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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什么样的人最有真学问?

时间:2022-06-17 20:2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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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语》:什么样的人最有真学问?

  儒家认为什么样的人最有真学问?

  俗话说,学无止境。没有最有学问的,只有更有学问的。但儒家有一种观点,即使一天书都没有念过的人,也可能是大学问家。因为在儒家的心目中,学问不是文学,不是哲学,也不是科学,而是人学,做人做事的学问。古时候士子的学问要想得到儒家的认可,必须做到以下三点。

  其一,贤贤而易色;

  此观点有两种解读。宋代大儒朱熹认为,碰到贤明的人,学问好的人,立刻就会改变自己的好色之心,连美女都变得一屑不顾,一心只想跟着圣人做学问。呵呵,似乎有些扯淡哦。我想朱熹的这种解释是为了映衬他的“存天理,灭人欲”的主张吧。殊不知孔子曾说过,饮食、男女,人之大语存焉。孔子的意思就是说,所有人的一生是离不开饱暖与淫欲的。

  另一种观点认为,此六字的意思是,见到贤明的,修养好的公知时,自己马上就会改变自己的面色、态度,顿时就是一副肃然起敬的样子,心里也十分想和那公知一样,能够指点江山,激扬文字。也就是所谓的见贤思齐吧。

  也就是说,不管是什么“色”,一定要记住,学习雷锋好榜样。

  其二,事父母能竭其力;

  百善孝为先,历朝历代帝王大多均号称本朝以孝治天下。儒家礼法告诉人们,面对父母的所需所求,我们要像父母无私地对待我们一样,尽心竭力地满足父母。诸位可别小看这“竭力”二字在古代的影响。由此还在唐朝引发了一场公案。

  武则天做皇帝的时期,柳宗元有个同乡叫徐元庆,他的父亲徐爽被当时的县尉赵师韫所冤杀;徐元庆深深觉得杀父之仇不共戴天,于是就竭力相近各种法子践行“事父母竭其力”的孝道,最终终得意手刃他的杀父仇人赵师韫。

  但自古都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老百姓是不能动因私刑的。徐元庆也就被抓了起来。不过,古代皇帝又都号称以孝治天下,所以也不想为本这个根本原则,于是就在陈子昂的建议之下,对徐元庆“诛而后旌”——既得杀了徐元庆,又得表彰徐元庆。

  判决一下,或许是出于对老乡的同情吧,柳宗元立马就占了出来,说此等矛盾的做法简直就是扰乱礼法,背离了孔圣人的教诲。柳宗元接着说,徐元庆有冤无处诉,但始终不忘为父亲报仇,坚持为父亲报仇,这是孝;最终在没有出路的情况下,他不惜以一死为父亲报仇,这是义。杀死一个认真践行孝义的人,就是对礼法最大的破坏。

  因柳宗元的主张对百姓非常有利,因而立刻就得到了广大百姓的称颂,徐元庆的死罪也因此得以被免除。当然,在今天开来,柳宗元的做法是不足为取的,但主张古代竭力尽孝道的观念,由此就可见一斑了。

  其三,事君能致其身,与朋友交言而有信;

  意思指的是侍奉长辈、上司、朋友也要竭尽自己身心上的力量,并且也要做到言而有信。不阳奉阴违,上司不在了你就偷懒上网、聊天、睡大觉;更不能在答应帮上司朋友的忙后,因不服气上司朋友,或为了个人利益而在背后捣乱拆台。

  说了这么多,笔者所阐述的无非就是孔子弟子子夏所说的那句话:

  贤贤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

2、汪曾祺讲《边城》:有没有一个翠翠?

  沈从文和他的《边城》

  文/汪曾祺

  《边城》是沈从文先生所写的唯一的一个中篇小说。说是中篇小说,是因为篇幅比较长,有六万多字;还因它有一个有头有尾的故事——沈先生的短篇小说有好些是没有什么故事的,如《牛》《三三》《八骏图》……都只是通过一点点小事,写人的感情、感觉、情绪。

  《边城》的故事其实也很简单:茶峒山城一里外有一小溪,溪边有一弄渡船的老人。老人的女儿和一个兵有了私情,和那个兵一同死了,留下一个孤雏,名叫翠翠,老船夫和外孙女相依为命地生活着。

  茶峒城里有个在水码头上掌事的龙头大哥顺顺,顺顺有两个儿子,天保和傩送,两兄弟都爱上翠翠。翠翠爱二老傩送,不爱大老天保。大老天保在失望之下驾船往下游去,失事淹死;傩送因为哥哥的死在心里结了一个难解疙瘩,也驾船出外了。雷雨之夜,渡船老人死了,剩下翠翠一个人。傩送对翠翠的感情没有变,但是他一直没有回来。

  就这样一个简单的故事,却写出了几个活生生的人物,写了一首将近七万字的长诗!

  因为故事写得很美,写得真实,有人就认为真有那么一回事。有的华侨青年,读了《边城》,回国来很想到茶峒去看看,看看那个溪水、白塔、渡船,看看渡船老人的坟,看看翠翠曾在哪里吹竹管……

  大概是看不到的。这故事是沈从文编出来的。

  有没有一个翠翠?

  有的。可她不是在茶峒的碧溪岨,是泸西县一个绒线铺的女孩子。

  《湘行散记》里说:

  ……在十三个伙伴中我有两个极好的朋友。……其次是那个年纪顶轻的,名字就叫“傩右”。一个成衣人的独生子,为人伶俐勇敢,稀有少见。……这小孩子年纪虽小,心可不小!同我们到县城街转了三次,就看中一个绒线铺的女孩子,问我借钱向那女孩子买了三次白棉线草鞋带子……那女孩子名叫“翠翠”,我写《边城》故事时,弄渡船的外孙女,明慧温柔的品性,就从那绒线铺小女孩脱胎出来。

  她是泸西县的么?也不是。她是山东崂山的。

  看了《湘行散记》,我很怕上了《灯》里那个青衣女子同样的当,把沈先生编的故事信以为真,特地上他家去核对一回,问他翠翠是不是绒线铺的女孩子。他的回答是:

  我们(他和夫人张兆和)上崂山去,在汽车里看到出殡的,一个女孩子打着幡。我说:这个我可以帮你写个小说。

  幸亏他夫人补充了一句:“翠翠的性格、形象,是绒线铺那个女孩子。”

  沈先生还说:“我平生只看过那么一条渡船,在棉花坡。”那么,碧溪的渡船是从棉花坡移过来的。棉花坡离碧溪岨不远,但总还有一个距离。

  读到这里,你会立刻想起鲁迅所说的脸在那里,衣服在那里的那段有名的话。是的,作家酝酿人物形象和故事情节是一个很复杂的过程。

  一九五七年,沈先生曾经跟我说过:“我们过去写小说都是真真假假的,哪有现在这样都是真事的呢。”

  有一个诗人很欣赏“真真假假”这句话,说是这说明了创作的规律,也说明了什么是浪漫主义。翠翠,《边城》,都是想象出来的。然而必须有丰富的生活经验,积累了众多的印象,并加上作者的思想、感情和才能,才有可能想象得真实,以至把创作变得好像是报导。

  沈从文善于写中国农村的少女。沈先生笔下的湘西少女不是一个,而是一串。

  三三、夭夭、翠翠,她们是那样的相似,又是那样的不同。

  她们都很爱娇,但是各因身世不同,娇得不一样。三三生在小溪边的碾坊里,父亲早死,跟着母亲长大,除了碾坊小溪,足迹所到最远处只是在堡子里的总爷家。她虽然已经开始有了一个少女对于“人生”朦朦胧胧的神往,但究竟是个孩子,浑不解事,娇得有点痴。

  夭夭是个有钱的桔子园主人的幺姑娘,一家子都宠着她。她已经订了婚,未婚夫是个在城里读书的学生。她可以背了一个特别精致的背篓,到集市上去采购她所中意的东西,找高手银匠洗她的粗如手指的银链子。她能和地方上的小军官从容说话。她是个“黑里俏”,性格明朗豁达,口角伶俐。她很娇,娇中带点野。

  翠翠是个无父无母的孤雏,她也娇,但是娇得乖极了。

  用文笔描绘少女的外形,是笨人干的事。沈从文画少女,主要是画她的神情,并把她安置在一个颜色美丽的背景上,一些动人的声音当中。

  “……为了住处两山多竹篁,翠色逼人而来,老船夫随便给这个可怜的孤雏,拾取了一个近身的名字,叫做翠翠。

  翠翠在风日里长养着,把皮肤变得黑黑的,触目为青山绿水,一对眸子清明如水晶,自然既长养她且教育她。为人天真活泼,处处俨然如一只小兽物。人又那么乖,和山头黄麂一样,从不想到残忍事情,从不发愁,从不动气。平时在渡船上遇陌生人对她有所注意时,便把光光的眼睛瞅着那陌生人,作成随时都可举步逃入深山的神气,但明白了面前的人无心机后,就又从从容容来完成任务了。

  风日清和的天气,无人过渡,整日长闲,祖父同翠翠便坐在门前大岩石上晒太阳;或把一段木头从高处向水中抛去,嗾使身边黄狗从岩石高处跃下,把木头衔回来;或翠翠与黄狗皆张着耳朵,听祖父说些城中多年以前的战争故事;或祖父同翠翠两人,各把小竹作成的竖笛,逗在嘴边吹着迎亲送女的曲子,过渡人来了,老船夫放下了竹管,独自跟到船边去横溪渡人。在岩上的一个,见船开动时,于是锐声喊着:

  “爷爷,爷爷,你听我吹,你唱!”

  爷爷到溪中央于是很快乐的唱起来,哑哑的声音,振荡在寂静的空气里,溪中仿佛也热闹了些。实则歌声的来复,反而使一切更加寂静。 ”

  篁竹、山水、笛声,都是翠翠的一部分。它们共同在你们心里造成这女孩子美的印象。

  翠翠的美,美在她的性格。

  《边城》是写爱情的,写中国农村的爱情,写一个刚刚进入青春期的农村女孩子的爱情。这种爱是那样的纯粹,那样不俗,那样像空气里小花、青草的香气,像风送来的小溪流水的声音,若有若无,不可捉摸,然而又是那样的实实在在,那样的真。这样的爱情叫人想起古人说得很好,但不大为人所理解的一句话:思无邪。

  沈从文的小说往往是用季节的颜色、声音来计算时间的。

  翠翠的爱情的发展是跟几个端午节连在一起的。

  翠翠十五岁了。

  端午节又快到了。

  传来了龙船下水预习的鼓声。

  蓬蓬鼓声掠水越山到了渡船头那里时,最先注意到的是那只黄狗。那黄狗汪汪的吠着,受了惊似的绕屋乱走;有人过渡时,便随船渡过河东岸去,且跑到那小山头向城里一方面大吠。

  翠翠正坐在门外大石上用棕叶编蚱蜢、蜈蚣玩,见黄狗先在太阳下睡着,忽然醒来便发疯似的乱跑,过了河又回来,就问它骂它:

  “狗,狗,你做什么!不许这样子!”

  “可是一会儿那远处声音被她发现了,她于是也绕屋跑着,并且同黄狗一块儿渡过了小溪,站在小山头听了许久,让那点迷人的鼓声,把自己带到一个过去的节日里去。”两年前的一个节日里去。

  作者这里用了倒叙。

  两年前,翠翠才十三岁。

  这一年的端午,翠翠是难忘的。因为她遇见了傩送。

  翠翠还不大懂事。她和爷爷一同到茶峒城里去看龙船,爷爷走开了,天快黑了,看龙船的人都回家了,翠翠一个人等爷爷,傩送见了她,把她还当一个孩子,很关心地对她说了几句话,翠翠还误会了,骂了人家一句:“你个悖时砍脑壳的!”

  及至傩送好心派人打火把送她回去,她才知道刚才那人就是出名的傩送二老,“记起自己先前骂人那句话,心里又吃惊又害羞,再也不说什么,默默地随了那火把走了”。到了家,“另外一件事,属于自己不关祖父的,却使翠翠沉默了一个夜晚”。这写得非常含蓄。

  翠翠过了两个中秋,两个新年,但“总不如那个端午所经过的事甜而美”。

  十五岁的端午不是翠翠所要的那个端午。“从祖父和那长年谈话里,翠翠听明白了二老是在下游六百里外沅水中部青浪滩过端午的。”未及见二老,倒见到大老天保。大老还送他们一只鸭子。

  回家时,祖父说:“顺顺真是好人,大方得很。大老也很好。这一家人都好!”翠翠说:“一家人都好,你认识他们一家人吗?”祖父不明白这句话的意思所在,聪明的读者是明白的。路上祖父说了假如大老请人来做媒的笑话,“翠翠着了恼,把火炬向路两旁乱晃着,向前怏怏的走去了”。

  “翠翠,莫闹,我摔到河里去了,鸭子会走脱的!”

  “谁也不稀罕那只鸭子!”

  翠翠向前走去,忽然停住了发闷:

  “爷爷,你的船是不是正在下青浪滩呢?”

