环紧扣一环,都因果相关。读者不仅急要知道后事如何,还不免追想前事,探究原因,从而猜测后事。小说有布局,就精练圆整,不致散漫芜杂。可是现实的人生并没有什么布局。小说有布局,就限制了人物的自由行动、事情的自然发展。作者在自己世界观的指导下,不免凭主观布置定局。把人物纳入一定的运途;即使看似合情合理,总不免显出人为的痕迹——作者在冒充创造世界的上帝。
可是《傲慢与偏见》的布局非常自然,读者不觉得那一连串因果相关的情节正在创造一个预定的结局,只看到人物的自然行动。作者当然插手安排了定局,不过安排得轻巧,不着痕迹。比如故事里那位笨伯牧师柯林斯不仅是个可笑的人物,还是布局里的关键。他的恩主是达西的姨母凯塞林夫人,他娶的是伊丽莎白的好友夏洛特。伊丽莎白访友重逢达西就很自然。布局里另一个关键人物是伊丽莎白的舅母,她未嫁时曾在达西家庄园邻近的镇上居住。她重游旧地,把伊丽莎白带进达西家的庄园观光,也是很自然的事。这些人事关系,好像都不由作者安排而自然存在。一般布局的转折往往是发现了隐藏已久的秘密;这里只发现了一点误会,也使故事显得自然,不见人为的摆布安排。奥斯丁所有的几部小说——包括她生前未发表的早年作品《苏珊夫人》(Lady Susan)都有布局,布局都不露作者筹划的痕迹。是否因为小乡镇上的家常事容易安排呢?这很耐人寻味。
奥斯丁也像侦探小说的作者那样,把故事限于地区不大、人数不多的范围以内。每个人的一言一行和内心的任何波动,都筹划妥帖,细枝末节都不是偶然的。奥斯丁指导她侄女写作,要求每一事都有交代,显然是她自己的创作方法。这就把整个故事提炼得精警生动,事事都有意义。小小的表情,偶然的言谈,都加深对人物的认识,对事情的了解。精研奥斯丁的恰普曼(R.W.Chapman)说,奥斯丁的《艾玛》(Emma)也可说是一部侦探小说。其实奥斯丁的小说里,侦探或推理的成分都很重。例如《傲慢与偏见》里达西碰见了他家账房的儿子韦翰,达西涨得满面通红,韦翰却面如死灰。为什么呢?宾雷为什么忽然一去不返呢?韦翰和莉蒂亚私奔,已经把女孩子骗上手,怎么倒又肯和她结婚呢?伊丽莎白和吉英经常像福尔摩斯和华生那样,一起捉摸这人那人的用心,这事那事的底里。因为社交活动里,谁也不肯“轻抛一片心”,都只说“三分话”;三分话保不定是吹牛或故弄玄虚,要知道真情和真心,就靠摸索推测——摸索推测的是人心,追寻的不是杀人的凶犯而是可以终身相爱的伴侣。故事虽然平淡,每个细节都令人关切。
奥斯丁只说她喜欢把故事的背景放在有三四家大户的乡镇上,却没有说出理由。可是我们可以从作品里,看到背景放在乡镇上所收的效果。
在彭伯里达西的画像前- 伊丽莎白和舅舅舅母去旅行,参观了达西的家,美丽的彭伯里庄园。在美丽的林间小路上,丽萃和提前回家的达西不期而遇。两人的感情开始真正萌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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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斯丁的侄儿一次丢失了一份小说稿。奥斯丁开玩笑说:反正她没有偷;她工笔细描的象牙片只二寸宽,她侄儿大笔一挥的文字在小象牙片上不合用。有些评论家常爱称引这句话,说奥斯丁的人物刻画入微,但画面只二寸宽。其实奥斯丁写的人物和平常人一般大小,并不是小象牙片上的微型人物。《红楼梦》里的大观园并不比奥斯丁笔下的乡镇大,我们却从不因为大观园面积不大而嫌背景狭窄。奥斯丁那句话不过强调自己的工笔细描罢了,评论家很不必死在句下,把她的乡镇缩成二寸宽。
奥斯丁写人物确是精雕细琢,面面玲珑。创造人物大概是她最感兴趣而最拿手的本领。她全部作品(包括未完成的片段)写的都是平常人,而个个特殊,没一个重复;极不重要的人也别致得独一无二,显然都是她的创造而不是临摹真人;据说她小说里的地名无一不真,而人物却都是虚构的。一个人的经历究竟有限,真人真事只供一次临摹,二次就重复了。可是如果把真人真事充当素材,用某甲的头皮、某乙的脚跟皮来拼凑人物,就取之无尽、用之不竭,好比万花筒里的几颗玻璃屑,可以幻出无穷的新图案。小说读者喜欢把书中人物和作者混同。作者创造人物,当然会把自己的精神面貌赋予精神儿女。可是任何一个儿女都不能代表父母。《傲慢与偏见》里的伊丽莎白和作者有相似的地方,有相同的见解;吉英也和作者有相似的地方和相同的见解。作者其他几部小说里的角色,也代表她的其他方面。