  这一句没头没脑的问话,说出了这女孩子的心正在飞向什么所在。

  端午又来了。翠翠长大了,十六了。

  翠翠和爷爷到城里看龙船。

  未走之前,先有许多曲折。祖父和翠翠在三天前业已预先约好,祖父守船,翠翠同黄狗过顺顺吊脚楼去看热闹。翠翠先不答应,后来答应了。但过了一天,翠翠又翻悔,以为要看两人去看,要守船两人守船。

  初五大早,祖父上城买办过节的东西。翠翠独自在家,看看过渡的女孩子,唱唱歌,心上浸入了一丝儿凄凉。远处鼓声起来了,她知道绘有朱红长线的龙船这时节已下河了。细雨下个不止,溪面一片烟。将近吃早饭时节,祖父回来了,办了节货,却因为到处请人喝酒,被顺顺把个酒葫芦扣下了。

  正像翠翠所预料的那样,酒葫芦有人送回来了。送葫芦回来的是二老。二老向翠翠说:“翠翠,吃了饭,和你爷爷到我家吊脚楼上去看划船吧?”

  翠翠不明白这陌生人的好意,不懂得为什么一定要到他家中去看船,抿着小嘴笑笑。到了那里,祖父离开去看一个水碾子。翠翠看见二老头上包着红布,在龙船上指挥,心中便印着两年前的旧事。黄狗不见了,翠翠便离了座位,各处去寻她的黄狗。在人丛中却听到两个不相干的妇人谈话。谈的是砦子上王乡绅想把女儿嫁给二老,用水碾子作陪嫁。二老喜欢一个撑渡船的。翠翠脸发火烧。

  二老船过吊脚楼,失足落水,爬起来上岸,一见翠翠就说:“翠翠,你来了,爷爷也来了吗?”翠翠脸还发烧,不便作声,心想“黄狗跑到什么地方去了呢?”

  二老又说:“怎不到我家楼上去看呢?我已经要人替你弄了个好位子。”

  翠翠心想:“碾坊陪嫁,稀奇事情咧。”

  翠翠到河下时,小小心腔中充满一种说不分明的东西。翠翠锐声叫黄狗,黄狗扑下水中,向翠翠方面泅来。到身边时,身上全是水。翠翠说:“得了,狗,装什么疯!你又不翻船,谁要你落水呢?”爷爷来了,说了点疯话。

  爷爷说:“二老捉得鸭子,一定又会送给我们的。”话不及说完,二老来了,站在翠翠面前微微笑着。翠翠也不由不抿着嘴微笑着。

  顺顺派媒人来为大老天保提亲。祖父说得问问翠翠。祖父叫翠翠,翠翠拿了一簸箕豌豆上了船。

  “翠翠,翠翠,先前那个人来作什么,你知道不知道?”

  翠翠说:“我不知道。”说后脸同脖颈全红了。

  翠翠弄明白了,人来做媒的是大老!不曾把头抬起,心忡忡地跳着,脸烧得厉害,仍然剥她的豌豆,且随手把空豆荚抛到水中去,望着它们在流水中从从容容流去,自己也俨然从容了许多。

  又一次,祖父说了个笑话,说大老请保山来提亲,翠翠那神气不愿意;假若那个人还有个兄弟,想来为翠翠唱歌,攀交情,翠翠将怎么说。

  翠翠吃了一惊,勉强笑着,轻轻的带点恳求的神气说:“爷爷,莫说这个笑话吧。”翠翠说:“看天上的月亮,那么大!”说着出了屋外,便在那一派清光的露天中站定。

  ……

  有个女同志,过去很少看过沈从文的小说,看了《边城》提出了一个问题:“他怎么能把女孩子的心捉摸得那么透,把一些细微曲折的地方都写出来了?这些东西我们都是有过的——沈从文是个男的。”

  我想了想,只好说:“曹雪芹也是个男的。”

  沈先生在给我们上创作课的时候,经常说的一句话,是:“要贴到人物来写。”

  他还说:“要滚到里面去写。”

  他的话不太好懂。他的意思是说:笔要紧紧地靠近人物的感情、情绪,不要游离开,不要置身在人物之外。要和人物同呼吸,共哀乐,拿起笔来以后,要随时和人物生活在一起,除了人物,什么都不想,用志不纷,一心一意。

  首先要有一颗仁者之心,爱人物,爱这些女孩子,才能体会到她们的许多飘飘忽忽的,跳动的心事。

  祖父也写得很好。这是一个古朴、正直、本分、尽职的老人。某些地方,特别是为孙女的事进行打听、试探的时候,又有几分狡猾,狡猾中仍带着妩媚。主要的还是写了老人对这个孤雏的怜爱,一颗随时为翠翠而跳动的心。

  黄狗也写得很好。这条狗是这一家的成员之一,它参与了他们的全部生活,全部的命运。一条懂事的、通人性的狗。——沈从文非常善于写动物,写牛、写小猪、写鸡,写这些农村中常见的,和人一同生活的动物。

  大老、二老、顺顺都是侧面写的,笔墨不多,也都给人留下颇深的印象。包括那个杨马兵、毛伙,一个是一个。

  沈从文不是一个雕塑家,他是一个画家。一个风景画的大师。他画的不是油画,是中国的彩墨画,笔致疏朗,着色明丽。

  沈先生的小说中有很多篇描写湘西风景的,各不相同。《边城》写酉水:

  那条河水便是历史上知名的酉水,新名字叫做白河。白河下游到辰州与沅水汇流后,便略显浑浊,有出山泉水的意思。靠溯流而上,则三丈五丈的深潭,清澈见底。

  深潭中为白日所映照,河底小的石子,有花纹的玛瑙石子,全看得明明白白。水中游鱼来去,全如浮在空气里。

  两岸多高山,山中多可以造纸的细竹,长年作深翠颜色,逼人眼目。

  近水人家多在桃杏花里。春天时只需注意,凡有桃花处必有人家,凡有人家处必可沽酒。夏天则晾晒在日光下耀目的紫花布衣裤,可以作为人家所在的旗帜。

  秋冬来时,酉水中游如王村、岔、保靖、里耶和许多无名山村,人家房屋在悬岩上的,滨水面的,无不朗然入目。黄泥的墙,乌黑的瓦,位置却那么妥贴,且与四周环境极其调和,使人迎面得到的印象,实在非常愉快。

  描写风景,是中国文学的一个悠久传统。晋宋时期形成山水诗。吴均的《与宋元思书》是写江南风景的名著。柳宗元的《永州八记》,苏东坡、王安石的许多游记,明代的袁氏兄弟、张岱,这些写风景的高手,都是会对沈先生有启发的。就中沈先生最为钦佩的,据我所知,是郦道元的《水经注》。

  古人的记叙虽可资借鉴,主要还得靠本人亲自去感受,养成对于形体、颜色、声音乃至气味的敏感,并有一种特殊的记忆力,能把各种印象保存在记忆里,要用时即可移到纸上。沈先生从小就爱各处去看、去听、去闻嗅。“我的心总得为一种新鲜声音、新鲜颜色、新鲜气味而跳。”(《从文自传》)

  雨后放晴的天气,日头炙到人肩上、背上已有了点力量。溪边芦苇水杨柳,菜园中菜蔬,莫不繁荣滋茂,带着一种有野性的生气。草丛里绿色蚱蜢各处飞着,翅膀搏动空气时作声。枝头新蝉声音虽不成腔,却也渐渐宏大。两山深翠逼人的竹篁中,有黄鸟和竹雀、杜鹃交递鸣叫。翠翠感觉着,望着,听着,同时也思索着……

  这是夏季的白天。

  月光如银子,无处不可照及,山上竹篁在月光下变成一片黑色。身边草丛中虫声繁密如落雨,间或不知从什么地方,忽然会有一只草莺“嘘!”转着它的喉咙,不久之间,这小鸟儿又好像明白这是半夜,不应当那么吵闹,便仍然闭着那小小眼儿安睡了。

  这是夏天的夜。

  小饭店门前长案上常有煎得焦黄的鲤鱼豆腐,身上装饰了红辣椒丝,卧在浅口钵头里,钵旁大竹筒中插着大把朱红筷子……

  这是多么热烈的颜色!

  到了卖杂货的铺子里,有大把的粉条,大缸的白糖,有炮仗,有红蜡烛,莫不给翠翠一种很深的印象,回到祖父身边,总把这些东西说个半天。

  粉条、白糖、炮仗、蜡烛,这都是极其常见的东西,然而它们配搭在一起,是一幅对比鲜明的画。

  天已经快夜,别的雀子似乎都休息了,只杜鹃叫个不息,石头泥土为白日晒了一整天,草木为白日晒了一整天,到这时节各放散出一种热气。空气中有泥土气味,有草木气味,还有各种甲虫类气味。翠翠看着天上的红云,听着渡口飘来乡生意人的杂乱声音,心中有些儿薄薄的凄凉。

  甲虫气味大概还没有哪个诗人在作品里描写过!

  曾经有人说沈从文是个文体家。

  沈先生曾有意识地试验过各种文体。《月下小景》叙事重复铺张,有意模仿六朝翻译的佛经,语言也多四字为句,近似偈语。《神巫之爱》的对话让人想起《圣经》的《雅歌》和萨福的情诗。

  他还曾用骈文写过一个故事。其他小说中也常有骈偶的句子,如“凡有桃花处必有人家,凡有人家处必可沽酒”,“地方像茶馆却不卖茶,不是烟馆却可以抽烟”。但是通常所用的是他的“沈从文体”。这种“沈从文体”用他自己的话,就是“充满泥土气息”和“文白杂糅”。

  他的语言有一些是湘西话,还有他个人的口头语,如“即刻”、“照例”之类。他的语言里有相当多的文言成分——文言的词汇和文言的句法。问题是他把家乡话与普通话,文言和口语配置在一起,十分调和,毫不“格生”,这样就形成了沈从文自己的特殊文体。

  他的语言是从多方面吸取的。间或有一些当时的作家都难免的欧化的句子,如“……的我”,但极少。大部分语言是具有民族特点的。就中写人叙事简洁处,受《史记》《世说新语》的影响不少。他的语言是朴实的,朴实而有情致;流畅的,流畅而清晰。这种朴实,来自于雕琢;这种流畅,来自于推敲。

  他很注意语言的节奏感,注意色彩,也注意声音。他从来不用生造的,谁也不懂的形容词之类,用的是人人能懂的普通词汇。但是常能对于普通词汇赋予新的意义。比如《边城》里两次写翠翠拉船,所用字眼不同。一次是:

  有时过渡的是从川东过茶峒的小牛,是羊群,是新娘子的花轿,翠翠必争着作渡船夫,站在船头,懒懒的攀引缆索,让船缓缓的过去。

  又一次是:

  翠翠斜睨了客人一眼,见客人正盯着她,便把脸背过去,抿着嘴儿,不声不响,很自负的拉着那条横缆。

  “懒懒的”,“很自负的”都是很平常的字眼,但是没有人这样用过,用在这里,就成了未经人道语了。尤其是“很自负的”。你要知道,这“客人”不是别个,是傩送二老呀,于是“很自负的”,就有了很多很深的意思。这个词用在这里真是最准确不过了!

  沈先生对我们说过语言的唯一标准是准确(契诃夫也说过类似的意思)。所谓“准确”,就是要去找,去选择,去比较。也许你相信这是“妙手偶得之”,但是我更相信这是“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边城》不到七万字,可是整整写了半年。这不是得来全不费功夫。沈先生常说:人做事要耐烦。

  沈从文很会写对话。他的对话都没有什么深文大义,也不追求所谓“性格化的语言”,只是极普通的说话。然而写得如闻其声,如见其人。比如端午之前,翠翠和祖父商量谁去看龙船:

  见祖父不再说话,翠翠就说:“我走了,谁陪你?”

  祖父说:“你走了,船陪我。”

  翠翠把一对眉毛皱拢去苦笑着,“船陪你,嗨,嗨,船陪你。爷爷,你真是,只有这只宝贝船!”

  比如黄昏来时,翠翠心中无端地有些薄薄的凄凉,一个人胡思乱想,想到自己下桃源县过洞庭湖,爷爷要拿把刀放在包袱里,搭下水船去杀了她!她被自己的胡想吓怕起来了。心直跳,就锐声喊她的祖父:

  “爷爷,爷爷,你把船拉回来呀!”

  请求了祖父两次,祖父还不回来。她又叫:

  “爷爷,为什么不上来?我要你!”

  有人说沈从文的小说不讲结构。

  沈先生的某些早期小说诚然有失之散漫冗长的。《惠明》就相当散,最散的大概要算《泥涂》。但是后来的大部分小说是很讲结构的。他说他有些小说是为了教学需要而写的,为了给学生示范,“用不同方法处理不同问题”。这“不同方法”包括或极少用对话,或全篇都用对话(如《若墨医生》)等等,也指不同的结构方法。

  他常把他的小说改来改去,改的也往往是结构。他曾经干过一件事,把写好的小说剪成一条一条的,重新拼合,看看什么样的结构最好。他不大用“结构”这个词,常用的是“组织”、“安排”,怎样把材料组织好,位置安排得更妥贴。他对结构的要求是:“匀称”。这是比表面的整齐更为内在的东西。

  一个作家在写一局部时要顾及整体,随时意识到这种匀称感。正如一棵树,一个枝子,一片叶子,这样长,那样长,都是必需的,有道理的。否则就如一束绢花,虽有颜色,终少生气。《边城》的结构是很讲究的,是完美地实现了沈先生所要求的匀称的,不长不短,恰到好处,不能增减一分。

  有人说《边城》像一个长卷。其实像一套二十一开的册页,每一节都自成首尾,而又一气贯注。——更像长卷的是《长河》。

  沈先生很注意开头,尤其注意结尾。

  他的小说的开头是各式各样的。

  《边城》的开头取了讲故事的方式:

  由四川过湖南去,靠东有一条官路,这官路将近湘西边境,到了一个地方名叫“茶峒”的小山城时,有一小溪,溪边有座白色小塔,塔下住了一户单独的人家。这人家只一个老人,一个女孩子,一只黄狗。

  这样的开头很朴素,很平易亲切,而且一下子就带起全文牧歌一样的意境。

  汤显祖评董解元《西厢记》,论及戏曲的收尾,说“尾”有两种,一种是“度尾”,一种是“煞尾”。“度尾”如画舫笙歌,从远地来,过近地,又向远地去;“煞尾”如骏马收缰,忽然停住,寸步不移,他说得很好。收尾不外这两种。《边城》各章的收尾,两种兼见。

  翠翠正坐在门外大石上用棕叶编蚱蜢、蜈蚣玩,见黄狗先在太阳下睡着,忽然醒来便发疯似的乱跑,过了河又回来,就问它骂它:

  “狗,狗,你做什么!不许这样子!”

  可是一会儿那远处声音被她发现了,她于是也绕屋跑着,并且同黄狗一块儿渡过了小溪,站在小山头听了许久,让那点迷人的鼓声,把自己带到一个过去的节日里去。

  这是“度尾”。

  ……翠翠感觉着,望着,听着,同时也思索着:

  “爷爷今年七十岁……三年六个月的歌——谁送那只白鸭子呢?……得碾子的好运气,碾子得谁更是好运气……”

  痴着,忽地站起,半簸箕豌豆便倾倒到水中去了。伸手把那簸箕从水中捞起时,隔溪有人喊过渡。

  这是“煞尾”。

  全文的最后,更是一个精彩的结尾:

  到了冬天,那个圮坍了的白塔,又重新修好了。那个在月下歌唱,使翠翠在睡梦里为歌声把灵魂轻轻浮起的年青人,还不曾回到茶峒来。

  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

  七万字一齐收在这一句话上。故事完了,读者还要想半天。你会随小说里的人物对远人作无边的思念,随她一同盼望着,热情而迫切。

  我有一次在沈先生家谈起他的小说的结尾都很好,他笑眯眯地说:“我很会结尾。”

  三十年来,作为作家的沈从文很少被人提起(这些年他以一个文物专家的资格在文化界占一席位),不过也还有少数人在读他的小说。

  有一个很有才华的小说家对沈先生的小说存着偏爱。他今年春节,温读了沈先生的小说,一边思索着一个问题:什么是艺术生命?他的意思是说:为什么沈先生的作品现在还有蓬勃的生命?

  我对这个问题也想了几天,最后还是从沈先生的小说里找到了答案,那就是《长河》里的夭夭所说的:“好看的应该长远存在。”

  现在,似乎沈先生的小说又受到了重视。出版社要出版沈先生的选集,不止一个大学的文学系开始研究沈从文了。这是好事。这是“百花齐放”的一种体现。这对推动创作的繁荣是有好处的。我想。

  来源|《芙蓉》1981年第2期、新读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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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间失格》导读:这么丧,为什么那么多人爱?

  01

  情节概括

  《人间失格》自1948年发表后,一直是经典的日本小说,必读小说之一。

  全书由作者的序言、后记,以及主角大庭叶藏的三个手札组成,描写主角从青少年到中年,为了逃避现实而不断沉沦,经历自我放逐、酗酒、自杀、用药物麻痹自己,终于一步步走向自我毁灭的悲剧,在自我否定的过程中,抒发自己内心深处的苦闷,以及渴望被爱的情愫……

  透过主角叶藏的人生遭遇,可以说太宰治巧妙地将自己一生的经历与思想表达出来,并藉此提出身为人最真切的痛苦问题。从滞涩的文中更可体会其内心深切的苦楚,在完成本篇作品之后,太宰治终归还是选择了投水的方式,为他自己划下最后的句点。因此,《人间失格》算是太宰治半自传性作品。

  02

  推荐理由

  《人间失格》是一部滴血的灵魂的自白。主角叶藏生性怯懦敏感,对人类生活充满恐惧与不安,再加上世道的混乱、人情的炎凉,以及家人之间的虚伪和欺骗、校园生活的无聊与无越、社会现实的冷酷残忍,这一切都使他痛感成为了人世间的“异类”,失去了为人的资格。但他又不惜用生命作为赌注,将自己青春年华置于实验台上以揭示现代人的困惑与迷失,从而寻求人类最隐秘的真实性和人类员本源性的生存方式。从这种意义上说,太宰的文学具有一种超越时空的普遍性和现代性。

  叶藏既是一个无赖,又是一个“像神一样纯正的好孩子”。他在面对难以捉摸的人类社会时选择了极端另类的生活方式,表现出了超然物外的人生态度,对于今天的读者,他的这种人生态度和生活方式可能难以理解和接受。但透过滑稽怪异、玩世不恭的“搞笑”背后,我们能够看到一个真实而又充满理想的“永远的少年”,以及对幸福人生的执着追求和美好社会的热切向往。

  《人间失格》在二战之后由新潮文库发行,已经累计超过六百万本,超过夏目漱石《心》(こころ)的累计发行数。

  2010年正值太宰治百年诞辰,日本角川映画会社将《人间失格》搬上了银幕。2012年,该作又被改编成卖萌系漫画。

  他们说……

  日本文学评论家奥野健男、正宗白鸟等认为《人间失格》是“塑造了不得不封闭在自己的世界里的人物形象的杰作”,小山清认为“如果要从太宰治的作品中选一篇的话,我选《人间失格》”,而柳田知常、大江健三郎等则认为这是一部“令人不愉快的”、“自我陶醉”的作品等。

  鲁迅评价《人间失格》:“这部书是太宰治的绝笔之作,创下了日本史上销量前三的文学奇迹。

  04

  经典名句

  1、生而为人,我很抱歉。

  2、仅一夜之隔,我心竟判若两人。

  3、他们习惯于用平庸的笔触,美丽地勾画出原本就美丽的东西。

  4、胆小鬼连幸福都害怕,碰到棉花都会受伤。

  5、所谓世间,不就是你吗?

  6、善恶的观念是人定的,“恶”是人随意创造的道德词语。

  7、对同类的极度恐惧,反而更加期盼能够亲眼见识令人可畏的妖怪,越是神经质,越是胆怯的人,越是期盼着强犷风暴的到来。

  8、我的一生在众多耻辱中度过

  9、问问老天,不抵抗是罪吗?

  10、人的态度变化起来,果真如此简单、如此轻而易举吗?人类的善变让我感到卑劣无耻,不,可称得上是滑稽。

  11、.彻头彻尾的绝望,残酷的青春,疼痛的青春,纯粹的青春,永恒的青春文学凄美之作,失去作为人活在世间的资格。

  12、人是不可能一边攥紧拳头一边微笑的,唯有猴子才会那样。

  13、如今的我,谈不上幸福,也谈不上不幸。一切都会过去的。在所谓“人世间”摸爬滚打至今, 我唯一愿意视为真理的,就只有这一句话。一切都会过去的。

  14、时间的流逝是平等赋予每个人的疗愈,或许也是救赎。

  15、即将忘却的时候,却飞来一只怪鸟,用喙啄破我记忆的伤口。过往的可耻和罪恶的记忆转瞬间在眼前浮现。我坐立不安,恐惧到想要大吼大叫。

  16、为别人着迷,或者被人迷恋,感觉都很粗俗、戏谑,有得意扬扬愚弄他人之感。

  17、现在天气开始变得很冷很冷,万物的隔阂大概也会变得越来越大了吧。

  18、愈是敏感、愈是胆怯,愈会企盼暴风雨降临得更加猛烈。

  19、也许所谓的热情,就是无视对方的立场。

  20、爱好这东西啊,可真够复杂。一千种厌恶才能生出一个爱好。没有爱好的人,一般也没什么厌恶。

  21、因为在我认识的所有人当中,我是真心喜欢那模样穷酸的恒子。

  22、.一有机会,人类可怕的的真面目就会在愤怒中不经意地暴露出来。

  23、所谓的幸福感,就像沉于悲伤的河底、闪着幽微的光的砂金一样吧,当悲伤到了极点,就会生起一种仿佛黑暗中现出微光的感觉,这或许就是幸福感。

  24、“我们认识的叶藏,又直率又乖巧,要是不那么喝酒的话,不,即使是喝酒……也还是个像神一样的好孩子呢。”

  25、无论对谁太过热情,就增加了不被珍惜的概率。若能避开猛烈的欢喜,自然也不会有悲痛的来袭.

  26、正因为如此,我自己既不抗争也不能辩解。一旦别人说我坏话。我就觉得是自己误解了别人的意思一样,只能默默地承受那种攻击,可内心却感到一种近乎狂乱的恐惧。

  27、我仍然认为向人诉苦不过是徒劳,与其如此,不如默默承受。

  28、我尝试绕开那些悲痛,却也错过了所有欢喜。

  29、日日做着同样的事情。循环着与往日相同的惯例。

  30、沉默是我们最大的敌人。聊天是极端的自我牺牲,甚至是人类能力范围内最大的奉献,而且丝毫不计回报。

  31、家里的事不可说,身上的痛苦不可说,对明日的畏惧不可说,对世人的疑惑不可说,昨日之耻不可说。

  32、我将自己一人的懊恼锁进胸中的小盒,将忧愁、疲惫感藏得深而又深,一味装出天真无邪的乐观模样。

  33、当然,我并不相信世上的人都有能力去爱别人。

  34、瞬间不足以成为生命的喜悦,我只相信死亡那一瞬间的纯粹。

  05

  关于作者

  太宰治(だざい おさむ,1909年6月19日—1948年6月13日),日本“无赖派”文学代表作家,与川端康成、三岛由纪夫并称战后文学的巅峰人物。主要作品有小说《逆行》、《斜阳》和《人间失格》等。

  太宰治出生于富豪之家,本名津岛修治。中学期间,开始创作小说、杂文、戏剧,对泉镜花、芥川龙之介的作品相当倾倒。芥川的自杀对他产生了相当大的冲击与影响。

  1930年,进入东大法文科,初会井伏鳟二,奉为终生之师。1935年凭借《逆行》入围第一届芥川奖。他的很多重要作品,如《东京八景》、《小丑之花》、《晚年》、《斜阳》、《人间失格》等,多为自我生活的写照,表现日本社会与现代人精神与感官世界的双重萎靡。太宰治曾多次自杀未遂,最终在三十九岁时与最后一位爱人相约投水自尽。

4、李希贵 :为什么阅读比上语文课更管用?

  还是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的时候,我作为一个中学的语文老师,遭遇了好多尴尬。

  其中,有一年,我在高密四中,有两个班没有语文老师,因为高一新扩了两个班。没有办法,那个时候,乡村学校要聘到新毕业的大学生很困难。所以,就在四个月的时间里,将近一个学期,这两个班是没有语文老师的。

  学校没有办法,只好让其他班的语文老师来代课。这个代课是没法代的,为什么呢?因为大家都教两个班的语文课,是很辛苦的,再给别的班代课,很困难。

  所以,没有办法,只好老师和学生一块儿制定他们的自学计划,让学生去自修,同学们实在感到太枯燥的时候,老师就把学生放到阅览室里去读书,或者把图书馆的书借到教室里让学生读书。

这两个班的语文基础知识并不比平行班低,相反,阅读题目和写作题目的成绩比平行班的成绩还略好一点。

一个学期下来,从学校到语文学科的老师,都捏了一把汗,担心这两个班的语文成绩,可是期末考试成绩出来,却让语文老师很尴尬:

  这件事情让我们开始思考:我们(语文老师)到底在干什么?我们课堂上那一些汗水,那一些努力,到底起了什么作用?

1

初一孩子能答高三语文卷

奥秘就在从小阅读

  带着这样一种思考,1995年,我来到了高密一中,在一中又遇到了一件事:一位考上大学的毕业生,写信给他没有考上大学、正在一中复读的一位好同伴,介绍各个学科的学习方法。

  当谈到语文的时候,这个学生告诫他的同伴,他说了一句话:“语文呐,你可千万别上语文老师的当!语文老师在课堂上讲的那些东西没用。”

  这封信后来被这个班的班主任老师发现了,回到办公室,她当着全办公室的语文老师就讲了这封信,我发现,老师们好长时间都没有说话,她们真的是被刺疼了!但也确实是被刺中了!我们不得不承认这个学生说的话有一定道理,我发现,语文教改的时机到了。

  为了统一老师的思想,也统一社会、家长的思想,在那个学期的期末,我就让刚刚上初中一年级的儿子和上初中四年级的内侄女,参加了高三的语文期末考试。

  卷子批出来,就更加让我们老师尴尬了:当时高三还有两个复读班(高四),他们的平均分是84.5分,但是,这两个孩子的平均分却跟高三的平均分不相上下,初一的孩子考了82分,初四的孩子考了85分,这两张试卷直到今天我还保存着。

他们有的,是在不同的年龄,大量阅读适合他们的名篇名著。

这两个孩子一个差了六年,一个差了三年,虽然老师在语文课堂上,进行了大量的讲解、大量的训练,但他们有的是什么呢?