她对自己创造的人物个个设身处地,亲切了解,比那些人物自己知道得还深、还透。例如《傲慢与偏见》第五十九章,吉英问伊丽莎白什么时候开始爱上达西。伊丽莎白自己也说不上来。可是细心的读者却看得很明白,因为作者把她的情绪怎样逐渐改变,一步步都写出来了。伊丽莎白嫌达西目中无人。她听信韦翰一面之辞,认为达西亏待了他父亲嘱他照顾的韦翰。她又断定达西破坏了她姐姐的婚姻。达西情不自禁向她求婚,一场求婚竟成了一场吵架。这是转折点。达西写信自白,伊丽莎白反复细读了那封信,误解消释,也看到自己家确也有叫人瞧不起的地方。这使她愧怍。想到达西情不自禁的求婚,对他又有点儿知己之感。这件不愉快的事她不愿再多想。后来她到达西家庄园观光,听到佣仆对达西的称赞,不免自愧没有知人之明,也抱歉错怪了达西。她痴看达西的画像,心上已有爱慕的意思。达西不计旧嫌,还对她殷勤接待,她由感激而惭愧而后悔。莉蒂亚私奔后,她觉得无望再得到达西的眷顾而暗暗伤心,这就证实了自己对达西的爱情。
奥斯丁经常为她想象的人物添补细节。例如吉英穿什么衣裳,爱什么颜色,她的三妹四妹嫁了什么人等等,小说里虽然没有写,奥斯丁却和家里人讲过,就是说,她都仔细想过。研究小说的人常说,奥斯丁的人物是圆的立体,不是扁的平面;即使初次只出现一个平面,以后也会发展为立体。为什么呢?大概因为人物在作者的头脑里已经是面面俱全的立体人物,读者虽然只见到一面,再有机缘相见,就会看到其他方面。这些立体的人物能表现很复杂的内心。有的评论家说,奥斯丁写道德比较深入,写心理只浮光掠影;有的却说她写心理非常细腻,可充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和普鲁斯特(Marcel Proust)的先驱。这两个说法应该合起来看。奥斯丁写人物只写浮面,但浮面表达内心——很复杂的内心,而表达得非常细腻。她写出来的人,不是一般人,而是“那一个”。
按照西洋传统理论,喜剧不写个人;因为喜剧讽刺一般人所共有的弱点、缺点,不打击个别的人。英国十七世纪喜剧里的人物都是概念化的,如多疑的丈夫,吃醋的老婆,一钱如命的吝啬鬼,吹牛撒谎的懦夫等。十七世纪法国大戏剧家莫里哀剧本里的人物,如达尔杜弗(Tartuffe)和阿尔赛斯特(Alceste),都还带些概念化。
戏剧里可以有概念化的角色,因为演员是有血有肉的人,概念依凭演员而得到了人身。小说里却不行。公式概念不能变成具体的人。人所共有的弱点如懦怯、懒惰、愚昧、自私等等,只是抽象的名词,表现在具体人物身上就各有不同,在穷人身上是一个样儿,在富人身上又是一个样儿;同是在穷人身上,表现也各不同。所以抽象的概念不能代表任何人,而概念却从具体人物身上概括出来。人物愈具体,愈特殊,愈有典型性,愈可以从他身上概括出他和别人共有的根性。上文说起一个非洲小伙子读了《傲慢与偏见》觉得书里的人物和他毫不相干。可是他接着就发现他住的小镇上,有个女人和书里的凯塞林夫人一模一样。我们中国也有那种女人,也有小说里描写的各种男女老少。奥斯丁不是临摹真人,而是创造典型性的平常人物。她取笑的不是个别的真人,而是很多人共有的弱点、缺点。她刻画世态人情,从一般人身上发掘他们共有的根性;虽然故事的背景放在小小的乡镇上,它所包含的天地却很广阔。
伊丽莎白成了韦翰的大姨 – 伊丽莎白曾经倾心于韦翰。而韦翰的中伤曾让伊丽莎白对达西厌恶透顶。这个虚伪的花花公子最终阴差阳错竟和伊丽莎白最小的妹妹成了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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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种种讲究,如果仅仅分析一个故事是捉摸不到的。而作者用文字表达的技巧,更在故事之外,只能从文字里追求。