在他们很小的时候,就提出、购买和推荐了适合他们不同年龄、不同年级的阅读书目,购买了大量的图书,我书架的书在不断地减少,他们书架上的书在不断地增加

因为我——当买的书不能满足的时候,他们就把我的书也偷偷地拿到自己的书架上,有些还写上他们的名字。

《纸牌的秘密》《涅克维奇精选集》《死水》《鹅掌女王烤肉店》《伊豆的歌女》《唐宋名家词选》《雍正王朝》《苏菲的世界》《契诃夫精选集》《戴高乐传》。

暑假的时候,我让读初一的儿子写下“你最喜欢的十本书及其理由”,他在初一读的都是这样一些书:

  其中,《戴高乐传》他买了三本,每一本都比照着读,而且能找出同样一场战争,哪个传记写得比较好,哪个传记写得有问题。

一个孩子的认识水平,如果我们给他积累了,如果给他大量地铺垫了,他的高度就会超出他这个特定年龄段。

这十本书当中,有三本书是哲学书籍。就是说,正是他们自己的阅读、涵咏、积累和感悟,提高了他们的语文成绩。

  我记得,后来他在初三的时候,又参加了一次高考,当时考了122分,但是再到三年之后,高三参加高考的时候,也没有突破123分。这就说明:语文到了一定程度以后,有些东西是考不出来的,但是阅读的力量却能够影响一个孩子的终生。

  有了这样一个经验之后,我们就在这一年进行了改革,把常规的语文课,由每周六节,改成了两节由老师在课堂上完成教材,四节由学生自主阅读——把学生放到阅览室。

  这些学生非常努力,学习非常有成果。他们的语文成绩当时在潍坊遥遥领先,而且,不仅仅是语文成绩遥遥领先,更重要的是,还影响到了他们的整体素质——在这些学生之中,还出了一个山东省的文科状元。

语文学科的基础就是阅读,

由此,我们感觉到:尽管我们要培养孩子的能力有听、说、读、写,但是如果没有阅读作为基础的话,孩子的其他能力是很难得到提升的。

2

中学毕业前阅读量

应突破千万字

上海市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阅读4000万字——九年时间学生要读400本书,平均每人每年要读45本书左右。

有这么一些数据,大家可以看一下:但是,这个规定还没有达到发达国家的水平,世界上平均每年读书最多的民族是犹太人,他们平均每年每人读书达64本,这不是指学生,还包括成年人。

  我们国家再加上成年人,平均就不到一本了。世界上平均每年读书最多的国家是前苏联,平均每人每年读书达55本,现在美国已经全面启动了全民读书计划,每年要达到50本。

  关于阅读量,好多名家也通过自己的阅读经历提出了一些想法。

  你像张光斗,他说:“如果一本书10万字,那么,每个中小学生每年读40本书,一年就是400万字。”

  《小布头奇遇记》的作者孙幼军说:“以平均每本书10万字计算,中小学学生每个月至少应该读一本,认真地读,而不是走马观花,能读两本更好。”

  柳斌主任说:“每天课外读一篇千字文,应该是个基本的要求。如果能做到,则一年之内,可达到36万字,十二年则可阅读430多万字。所以,中小学阶段阅读500万至1000万字应当是合适的。”

听说读写的语文能力都要培养,但是,阅读是语文学习的基础。

这样一些话,是想说明一个道理,就是

3

并非名著就必读

因为未必适合孩子

  好多家长和我说,你们家孩子好,你家孩子喜欢读书,我家孩子不喜欢读书,我说,到现在为止,我还没有发现哪一个孩子不喜欢读书,不喜欢读书的原因,是不喜欢你给他的书。

  我们家长现在带着孩子到书店去,一买就买提高成绩的书、马上见效的书、他不喜欢的书,所以,孩子不是不喜欢读书,是不喜欢家长给他推荐的书。

  现在出版界也有好多误区,所以要慎重选择图书。一个误区就是,好的名著被改编成学生读的连环画,或者有一套书,把四大名著,把《红楼梦》,改编成小学生读的连环画,这是非常愚蠢的一件事儿。

  叫小学生读《红楼梦》,他能学到什么呢?你是害了《红楼梦》。为什么?就是他再也不读这个玩意儿了,因为他知道这个是不好的,结果到了成年,他也不读了。

  我曾经做过一个调查,我们选了十位学生,问他们:“你喜不喜欢《红楼梦》?你是什么时间读的《红楼梦》?”

  十位学生,有七位学生说喜欢《红楼梦》,这七位学生是什么时候读的《红楼梦》呢?一个是高一寒假,一个是初四到高二,一个是高一暑假,一个在高二,一个在高一暑假,一个是初四暑假,一个是高一至高二上学期。

我们一定不要把好的东西在一个不恰当的时间,送给孩子。

还有三位学生不喜欢《红楼梦》,我调查一下,全是在小学和初一读的《红楼梦》,从此他就不喜欢这玩意儿了,你再让他读就很困难,就伤了他的胃口。所以,

其次,有些名著是有特定内涵的,并不适合孩子读。

  我想引用费孝通一句话,他说:“我小的时候,还没现在的孩子们幸福,很少有专门为孩子们写的书,我只能从爸爸妈妈的书架上找书看,比如说《三国演义》、《水浒传》,里边说你一刀我一枪的,很精彩。”

  但我始终不建议孩子们读《水浒传》,这个书没有一定的见解能力会出问题。因为它里边好多容易迷惑孩子的,假的,那种义气,那种杀杀砍砍,很容易养成孩子模仿的习惯。

  再一个,好多名著是挺好,但不是孩子的名著。有些人,心非常好,觉得孩子们读名著,这么厚读不了,所以就把它缩写了。这一缩写可坏了,情节一删减,这人物也不丰满,从此孩子就不喜欢了。

书店里有好多这种的书籍,特别危险,一定不要读这种缩写的书。

缩写是一件很困难的事儿。只有极其个别的作家,那些驾驭能力非常强的作家,他不仅写小说,而且写得非常好的作家,才能够缩写出来。所以这些缩写的书,我们不建议去读。

  还有,警惕假的少儿书籍。我举一个例子,有一本给小学生读的科普书,是一个著名科学家谈地球资源,但是随便拿出其中一段话来,你就读不懂,连我们都读不懂。

  比如里面谈到矿石的时候,说“矿石是指一种在现有的技术和经济条件下,能够从中提取有用成分的自然矿物聚集体”——这不坏了么?这不越搞越糊涂么?

  所以,要谨慎为孩子挑选,适合他们阅读的文章和图书。

4

呵护孩子的成就感

强化阅读的仪式感

  我们搞教材的时候,有一个情况,就是我们特别希望快出成绩。我们改了半年了,怎么成绩没有提高?甚至还要下降……但因为它是一个长线的改革,这个改革,在第一个学期甚至要以牺牲基础知识的成绩为代价。

  但是不要紧,只要你坚持两个学期以上,孩子的能力就会突飞猛进地提高。所以,我们在改革初期,一定告诉所有参加改革和旁观改革的人,改革是有风险的,改革的期望值不要高了。

  今年春天,我外甥到老家潍坊,他刚刚一岁半,还没有学会叫姥姥,结果一到潍坊,就遇到一大批他要叫姥姥的人。这批人特别渴望这个一岁多的孩子能够喊一声姥姥。结果到一个地方,每天就一批人围着他,教他说姥姥,“姥姥、姥姥、姥姥、姥姥”……把孩子教傻了。

  我一听这事儿着急了,说,你们赶快回来,再过一个月,这个孩子就傻了。他天天没有成就感,天天在挫败感中,他还是学不会。再有两个月,你不教他就会了。

我们一定要学会等待,我们一定要慢慢去滋养。

所以,

  在孩子进步的过程中,要不断地给他创造一些精彩,给他有一个鼓舞。比如说,和课外互补一下,我们先读个什么,再去读课文的时候,读了和不读是不一样的,那么,他就体会到成就感。

  最近,一个学生特别喜欢一个电视剧、动画片或者是电影,那么,你就选择一些和那个有关系、能够帮助他理解的一些文章。然后,他再去看电视,再去看电影,再去看舞蹈,这样,他就特别有成就感。

开一些家庭的读书报告会、班级的读书报告会,或是小伙伴之间的读书报告会,等等,这都会培养孩子的成就感。

当然,

  你像在中国台湾、在新加坡,你经常会在教室里、走廊上、一些活动空间,看到阅读数——在这个学期,要读的20本书,每本书是一个“苹果”,读过的“苹果”是红色,没读过的“苹果”是绿色或者是白色,让学生互相竞争、互相比较、互相分享。

  或者给孩子出一些书,出一些孩子的专集、书函,放到图书馆,作为孩子们的阅读资源,这些都对孩子起到非常好的激励作用,现在好多学校做的也非常好。

  最后,我想引用一下一个哲学家在回答阅读相关的提问时所说的话。

  有人问他:“如果今天是你生命中的最后一天,你选择干什么?”他说,“阅读。”

  又有人问他:“如果你已经被囚禁在牢房里,你干什么?”他说,“阅读。”

  再有人问他:“如果已经到了世界末日,你今天打算干什么?”他还是说,“阅读。”

  我也想起了美国一个著名的企业家在回答类似问题时的类似回答。

  有人问他:“如果事业失败了,该干什么?”他说:“你阅读吧。”

  又有人问他:“如果失业了,该干什么?”他说:“你要提升自己,你阅读吧。”

  又有人请教他说:“如果我失恋了,我怎么办?”他说:“你阅读吧。”

  以这两位成功人士的回答和各位共勉,谢谢大家!

5、《城南旧事》:热气腾腾的生活里,藏着你多少的童年故事?

  请不要为了那页已消逝的时光而惆怅,

  如果这就是成长,那么就让我们安之若素。

  —林海音《城南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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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天过去,秋天过去,冬天又来了,骆驼队又来了,但是童年却一去不还。冬阳底下学骆驼咀嚼的傻事,我也不会再做了。可是,我是多么想念童年住在北京城南的那些景色和人物啊!我对自己说,把它们写下来吧,让实际的童年过去,心灵的童年永存下来。就这样,我写了一-本《城南旧事》。我默默地想,慢慢地写。看见冬阳下的骆驼队走过来,听见缓慢悦耳的铃声,童年重临于我的心头

  这是林海音写这本小说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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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

  年少时光里,形形色色的人

  大体来讲,《城南旧事》,就是主人公小英子清澈眼睛里看见的胡同故事。

  淡淡的文字,悠悠地介绍着小英子从7岁至13岁的故事。

  那里有悲伤,有欢笑;有鸡毛蒜皮的温暖日常,也有形形色色的人与生活。

  首当其冲的便是“疯女人”秀贞。再后来,小英子家搬到了新帘子胡同, 英子也在附近的荒园中认识了一个年轻人。

  但他究竟是坏人还是好人,英子不得而知,她只是觉得他是善良的人。可谁料,英子的一个无意举动,却让年轻人的身份曝光——原来年轻人以收破烂为名,行偷盗之实。

  而在疯女人和偷儿之外,小英子又遇见了兰姨娘和德先叔。

  02

  城南旧事,和我们的故事

  林海音笔下的老北京胡同,字里行间都萦绕着一股热气腾腾的生活气息:

  天桥唱戏,针织毛衣,胡同踏雪……这幅娓娓道来的老北京画卷,又何尝不是我们的童年故事呢?

  “在天气不冷的日子,小英子和玩伴妞儿常常到空闲的西厢房里玩,在一只破藤箱子里养了几只刚孵出来的小油鸡。那些柔软的小黄绒毛总是不停地啄米吃,总是吃啊,吃啊。我小时候也看到过老妈养的小鸡,记忆里也是一个个鹅黄色的毛绒球。”

  “我爸说我曾在他办公室的地上,画过他高大的肖像,最标志性的是腰间的一大串钥匙,具体数量和大小被我画得很清楚细致。 ”

  “我想起小时候在宿舍楼下广场的夏季纳凉——伙伴们在晚饭后呼朋唤友,搬躺椅、凳子集中一块,一起数星星,背九九乘法表,猜谜语。”

  你看啊,我们跟随林海音穿越回老北京的胡同,看惠安馆的绿虫子,看西厢房的小油鸡,看树荫下的小板凳……看小英子那些难以忘怀的童年趣事。

  然后,我们也不自觉地回忆起了属于自己的“城南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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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

  终于,我们都不再是小孩子了

  可日子总是在一天天地过。

  人与人之间有相遇,就会有别离;我们常常会想念童年,相对应也就意味着存在成长。

  于是,宋妈走了,父亲死了,而英子,长大了。

  首先是像亲人一样的宋妈,在家里待了四年照顾英子兄妹的生活起居。英子从未想过她的离开,因为她是英子生活中依赖的人,就连宋妈走的当天,还吵着要给她梳头发。

  而后,失去了生活中依赖对象的英子,又在毕业时节失去了父亲,她的精神依赖对象——才小学毕业的英子家里遭受巨变,为了年幼的弟弟妹妹,英子不得不背起家里的重担,努力想办法撑起整个家。

  “爸爸的花儿落了,我再也不是小孩子了”英子在心中默念着。

  父亲的突然离开,让英子明白,她告别了父亲,同时也要告别童年。

  年仅十三岁的她必须承受一个孩子无法承受的责任,她再也不是小孩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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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诗人余光中说:“上海是张爱玲的,北京是林海音的”。

  时隔五年,重读《城南旧事》,那个穿着大红袄子,灵动善良的小英子依旧带给我们许多回忆和感触,而这些恰恰是我们生活的底色,伴随我们砥砺前行。

  童年是美好的,有快乐的妞儿,善良的秀贞,憨厚的小偷,还有朴实无私的宋妈。

  童年也是纯真的、是分不清蓝天和大海,也分不清好人和坏人的。

  夏天过去,秋天过去,冬天又来了,骆驼队又来了,但童年却一去不复返。

6、《柳林风声》:人在江湖,唯有什么最不能忘怀?

  ​强忍着撕裂般的疼痛,鼹鼠还是果断地挣断了他内心的那根弦,埋着头,亦步亦趋跟在河鼠的后面。

  可是,情感的河流一旦泛滥开来,又怎么能够轻易地遏制得了它的流动呢?终于,在歇息的时候,因为无法用赶路来转移注意力,鼹鼠彻底放弃了内心的挣扎,放声痛哭了起来。

  面对鼹鼠突如其来的如此大的悲恸,河鼠也一下子被惊呆了,一时间竟然不敢问鼹鼠怎么了。

  而河鼠一旦问及,鼹鼠情感里悲伤的波涛更是被掀起了一个新的高潮。鼹鼠他吐露着对家的喜爱对家的思念,及想立刻回家的迫切愿望。

  幸好,一向善于对他人体贴入怀的河鼠,一下子就满足了鼹鼠的愿望。他掉转头来,强拽着依然想委曲求全的鼹鼠朝刚才路过的田野奔去。

  ​他们再次来了那片田野,因为一直挽着鼹鼠的胳膊,这一次,河鼠也立马感受到了鼹鼠身体里的那股电流——一种家的召唤。

  相信此时的鼹鼠一定会再次泪流满面,只是他需要在黑暗中迫切地找到家的入口,不得不到处探寻着。顾不得多么强烈地宣泄情感。

  就这么“一望家园一泪垂”,鼹鼠终于来了自家门前。当然,这个时候,他的脸上立马就绽开了笑意。

  上一次,我们为他勇敢闯荡天涯的精神而心生敬意,或曰向往,希望自己也能够像他一样,步入江湖,潇洒走一回。这一次,他的回归却又令我们无比动容,心生惊叹,甚至会赚足许许多多思乡人的泪水。

  这样,我们是不是不得不在心底里叩问一次,我们的鼹鼠,你的身上到底还蕴含着怎样的精神魅力呢?

  ​或许内心有梦想,又有家的人,他们骨子里的魅力都会是无穷无尽的吧。

  是啊,梦想再大,又怎么能够抛弃家园呢?稍微有点正常情感的人,都会在不经意间生发出思想之心吧。

  从獾先生家回来的路上,看着那万家灯火,看着那一幕幕生动的情景剧,两只小动物在情感上又怎么会无动于衷呢?

  其实,他俩都早已进入了温暖的梦境,直到那冰冷雨雪被风吹进了脖子,他俩才意识到自己的冷,意识到自己正跋涉于一段长长的路途中。

  而且,河鼠又何尝不想家,你看他飞一般的前进,岂不是他想早点回到家依偎在家的怀抱里的热络表现。只是,他一直居住在家里,不同于常年流浪在外的鼹鼠,他的内心才没有那么强烈的情感迸发出来。

  ​再有,家里的一切都融入进来我们的灵魂,对我们有着最真的情感,不管他是简陋的还是华丽的。看看鼹鼠介绍他家简陋的设计及一品一物时,他是那么样的兴味盎然,连让河鼠早点进餐的事情都忘了。因此,当鼹鼠路过他家的附近,他家里的一切又怎会不对他发出最热烈而又深情的召唤呢?相信我们每一位读者对家里的许许多多物品也都情有所钟吧。

  能够生活在家里,更是有着许多友善的邻居让自己开心。田鼠们刚一来到他的家门前,鼹鼠就不无得意地向河鼠介绍他们,说他们每年的这个时候都忘不了来他家唱圣诞歌,尽管是最后才来,但是却从来不会漏掉他家,忘记他鼹鼠的存在。

  他人心中有自己,还能给自己带来快乐,这也是家能给我们带来的温暖。流浪在外,顶多只有一两个知己,如果遇人不淑,也就更只等在孤单与痛苦中泪流满面。家始终都是每个人最温和的港湾。

  ​再看蟾蜍,獾先生,鼹鼠,河鼠竭力改变他,死活都要把他留住,不要他到外面去闯荡,不也是对稳定的家园的维护吗?

  因为他们不想蟾蜍之父创下的基业被这只不知天高地厚的蟾蜍毁于一旦,更是想着大家能够紧紧地团结在一起,过世外桃源般的生活。这也是许多大学生一毕业,他们的父母死活都不让他外出闯荡的一个重要原因吧。因为家的温暖稳定温馨总是那么可贵。而所有的功成名就、富贵等,可能都只是过眼云烟。后来,蟾蜍的房子被人侵占,如果夺不回来,蟾蜍在外面吹再大的牛,依靠他的小聪明活得再风光又有什么用呢?附近的动物只会怪他坏了大家的名声,他自己也只能到处流浪,在无家可归中默默死去。

  接下来还是开看看作者的点睛之笔吧。

  ​深夜的时候,当河鼠默默躺下的时候,他依然舍不得睡去。他要看看房间里那些一直无怨无悔对他笑眯眯的物件,他要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享受一下房间里的柔和与温煦。他知道无论他继不继续出去闯荡,都不能辜负了他的家,因为只有那个简陋的地方才是属于他的,那些物件见到他就欢喜,不管他什么时候回来,总会受到最亲切的接待。

  因此,人在江湖,唯有家园最不能忘怀,也无法忘怀。故园东望路漫漫,双袖龙钟泪不干。这是在外游子有家不能归的痛苦。在外创业奋斗,记得家在哪里,记得家在等着自己,在一些时候能够聆听到家的召唤,是每一个闯荡于江湖的人,始终都不能失去的最细微的生理感觉。最后祝愿大家都有着不朽的家园,能够随时投入到他温暖的怀抱。

7、《论语》:孔子不被用是因为春秋各诸侯都怕他吗?

  博古通今的孔子一生周游列国,到处讲学,但却远远赶不上如今的学术明星风光,更无法像那些学术明星一样赚得盆满钵满。他的一生可以说是穷困潦倒,倒霉透顶,时常在别的国家发出“归欤之叹音”。他晚年更是欲想乘桴槎于海角,隐居于古代所为的蛮夷之地。

  而不平的是,他的很多学生却都一个个在政坛为官作宰,意气风发,叱咤风云。虽说“师不必贤于弟子”,但对于积极于用世的孔子来说,你让他的老脸往哪里搁,其尴尬的处境又怎不让他汗颜?所以,我上文说到的,孔子说在家尽孝也是一种为政,恐怕也是他对为政的一种意淫与对自己不能为政的一种自嘲吧。

  三千弟子,就有七十二贤人,而且他们当首长的当首长,作统帅的作统帅,权位是那么高。于是就有一种观点出来说,孔子不被用是那些诸侯霸主怕他,怕他有那么多厉害的学生。给小官,与孔子的身份不相配;给大官,又怕孔子为了强行推行他的思想,带领学生乱动,以至动摇国本。既然有人都这么说了,那么他的学生之中到底有些什么厉害角色呢?

  先让我们来温习一下《史记》中的一段话:夫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吾不如子房;镇国家,抚百姓,给馈饷,不绝粮道,吾不如萧何;连百万之军,战必胜,攻必取,吾不如韩信。此三人,皆人杰也,吾能用之,此吾所以取天下也。

  此三人,皆人杰也,吾能用之,此吾所以取天下也。这是刘邦的自我炫耀之语,更是刘邦的大实话,三个“吾不如”就是他取得天下的根本。以我目前的读书心得,个人觉得孔子的学生中也有三个“吾不如”。

  其一,子曰:“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吾不如子贡也。”

  对,不错。孔子的张良就是子贡。在孔子看来,子贡可以称之为世外高人,用孔子的话说子贡就是古代中央政府用来供于庙堂之上“瑚琏”——一种玉器。除非有大事,这种玉器是不回轻易拿出来亮相的,因为其具有震慑一方之功效,大才不轻易小用。或许是由于孔子把子贡比喻成瑚琏的原因吧,后世人也多把瑚琏用来比喻定国安邦之才。孔子没有替子贡吹牛,司马迁是佐证,其在《史记》中对子贡更是大书特书,说其是精通内政、外交、工商经济的治国全才。空话少说,下面我们以实例为证。

  孔子的祖国鲁国就要被人攻占,火烧眉毛之际,拖着一把老骨头的孔子爱国之心不减,想亲自出马解决,一时间孔子身边的学生怎么劝他也劝不动。这时候,子贡来了,见老师一片赤诚又年老体衰,子贡就连忙说:“老师,我去!”简短的四个字,一下子就让孔子安静了下来。孔子立刻就答应了让子贡去。

  真是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子贡在国际间走一遭之后,鲁国立马就稳定了下来。那么他是怎么做的呢?他可没干好事,而是一路挑起战争,在他的挑唆之下,鲁国周边的国家就不断地发生战争,先是吴齐之战,再是越晋之战,最后是吴越之战,而鲁国呢,就这么坐收渔翁之利,发战争财。

  其二,子曰:“镇国家,抚百姓,给馈饷,不绝粮道,连百万之军,战必胜,攻必取,吾不如子路也。”

  嗯,子路就是孔子的萧何与韩信。在孔子看来,子路既像萧何具有管理国家政务、后勤的才干,又像韩信具有决胜千里行军打仗的才干。

  一次,孟武伯来到孔府求人才。因孔子整天仁不仁的说别人,孟武伯一进门就问子路是否懂得仁道,是否是一个仁人。孔子很顽皮竟然说不知道,估计是有些生气吧——我这么好的弟子你都不了解,竟然那么多废话。这孟武伯可没有像他的父亲一样任由孔子欺负,上次问孝道他的父亲被孔子弄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或许是求贤心切,亦或是孟武伯早就看上了子贡,他可没有像他的父亲一样随便饶过孔子,而是紧追不舍地又问。俗话说好女缠男,这孔子也怕缠男,孔子见自己冷漠的态度竟然没有打发掉孟武伯,也不好意思紧摆谱,于是就推心置腹地对孟武伯说:“由也,千乘之国,可使治其赋也!”千乘之国,在古代可是大国。赋,古代指的是赋税、军事的征调,乃至政治、经济、军事联合为一的制度。由此可知,子路也是个大才,可备大臣之数。

  更难能可贵的是,子路在人们的印象中还很忠诚。上文谈到,孔子晚年因不得志想乘桴槎到海外过隐居生活,在谈到他的这种想法时,他说了一句话:“从我者,其由与?”意思是说,我去隐居,愿意跟从我的人大概只有仲由(子路的名字)一个人吧。子路听说后,大喜。我想,如果是一般的人能够喜得起来吗?车子,房子,票子,位子,女子,哪一样又是人们愿意轻易舍弃的呢?一般的人会愿意舍弃这些去过那清苦的隐居生活吗?而子路,一听说就大喜,没有经过半点思考。为了忠诚,他可视前程功名如粪土啊!

  其三,子曰:“有教无类。”

  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

  有教无类什么意思?意思是指,不因为贫富,贵贱,智愚,善恶等原因把一些人排除在教育对象之外,对谁都可以进行教育,都能被教化得好。孔子嫁女儿这件事,就是对孔子这种思想最好的例证。孔子竟然把女儿嫁给一个因不守信用而被判刑坐过牢的人,这个人就是公冶长。这个人精通鸟语,有兴趣的人,可以查阅资料去了解一下他的事迹,这里不多述。

  从中我们也可以看出,孔子真能够感化人外,也是一种对于特殊人才的爱惜。孔子不但爱惜他们,还肯于向他们学习,这也就是孔子所说的,三人行,必有我师焉。经常能够看到别人的长处,和自己不如人之处,并不断的向别人学习,是孔子最大的优点。有识人之明的人,往往都会赢得更多的知遇之恩,况且又善于虚心求教的孔子,如面临困难需要帮助,孔子那些对他怀有知遇之恩的有特殊才能的学生,又怎会不愿意去帮他一把呢?

  吾不如子贡,吾不如子路,吾不如其他许许多多的人(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这就是孔子的三个吾不如,是不是比刘邦更厉害,更虚心呢?虚心的人,最能得人心,得人心者得天下,如此厉害的人,又有谁不怕呢?