小说家尽管自称故事真实,读者终归知道是作者编造的。作者如要吸引读者,首先得叫读者暂时不计较故事只是虚构,而姑妄听之(That willing suspension of disbelief),要使读者姑妄听之,得一下子慑住他们的兴趣。这当然和故事的布局分割不开,可是小说依靠文字的媒介,表达的技巧起重要作用。《红楼梦》里宝玉对黛玉讲耗子精的故事,开口正言厉色,郑重其事,就是要哄黛玉姑妄听之。《傲慢与偏见》开卷短短几段对话,一下子把读者带进虚构的世界;这就捉住读者,叫他们姑妄听之。有一位评选家认为《傲慢与偏见》的第一章可算是英国小说里最短、最俏皮、技巧也最圆熟的第一章。
但姑妄听之只是暂时的;要读者继续读下去,一方面不能使读者厌倦,一方面还得循循善诱。奥斯丁虽然自称工笔细描,却从不烦絮惹厌。她不细写背景,不用抽象的形容词描摹外貌或内心,也不挖出人心摆在手术台上细细解剖。她只用对话和情节来描绘人物。生动的对话、有趣的情节是奥斯丁表达人物性格的一笔笔工致的描绘。
奥斯丁创造的人物在头脑里孕育已久,生出来就是成熟的活人。他们一开口就能使读者如闻其声,如见其人,并且看透他们的用心,因为他们的话是“心声”,便是废话也表达出个性来。用对话写出人物,奥斯丁是大师。评论家把她和莎士比亚并称,就因为她能用对话写出丰富而复杂的内心。奥斯丁不让她的人物像戏台上或小说里的角色,她避免滥套,力求人物的真实自然。他们口角毕肖,因而表演生动,摄住了读者的兴趣。
奥斯丁的小说,除了《苏珊夫人》用书信体,都由“无所不知的作者” (theomniscient author)叙述。她从不原原本本、平铺直叙,而是按照布局的次序讲。可以不叙的不叙,暂时不必叙述的,留待必要的时候交代——就是说,等读者急要了解的时候再告诉他。这就使读者不仅欲知后事如何,还要了解以前的事,瞻前顾后,思索因果。读者不仅是故事以外的旁听者或旁观者,还不由自主,介入故事里面去。
奥斯丁无论写对话或叙述事情都不加解释。例如上文伊丽莎白挖苦达西的一段对话,又如伊丽莎白对达西的感情怎么逐渐改变,都只由读者自己领会,而在故事里得到证实。奥斯丁自己说,她不爱解释;读者如果不用心思或不能理解,那就活该了。她偶尔也向读者评论几句,如第一章末尾对贝奈特夫妇的评语,但不是解释,只是评语,好比和读者交换心得。她让读者直接由人物的言谈行为来了解他们;听他们怎么说,看他们怎么为人行事,而认识他们的人品性格。她又让读者观察到事情的一点苗头,从而推测事情的底里。读者由关注而好奇,而侦察推测,而更关心、更有兴味。因为作者不加解释,读者仿佛亲自认识了世人,阅历了世事,有所了解,有所领悟,觉得增添了智慧。所以虽然只是普通的人和日常的事,也富有诱力;读罢回味,还富有意义。
奥斯丁文笔简练,用字恰当,为了把故事叙述得好,不惜把作品反复修改。《傲慢与偏见》就是曾经大斫大削的。“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奥斯丁虽然把《傲慢与偏见》称为自己的宠儿,却嫌这部小说太轻松明快,略欠黯淡,没有明暗互相衬托的效果。它不如《曼斯斐尔德庄园》沉挚,不如《艾玛》挖苦得深刻,不如《劝导》缠绵,可是这部小说最得到普遍的喜爱。
小说“只不过是一部小说”吗?奥斯丁为小说张目,在《诺桑觉寺》里指出小说应有的地位。“小说家在作品里展现了最高的智慧;他用最恰当的语言,向世人表达他对人类最彻底的了解。把人性各式各样不同的方面,最巧妙地加以描绘,笔下闪耀着机智与幽默。”用这段话来赞赏她自己的小说,最恰当不过。《傲慢与偏见》就是这样的一部小说。
一部小说如有价值,自会有读者欣赏,不依靠评论家的考语。可是我们如果不细细品尝原作,只抓住一个故事,照着框框来评断:写得有趣就是趣味主义,写恋爱就是恋爱至上,题材平凡就是琐碎无聊,那么,一手“拿来”一手又扔了。这使我记起童年听到的故事:洋鬼子吃铁蚕豆,吃了壳,吐了豆,摇头说:“肉薄、核大,有什么好?”洋鬼子煮茶吃,滗去茶汁吃茶叶,皱眉说:“涩而无味,有什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