8、《柳林风声》:人生在世,唯有什么最不能忘怀?

  强忍着撕裂般的疼痛,鼹鼠还是果断地挣断了他内心的那根弦,埋着头,亦步亦趋跟在河鼠的后面。

  可是,情感的河流一旦泛滥开来,又怎么能够轻易地遏制得了它的流动呢?终于,在歇息的时候,因为无法用赶路来转移注意力,鼹鼠彻底放弃了内心的挣扎,放声痛哭了起来。

  面对鼹鼠突如其来的如此大的悲恸,河鼠也一下子被惊呆了,一时间竟然不敢问鼹鼠怎么了。

  而河鼠一旦问及,鼹鼠情感里悲伤的波涛更是被掀起了一个新的高潮。鼹鼠他吐露着对家的喜爱对家的思念,及想立刻回家的迫切愿望。

  幸好,一向善于对他人体贴入怀的河鼠,一下子就满足了鼹鼠的愿望。他掉转头来,强拽着依然想委曲求全的鼹鼠朝刚才路过的田野奔去。

  他们再次来了那片田野,因为一直挽着鼹鼠的胳膊,这一次,河鼠也立马感受到了鼹鼠身体里的那股电流——一种家的召唤。

  相信此时的鼹鼠一定会再次泪流满面,只是他需要在黑暗中迫切地找到家的入口,不得不到处探寻着。顾不得多么强烈地宣泄情感。

  就这么“一望家园一泪垂”,鼹鼠终于来了自家门前。当然,这个时候,他的脸上立马就绽开了笑意。

  上一次,我们为他勇敢闯荡天涯的精神而心生敬意,或曰向往,希望自己也能够像他一样,步入江湖,潇洒走一回。这一次,他的回归却又令我们无比动容,心生惊叹,甚至会赚足许许多多思乡人的泪水。

  这样,我们是不是不得不在心底里叩问一次,我们的鼹鼠,你的身上到底还蕴含着怎样的精神魅力呢?

  或许内心有梦想,又有家的人,他们骨子里的魅力都会是无穷无尽的吧。

  是啊,梦想再大,又怎么能够抛弃家园呢?稍微有点正常情感的人,都会在不经意间生发出思想之心吧。

  从獾先生家回来的路上,看着那万家灯火,看着那一幕幕生动的情景剧,两只小动物在情感上又怎么会无动于衷呢?

  其实,他俩都早已进入了温暖的梦境,直到那冰冷雨雪被风吹进了脖子,他俩才意识到自己的冷,意识到自己正跋涉于一段长长的路途中。

  而且,河鼠又何尝不想家,你看他飞一般的前进,岂不是他想早点回到家依偎在家的怀抱里的热络表现。只是,他一直居住在家里,不同于常年流浪在外的鼹鼠,他的内心才没有那么强烈的情感迸发出来。

  再有,家里的一切都融入进来我们的灵魂,对我们有着最真的情感,不管他是简陋的还是华丽的。看看鼹鼠介绍他家简陋的设计及一品一物时,他是那么样的兴味盎然,连让河鼠早点进餐的事情都忘了。因此,当鼹鼠路过他家的附近,他家里的一切又怎会不对他发出最热烈而又深情的召唤呢?相信我们每一位读者对家里的许许多多物品也都情有所钟吧。

  能够生活在家里,更是有着许多友善的邻居让自己开心。田鼠们刚一来到他的家门前,鼹鼠就不无得意地向河鼠介绍他们,说他们每年的这个时候都忘不了来他家唱圣诞歌,尽管是最后才来,但是却从来不会漏掉他家,忘记他鼹鼠的存在。

  他人心中有自己,还能给自己带来快乐,这也是家能给我们带来的温暖。流浪在外,顶多只有一两个知己,如果遇人不淑,也就更只等在孤单与痛苦中泪流满面。家始终都是每个人最温和的港湾。

  再看蟾蜍,獾先生,鼹鼠,河鼠竭力改变他,死活都要把他留住,不要他到外面去闯荡,不也是对稳定的家园的维护吗?

  因为他们不想蟾蜍之父创下的基业被这只不知天高地厚的蟾蜍毁于一旦,更是想着大家能够紧紧地团结在一起,过世外桃源般的生活。这也是许多大学生一毕业,他们的父母死活都不让他外出闯荡的一个重要原因吧。因为家的温暖稳定温馨总是那么可贵。而所有的功成名就、富贵等,可能都只是过眼云烟。后来,蟾蜍的房子被人侵占,如果夺不回来,蟾蜍在外面吹再大的牛,依靠他的小聪明活得再风光又有什么用呢?附近的动物只会怪他坏了大家的名声,他自己也只能到处流浪,在无家可归中默默死去。

  接下来还是开看看作者的点睛之笔吧。

  深夜的时候,当河鼠默默躺下的时候,他依然舍不得睡去。他要看看房间里那些一直无怨无悔对他笑眯眯的物件,他要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享受一下房间里的柔和与温煦。他知道无论他继不继续出去闯荡,都不能辜负了他的家,因为只有那个简陋的地方才是属于他的,那些物件见到他就欢喜,不管他什么时候回来,总会受到最亲切的接待。

  因此,人在江湖,唯有家园最不能忘怀,也无法忘怀。故园东望路漫漫,双袖龙钟泪不干。这是在外游子有家不能归的痛苦。在外创业奋斗,记得家在哪里,记得家在等着自己,在一些时候能够聆听到家的召唤,是每一个闯荡于江湖的人,始终都不能失去的最细微的生理感觉。最后祝愿大家都有着不朽的家园,能够随时投入到他温暖的怀抱。

9、《论语》:人生做学问快乐的三重境界

  谈到人生境界,恐怕人们最先想起的还是王国维提出的人生成大事的三重境界吧。

  “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断天涯路。”此第一境也。“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第二境也。“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此第三境也。

  是啊,谁没有一份功利心,谁的人生又会一番风顺呢?王国维提出的三重人生境界,既可以鼓励人,又可以安慰人,必然也就传唱不衰。

  可是,其也有着自身的缺点,它仿佛让我们觉得追求事业成功的过程是一种苦不堪言的过程。也就多少有些悲情的意味了。

  说实在的,人生对于每一步的斩获,除了辛苦之外,更多的是收获了内心的快乐。

  因此我想,我们与其抱着王国维的教条,不如追根溯源,铭记孔子给我们的点悟。在此我也把孔子的那三句话分为三重境界,给出我个人的解释,以供各位参考。

  “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此第一境界也。呵呵,不是笑话。虽是老话题,但是我们需要翻出自己的意思。南怀瑾告诉我们,它并不是叫我们去“炒剩饭”,一遍又一遍的复习、温习,那样快乐才怪呢?个人觉得对于这个“习”字的理解,我们应把它作“领悟了,懂得了,掌握了”理解。你想,我们随时随地学习,偶然有所领悟,懂得各种知识,掌握了某项技能,不是已经很快乐的吗?因此对于“时”字的理解,我们也不能理解为“经常”,而更应当把它理解为一种“时常”,或“偶尔”的意思比较妥当。要不然,快乐就无从谈起了。何况儒家教育我们的是随时随地的学习,且也不是学习我们今天的这些个东西,它注重的是对于宇宙人生之“道”的感悟。

  “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此第二境界也。是啊,朋友来了快乐,但有时候也会是写不速之客,我们又有何快乐呢?所以我们这里应当把朋友理解为知己。我们学有所得,不被人了解接受,又有什么关系呢?在远方自有懂得我们的人,我们的学习不是也很快乐吗?我们需要有这份对于自己学问的自信,知我者春秋,罪我者春秋。孔子不被当时的时代所理解,但是他相信历史会了解他的。因此,这个远方的朋友不仅指我们同时代的人,也只后世的人。司马迁和董仲舒不正是孔子心目中远方的朋友吗?只是它确实有些远而已,但知道自己终究有一天被人理解也就死而无憾啦。因此,孔子的内心还是快乐的吧。

  “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此第三境界也。上面说的是不自暴自弃,这里说的是不怨天尤人。身边的人们不懂得自己,又有什么好埋怨的呢?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做自己内心的君子。何况这世界迟早还有一位远方的朋友懂得你,也就更不用怨天尤人了。再则,被人不懂得知识,你耐心的教导他,循循善诱,迟早有一天你也会有你的收回,这样你不也是一个君子吗?

  我们用陈眉公的话解释是,第一步我们需要独乐乐——无事静坐,一日是两日。静坐当然不是呆坐了,吾日三省吾身也。第二步我们需要与人乐乐——与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学问也在于交流,这也是寻找知己的最好途径。其中乐趣自然无穷。第三步也就是与众乐乐——此中空洞原无物,何止容卿数百人。也就是需要有包容的精神——人不知而不愠也。不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这种空灵的境界,恐怕就是人生学问的最高境界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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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论语》:什么样的人最不会犯上作乱

  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向来都是统治者们的重要目标。在没有各种考试与框框之前,统治者们是如何收买人心,拉拢人才为自己所用,从而营造出安定团结统一的局面的呢?

  这当然不用他们操心,孔子早就为他们作出了指引。《论语》有言:“其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悌也者,其为人之本也。”

  嗯,自古忠臣出孝子。孔子也不知怎么就总结出了这等社会规律。估计曹操就是儒家这方面文化的集大成者吧。要不然,在乱世,徐庶这么个有才华之士,怎么就那么听天由命地把自己的才华埋没于曹营呢?曹操知道他是孝子,他的一切都是为了她的老子娘。

  于是,想到这里,我的内心就有些不寒而栗了。统治者们的目光总是那么锐利,他们总是善于抓住人性的弱点来降服人。社会是稳定了,但是很多人的前途与青春也就这么葬送了。

  古往今来,也只有那些真正的枭雄能摆脱这一人性的宿命了。刘邦应当就是其中首屈一指的人物。别人把他父亲抓了,说要宰了吃掉,其不忧心,反调侃说别忘了留一口汤给他喝喝。也不知道是传说还是史实,反正,都是那个恶心。

  是传说,也侧面反映出了刘邦的无耻与心如钢铁的枭雄形象;是事实,也就更见刘邦的冷些了。其就算是为了大义,救不了父亲,也不必这么说吧。无情未必真豪杰,项羽虽然失败了,但其却也得到人们的歌颂。

  虽然人们的善良的情怀,一次次被枭雄们利用者,但是对于温情的执着依然是普通大众不变的本性。试问这世上又有多少人真正地不知道不懂得去孝敬自己的父母,体恤自己的亲朋呢?人之初,性本善。只是孔子的这句话有些多余罢了,它无形中给统治者们提供了有利的参考。当然,这或许只是他的无心之过。真理就在那里,看你怎么运用了。话说回来,孔子的话也有着积极的一面,至少这样的人被统治者利用后,还可以起到示范作用,激发社会上的正能量,人人以孝悌之士为榜样,社会也就更加安定团结统一了。

11、杨绛:《傲慢与偏见》写得好在哪里?

  有什么好? — 读奥斯丁的《傲慢与偏见》 (杨绛)

  议论一部作品“有什么好”,可以有不同的解释:或是认真探索这部作品有什么好,或相当干脆的否定,就是说,没什么好。两个说法都是要追问好在哪里。这里要讲的是英国十九世纪初期的一部小说《傲慢与偏见》。女作者简·奥斯丁是西洋小说史上不容忽视的大家,近年来越发受到重视。爱好她的读者,要研究她的作品有什么好;不能欣赏她的人,也常要追问她的作品有什么好。《傲慢与偏见》在我国知道的人比较多;没读过原文的读过译本,没读过译本的看过由小说改编的电影,至少知道个故事。本文就是要借一部国内读者比较熟悉的西洋小说,探索些方法,试图品尝或鉴定一部小说有什么好。

  小说里总要讲个故事,即使是没头没尾或无条无理的故事。故事总是作者编的。怎样编造——例如选什么题材,从什么角度写,着重写什么,表达什么思想感情,怎么处理题材,就是说,怎样布局,怎样塑造人物等等,都只能从整部小说里去领会,光从一个故事里捉摸不出。这个故事又是用文字表达的。表达的技巧也只看文字本身,不能从故事里寻求。要充分了解一部小说,得从上述各方面一一加以分析。

  1

  小说里往往有个故事。某人何时何地遭逢(或没遭逢)什么事,干了(或没干)什么事——人物、背景、情节组成故事。故事是一部小说的骨架或最起码的基本成分,也是一切小说所共有的“最大公约数”。如果故事的情节引人,角色动人,就能抓住读者的兴趣,捉搦着他们的心,使他们放不下,撇不开,急要知道事情如何发展,人物如何下场。很多人读小说不过是读一个故事——或者,只读到一个故事。

  《傲慢与偏见》的故事,讲十八世纪末十九世纪初英国某乡镇上某乡绅家几个女儿的恋爱和结婚。主要讲二女儿伊丽莎白因少年绅士达西的傲慢,对他抱有很深的偏见,后来怎样又消释了偏见,和达西相爱,成为眷属。

  这个故事平淡无奇,没有令人回肠荡气、惊心摄魄的场面。情节无非家常琐碎,如邻居间的来往、茶叙、宴会、舞会,或驾车游览名胜,或到伦敦小住,或探亲访友等等,都是乡镇上有闲阶级的日常生活。人物没有令人崇拜的英雄或模范,都是日常所见的人,有的高明些、文雅些,有的愚蠢些、鄙俗些,无非有闲阶级的先生、夫人、小姐之流。有个非洲小伙子读了这本书自己思忖:“这些英国的夫人小姐,和我有什么相干呢?”我们也不禁要问,十九世纪外国资产阶级的爱情小说,在我们今天,能有什么价值呢?

  可是我们不能单凭小说里的故事来评定这部小说。

  达西和伊丽莎白的初次见面 – 骄傲的达西先生望着没有舞伴的丽萃说:“她还可以,不过还不足以让我动心。”

  2

  故事不过是小说里可以撮述的主要情节,故事不讲作者的心思。但作者不可能纯客观地反映现实,也不可能在作品里完全隐蔽自己。他的心思会像弦外之音,随处在作品里透露出来。

  写什么样的故事,选什么样的题材。《傲慢与偏见》是一部写实性的小说(novel),而不是传奇性的小说(romance)。这两种是不同的类型。写实性的小说继承书信、日记、传记、历史等真实记载,重在写实。传奇性的小说继承史诗和中世纪的传奇故事,写的是令人惊奇的事。世事无奇不有,只要讲来合情合理,不必日常惯见。司各特(WScott)写的是传奇性的小说,奥斯丁写的是写实性的小说。奥斯丁自己说不能写传奇性的小说,除非性命交关,万不得已;只怕写不完一章就要失声而笑。为什么呢?她在另一部小说《诺桑觉寺》里故意摹仿恐怖性浪漫故事(gothic romance ) 的情调打趣取笑。我们由此可以看出,她笑那种令人惊奇的故事脱不了老一套,人物也不免夸张失实。她在家信里说,小说里那种十全十美的女主角看了恶心,使她忍不住要调皮捣蛋。她指导侄女写作的信上一再强调人物要写得自然,要避免想象失真,造成假象。她喜欢把故事的背景放在有三四家大户的乡镇上。奥斯丁并不是一个闭塞的老姑娘。她读书看报,熟悉当代有名的作品,来往的亲戚很多,和见世面的人物也有交接,对世界大事和城市生活并非毫无所知。可是她一部又一部的小说,差不多都取材于有三四家大户的乡镇上。看来她和《傲慢与偏见》里伊丽莎白的见解相同。乡镇上的人和大城市的人一样可供观察研究;不论单纯的或深有城府的,都是有趣的题材,尤其是后者。尽管地方小,人不多,各人的面貌却变化繁多,观察不到的方面会层出不穷。奥斯丁显然是故意选择平凡的题材,创造写实的小说。

  在达西姨母家 – 这时候的达西已经爱上了伊丽莎白,却不知道,此时,在伊丽莎白心中,他的形象糟糕透了。

  3

  通常把《傲慢与偏见》称为爱情小说。其实,小说里着重写的是青年男女选择配偶和结婚成家。从奥斯丁的小说里可以看出她从来不脱离结婚写恋爱。男人没有具备结婚的条件或没有结婚的诚意而和女人恋爱,那是不负责任,或玩弄女人。女人没看到男方有求婚的诚意就流露自己的爱情,那是有失检点、甚至有失身份;尽管私心爱上了人,也得深自敛抑。恋爱是为结婚,结婚是成家,得考虑双方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基础。门户不相当还可以通融,经济基础却不容忽视。因为乡绅家的子女不能自食其力,可干的职业也很有限。长子继承家产,其他的儿子当教士,当军官,当律师,地位就比长子低;如果经商,就在本阶级内部又下落一个阶层。老姑娘自己没有财产,就得寄人篱下;如果当女教师,就跌落到本阶级的边缘上或边缘以外去了。一门好亲事,不但解决个人的终身问题,还可以携带一家子沾光靠福。为了亲事,家家都挣扎着向上攀附,惟恐下落。这是生存竞争的一个重要关头,男女本人和两家老少都全力以赴,虽然只有三四家大户的乡镇上,矛盾也够复杂,争夺也够激烈,表现的世态人情也煞是好看。《傲慢与偏见》就是从恋爱结婚的角度,描写这种世态人情。

  奥斯丁认为没有爱情的婚姻是难以忍受的苦恼。她小说里的许多怨偶,都是结婚前不相知而造成的。结婚不能不考虑对方的人品,包括外表的相貌、举止、言谈,内在的才德品性。外表虽然显而易见,也需要对方有眼光,才能由外表鉴别人品高下。至于才德品性,就得看他为人行事。这又得从多方面来判定,偶然一件事不足为凭,还得从日常生活里看日常的行为。知人不易,自知也不易,在激烈的生存竞争中,人与人之间的误解和纠纷就更难免。《傲慢与偏见》写女主角的偏见怎样造成,怎样消释,是从人物的浮面逐步深入内心,捉摸他们的品性、修养和心理上的种种状态。可以说,奥斯丁所写的小说,都是从恋爱结婚的角度,写世态人情,写表现为世态人情的人物内心。

  达西的初次表白 – 达西的表白让伊丽莎白非常吃惊,而他言语中的傲慢又十足地触怒了她。伊丽莎白说:“假使这世界上所有男人都死光了,我也不会嫁给你!”

  4

  《傲慢与偏见》开章第一句:“家产富裕的单身汉,准想娶个妻子,这是大家公认的必然之理。”接下来说:“这点道理深入人心。地方上一旦来了这么个人,邻近人家满不理会他本人的意愿,就把他看做自己某一个女儿应得的夫婿了。”奥斯丁冷眼看世情,点出这么两句,接着就引出一大群可笑的人物,一连串可笑的情节。评论家往往把奥斯丁的小说比做描绘世态人情的喜剧(comedy of manners) ,因为都是喜剧性的小说。

  喜剧虽然据亚里士多德看来只供娱乐,柏拉图却以为可供照鉴,有教育意义。这和西塞罗所谓“喜剧应该是人生的镜子……”见解相同,西班牙的塞万提斯、英国的莎士比亚都曾引用;菲尔丁在他自称“喜剧性的小说”里也用来阐说他这类小说的功用。这些话已经是论喜剧的常谈。所谓“镜子”,无非指反映人生。一般认为镜子照出丑人丑事,可充针砭,可当鞭挞,都有警戒的作用。

  可是《傲慢与偏见》警戒什么呢?对愚蠢的柯林斯牧师、贝奈特太太、凯塞林夫人等人,挖苦几句,讽刺几下,甚至鞭挞几顿,能拔除愚蠢的钝根吗?奥斯丁好像并没有这个企图。她挖苦的不是牧师、或乡绅太太、或贵妇人,不是人为的制度或陋习恶俗造成的荒谬,而是这样的几个笨人。她也不是只抓出几个笨蛋来示众取笑,聪明人并没有逃过她的讥诮。伊丽莎白那么七窍玲珑的姑娘,到故事末尾才自愧没有自知之明。达西那么性气高傲的人,惟恐招人笑话,一言一动力求恰当如分,可是他也是在故事末尾才觉悟到自己行为不当。奥斯丁对她所挖苦取笑的人物没有恨,没有怒,也不是鄙夷不屑。她设身处地,对他们充分了解,完全体谅。她的笑不是针砭,不是鞭挞,也不是含泪同情,而是乖觉的领悟,有时竟是和读者相视目逆,会心微笑。试举例说明。

  第十一章,伊丽莎白挖苦达西,说他是取笑不得的。达西辩解说:一个人如果一味追求笑话,那么,就连最明智、最好的人——就连他们最明智、最好的行为,也可以说成笑话。

  伊丽莎白说:“当然有人那样,我希望自己不是那种人。我相信,明智的、好的,我从不取笑;愚蠢、荒谬、任性、不合理的,老实说,我觉得真逗乐,只要当时的场合容许我笑,我看到就笑了。不过,那类的事,大概正是你所没有的。”

  “谁都难保吧。不过我生平刻意小心,不要犯那一类的毛病,贻笑大方。”

  “譬如虚荣和骄傲。”

  “对啊,虚荣确是个毛病;骄傲呢,一个真正高明的人自己会有分寸。”

  伊丽莎白别过脸去暗笑。

  伊丽莎白当面挖苦了达西,当场捉出他的骄傲、虚荣,当场就笑了。可是细心的读者会看到,作者正也在暗笑。伊丽莎白对达西抱有偏见,不正是因为达西挫损了她的虚荣心吗?她挖苦了达西洋洋自得,不也正是表现了骄傲不自知吗?读者领会到作者的笑而笑,正是梅瑞狄斯(George Meredith)所谓“从头脑里出来的、理智的笑”。

  笑,包含严肃不笑的另一面。刘易斯(C.D.Lewis)在他《略谈简·奥斯丁》一文里指出,坚持原则而严肃认真,是奥斯丁艺术的精髓。心里梗着一个美好、合理的标准,一看见丑陋、不合理的事,对比之下会忍不住失笑。心里没有那么个准则,就不能一眼看到美与丑、合理与不合理的对比。奥斯丁常常在笑的背面,写出不笑的另一面。例如《傲慢与偏见》里那位笨伯柯林斯向伊丽莎白求婚是个大笑话;他遭到拒绝,掉头又向伊丽莎白的好友夏洛特求婚而蒙允诺,又是个大笑话。贝奈特太太满以为阔少爷宾雷已经看中自己的长女吉英,得意忘形,到处吹牛;不料宾雷一去音信杳然。这又是个笑话。伊丽莎白想不到她的好友夏洛特竟愿嫁给柯林斯那么一个奴才气十足的笨蛋,对她大失所望。她听了达西一位表亲的一句话,断定宾雷是听信了达西的话,嫌她家穷,所以打消了向她姐姐吉英求婚的原意。为这两件事,她和吉英谈心的时候气愤地说:“我真心喜爱的人不多,看重的更少;经历愈多,对这个世界愈加不满了。人的性格是没准的,外表看来品性不错,颇有头脑,也不大可靠;我向来这么想,现在越发觉得不错了。”吉英劝她别那么牢骚,毁了自己愉快的心情:各人处境不同,性情也不同;夏洛特家姊妹多,她是个慎重的人,论财产,这门亲事是不错的,说不定她对柯林斯也多少有点儿器重。伊丽莎白认为不可能,除非夏洛特是个糊涂虫。她不信自私就是慎重,盲目走上危途就是幸福有了保障。她不能放弃了原则和正义来维护一个朋友。吉英怪妹妹说话偏激,又为宾雷辩护,说他不是负心,活力充沛的青年人免不了行为不检;女人出于虚荣,看到人家对自己倾倒就以为他有意了。伊丽莎白说,男人应当检点,不能随便对女人倾倒。尽管宾雷不是存心不良,尽管他不是蓄意干坏事或叫人难堪,也会做错事情,对不起人。没头脑,不理会别人的心情,又拿不定主意,就干下了坏事。

  姊妹俩各有见地,据下文来看,妹妹的原则不错,姐姐的宽容也是对的。从这类严肃认真的文字里,可以看出奥斯丁那副明辨是非、通达人情的头脑(common sense) 。她爱读约翰生(Samuel Johnson)博士的作品,对他钦佩之至,称为“我的可爱的约翰生博士”。她深受约翰生的影响,承袭了他面对实际的智慧,评论者把她称为约翰生博士精神上的女儿。奥斯丁对她所处的世界没有幻想,可是她宁愿面对实际,不喜欢小说里美化现实的假象。她生性开朗,富有幽默,看到世人的愚谬、世事的参差,不是感慨悲愤而哭,却是了解、容忍而笑。奥斯丁是凭理智来领会,把这个世界看做喜剧。

  这样来领会世界,并不是把不顺眼、不如意的事一笑置之。笑不是调和;笑是不调和。内心那个是非善恶的标准坚定不移,不肯权宜应变,受到外界现实的冲撞或磨擦,就会发出闪电般的笑。奥斯丁不正面教训人,只用她智慧的聚光灯照出世间可笑的人、可笑的事,让聪明的读者自己去探索怎样才不可笑,怎样才是好的和明智的。梅瑞狄斯认为喜剧的笑该启人深思。奥斯丁激发的笑就是启人深思的笑。

  解释信 – 表白受挫的达西连夜赶写了一封长信,解释了一些误会。伊丽莎白通过这封信,对达西的印象开始有了改变。

  5

  《傲慢与偏见》也像戏剧那样,有一个严密的布局。小说里没有不必要的人物(无关紧要的人物是不可少的陪衬,在这个意义上也是必要的),没有不必要的情节。事情一环紧扣一环,都因果相关。读者不仅急要知道后事如何,还不免追想前事,探究原因,从而猜测后事。小说有布局,就精练圆整,不致散漫芜杂。可是现实的人生并没有什么布局。小说有布局,就限制了人物的自由行动、事情的自然发展。作者在自己世界观的指导下,不免凭主观布置定局。把人物纳入一定的运途;即使看似合情合理,总不免显出人为的痕迹——作者在冒充创造世界的上帝。

  可是《傲慢与偏见》的布局非常自然,读者不觉得那一连串因果相关的情节正在创造一个预定的结局,只看到人物的自然行动。作者当然插手安排了定局,不过安排得轻巧,不着痕迹。比如故事里那位笨伯牧师柯林斯不仅是个可笑的人物,还是布局里的关键。他的恩主是达西的姨母凯塞林夫人,他娶的是伊丽莎白的好友夏洛特。伊丽莎白访友重逢达西就很自然。布局里另一个关键人物是伊丽莎白的舅母,她未嫁时曾在达西家庄园邻近的镇上居住。她重游旧地,把伊丽莎白带进达西家的庄园观光,也是很自然的事。这些人事关系,好像都不由作者安排而自然存在。一般布局的转折往往是发现了隐藏已久的秘密;这里只发现了一点误会,也使故事显得自然,不见人为的摆布安排。奥斯丁所有的几部小说——包括她生前未发表的早年作品《苏珊夫人》(Lady Susan)都有布局,布局都不露作者筹划的痕迹。是否因为小乡镇上的家常事容易安排呢?这很耐人寻味。

  奥斯丁也像侦探小说的作者那样,把故事限于地区不大、人数不多的范围以内。每个人的一言一行和内心的任何波动,都筹划妥帖,细枝末节都不是偶然的。奥斯丁指导她侄女写作,要求每一事都有交代,显然是她自己的创作方法。这就把整个故事提炼得精警生动,事事都有意义。小小的表情,偶然的言谈,都加深对人物的认识,对事情的了解。精研奥斯丁的恰普曼(R.W.Chapman)说,奥斯丁的《艾玛》(Emma)也可说是一部侦探小说。其实奥斯丁的小说里,侦探或推理的成分都很重。例如《傲慢与偏见》里达西碰见了他家账房的儿子韦翰,达西涨得满面通红,韦翰却面如死灰。为什么呢?宾雷为什么忽然一去不返呢?韦翰和莉蒂亚私奔,已经把女孩子骗上手,怎么倒又肯和她结婚呢?伊丽莎白和吉英经常像福尔摩斯和华生那样,一起捉摸这人那人的用心,这事那事的底里。因为社交活动里,谁也不肯“轻抛一片心”,都只说“三分话”;三分话保不定是吹牛或故弄玄虚,要知道真情和真心,就靠摸索推测——摸索推测的是人心,追寻的不是杀人的凶犯而是可以终身相爱的伴侣。故事虽然平淡,每个细节都令人关切。

  奥斯丁只说她喜欢把故事的背景放在有三四家大户的乡镇上,却没有说出理由。可是我们可以从作品里,看到背景放在乡镇上所收的效果。

  在彭伯里达西的画像前- 伊丽莎白和舅舅舅母去旅行,参观了达西的家,美丽的彭伯里庄园。在美丽的林间小路上,丽萃和提前回家的达西不期而遇。两人的感情开始真正萌发。

  6

  奥斯丁的侄儿一次丢失了一份小说稿。奥斯丁开玩笑说:反正她没有偷;她工笔细描的象牙片只二寸宽,她侄儿大笔一挥的文字在小象牙片上不合用。有些评论家常爱称引这句话,说奥斯丁的人物刻画入微,但画面只二寸宽。其实奥斯丁写的人物和平常人一般大小,并不是小象牙片上的微型人物。《红楼梦》里的大观园并不比奥斯丁笔下的乡镇大,我们却从不因为大观园面积不大而嫌背景狭窄。奥斯丁那句话不过强调自己的工笔细描罢了,评论家很不必死在句下,把她的乡镇缩成二寸宽。

  奥斯丁写人物确是精雕细琢,面面玲珑。创造人物大概是她最感兴趣而最拿手的本领。她全部作品(包括未完成的片段)写的都是平常人,而个个特殊,没一个重复;极不重要的人也别致得独一无二,显然都是她的创造而不是临摹真人;据说她小说里的地名无一不真,而人物却都是虚构的。一个人的经历究竟有限,真人真事只供一次临摹,二次就重复了。可是如果把真人真事充当素材,用某甲的头皮、某乙的脚跟皮来拼凑人物,就取之无尽、用之不竭,好比万花筒里的几颗玻璃屑,可以幻出无穷的新图案。小说读者喜欢把书中人物和作者混同。作者创造人物,当然会把自己的精神面貌赋予精神儿女。可是任何一个儿女都不能代表父母。《傲慢与偏见》里的伊丽莎白和作者有相似的地方,有相同的见解;吉英也和作者有相似的地方和相同的见解。作者其他几部小说里的角色,也代表她的其他方面。

  她对自己创造的人物个个设身处地,亲切了解,比那些人物自己知道得还深、还透。例如《傲慢与偏见》第五十九章,吉英问伊丽莎白什么时候开始爱上达西。伊丽莎白自己也说不上来。可是细心的读者却看得很明白,因为作者把她的情绪怎样逐渐改变,一步步都写出来了。伊丽莎白嫌达西目中无人。她听信韦翰一面之辞,认为达西亏待了他父亲嘱他照顾的韦翰。她又断定达西破坏了她姐姐的婚姻。达西情不自禁向她求婚,一场求婚竟成了一场吵架。这是转折点。达西写信自白,伊丽莎白反复细读了那封信,误解消释,也看到自己家确也有叫人瞧不起的地方。这使她愧怍。想到达西情不自禁的求婚,对他又有点儿知己之感。这件不愉快的事她不愿再多想。后来她到达西家庄园观光,听到佣仆对达西的称赞,不免自愧没有知人之明,也抱歉错怪了达西。她痴看达西的画像,心上已有爱慕的意思。达西不计旧嫌,还对她殷勤接待,她由感激而惭愧而后悔。莉蒂亚私奔后,她觉得无望再得到达西的眷顾而暗暗伤心,这就证实了自己对达西的爱情。

  奥斯丁经常为她想象的人物添补细节。例如吉英穿什么衣裳,爱什么颜色,她的三妹四妹嫁了什么人等等,小说里虽然没有写,奥斯丁却和家里人讲过,就是说,她都仔细想过。研究小说的人常说,奥斯丁的人物是圆的立体,不是扁的平面;即使初次只出现一个平面,以后也会发展为立体。为什么呢?大概因为人物在作者的头脑里已经是面面俱全的立体人物,读者虽然只见到一面,再有机缘相见,就会看到其他方面。这些立体的人物能表现很复杂的内心。有的评论家说,奥斯丁写道德比较深入,写心理只浮光掠影;有的却说她写心理非常细腻,可充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和普鲁斯特(Marcel Proust)的先驱。这两个说法应该合起来看。奥斯丁写人物只写浮面,但浮面表达内心——很复杂的内心,而表达得非常细腻。她写出来的人,不是一般人,而是“那一个”。

  按照西洋传统理论,喜剧不写个人;因为喜剧讽刺一般人所共有的弱点、缺点,不打击个别的人。英国十七世纪喜剧里的人物都是概念化的,如多疑的丈夫,吃醋的老婆,一钱如命的吝啬鬼,吹牛撒谎的懦夫等。十七世纪法国大戏剧家莫里哀剧本里的人物,如达尔杜弗(Tartuffe)和阿尔赛斯特(Alceste),都还带些概念化。

  戏剧里可以有概念化的角色,因为演员是有血有肉的人,概念依凭演员而得到了人身。小说里却不行。公式概念不能变成具体的人。人所共有的弱点如懦怯、懒惰、愚昧、自私等等,只是抽象的名词,表现在具体人物身上就各有不同,在穷人身上是一个样儿,在富人身上又是一个样儿;同是在穷人身上,表现也各不同。所以抽象的概念不能代表任何人,而概念却从具体人物身上概括出来。人物愈具体,愈特殊,愈有典型性,愈可以从他身上概括出他和别人共有的根性。上文说起一个非洲小伙子读了《傲慢与偏见》觉得书里的人物和他毫不相干。可是他接着就发现他住的小镇上,有个女人和书里的凯塞林夫人一模一样。我们中国也有那种女人,也有小说里描写的各种男女老少。奥斯丁不是临摹真人,而是创造典型性的平常人物。她取笑的不是个别的真人,而是很多人共有的弱点、缺点。她刻画世态人情,从一般人身上发掘他们共有的根性;虽然故事的背景放在小小的乡镇上,它所包含的天地却很广阔。

  伊丽莎白成了韦翰的大姨 – 伊丽莎白曾经倾心于韦翰。而韦翰的中伤曾让伊丽莎白对达西厌恶透顶。这个虚伪的花花公子最终阴差阳错竟和伊丽莎白最小的妹妹成了夫妻。

  7

  以上种种讲究,如果仅仅分析一个故事是捉摸不到的。而作者用文字表达的技巧,更在故事之外,只能从文字里追求。

  小说家尽管自称故事真实,读者终归知道是作者编造的。作者如要吸引读者,首先得叫读者暂时不计较故事只是虚构,而姑妄听之(That willing suspension of disbelief),要使读者姑妄听之,得一下子慑住他们的兴趣。这当然和故事的布局分割不开,可是小说依靠文字的媒介,表达的技巧起重要作用。《红楼梦》里宝玉对黛玉讲耗子精的故事,开口正言厉色,郑重其事,就是要哄黛玉姑妄听之。《傲慢与偏见》开卷短短几段对话,一下子把读者带进虚构的世界;这就捉住读者,叫他们姑妄听之。有一位评选家认为《傲慢与偏见》的第一章可算是英国小说里最短、最俏皮、技巧也最圆熟的第一章。

  但姑妄听之只是暂时的;要读者继续读下去,一方面不能使读者厌倦,一方面还得循循善诱。奥斯丁虽然自称工笔细描,却从不烦絮惹厌。她不细写背景,不用抽象的形容词描摹外貌或内心,也不挖出人心摆在手术台上细细解剖。她只用对话和情节来描绘人物。生动的对话、有趣的情节是奥斯丁表达人物性格的一笔笔工致的描绘。

  奥斯丁创造的人物在头脑里孕育已久,生出来就是成熟的活人。他们一开口就能使读者如闻其声,如见其人,并且看透他们的用心,因为他们的话是“心声”,便是废话也表达出个性来。用对话写出人物,奥斯丁是大师。评论家把她和莎士比亚并称,就因为她能用对话写出丰富而复杂的内心。奥斯丁不让她的人物像戏台上或小说里的角色,她避免滥套,力求人物的真实自然。他们口角毕肖,因而表演生动,摄住了读者的兴趣。

  奥斯丁的小说,除了《苏珊夫人》用书信体,都由“无所不知的作者” (theomniscient author)叙述。她从不原原本本、平铺直叙,而是按照布局的次序讲。可以不叙的不叙,暂时不必叙述的,留待必要的时候交代——就是说,等读者急要了解的时候再告诉他。这就使读者不仅欲知后事如何,还要了解以前的事,瞻前顾后,思索因果。读者不仅是故事以外的旁听者或旁观者,还不由自主,介入故事里面去。

  奥斯丁无论写对话或叙述事情都不加解释。例如上文伊丽莎白挖苦达西的一段对话,又如伊丽莎白对达西的感情怎么逐渐改变,都只由读者自己领会,而在故事里得到证实。奥斯丁自己说,她不爱解释;读者如果不用心思或不能理解,那就活该了。她偶尔也向读者评论几句,如第一章末尾对贝奈特夫妇的评语,但不是解释,只是评语,好比和读者交换心得。她让读者直接由人物的言谈行为来了解他们;听他们怎么说,看他们怎么为人行事,而认识他们的人品性格。她又让读者观察到事情的一点苗头,从而推测事情的底里。读者由关注而好奇,而侦察推测,而更关心、更有兴味。因为作者不加解释,读者仿佛亲自认识了世人,阅历了世事,有所了解,有所领悟,觉得增添了智慧。所以虽然只是普通的人和日常的事,也富有诱力;读罢回味,还富有意义。

  奥斯丁文笔简练,用字恰当,为了把故事叙述得好,不惜把作品反复修改。《傲慢与偏见》就是曾经大斫大削的。“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奥斯丁虽然把《傲慢与偏见》称为自己的宠儿,却嫌这部小说太轻松明快,略欠黯淡,没有明暗互相衬托的效果。它不如《曼斯斐尔德庄园》沉挚,不如《艾玛》挖苦得深刻,不如《劝导》缠绵,可是这部小说最得到普遍的喜爱。

  小说“只不过是一部小说”吗?奥斯丁为小说张目,在《诺桑觉寺》里指出小说应有的地位。“小说家在作品里展现了最高的智慧;他用最恰当的语言,向世人表达他对人类最彻底的了解。把人性各式各样不同的方面,最巧妙地加以描绘,笔下闪耀着机智与幽默。”用这段话来赞赏她自己的小说,最恰当不过。《傲慢与偏见》就是这样的一部小说。

  一部小说如有价值,自会有读者欣赏,不依靠评论家的考语。可是我们如果不细细品尝原作,只抓住一个故事,照着框框来评断:写得有趣就是趣味主义,写恋爱就是恋爱至上,题材平凡就是琐碎无聊,那么,一手“拿来”一手又扔了。这使我记起童年听到的故事:洋鬼子吃铁蚕豆,吃了壳,吐了豆,摇头说:“肉薄、核大,有什么好?”洋鬼子煮茶吃,滗去茶汁吃茶叶,皱眉说:“涩而无味,有什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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