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家长质疑幼儿园另收采暖费
“物价部门不是专门有规定幼儿园收取的保育费内包含采暖费吗,为何我孩子所在幼儿园收取保育费后还要另收采暖费?这算不算重复收费?”12月1日,市民张先生向本报热线96555反映,他孩子在九州城幼儿园上学,本学期开学时交纳了3800元保育费,而后又交了400元采暖费。对此,张先生认为幼儿园未按照物价部门规定收费。
当日,市民张先生向记者反映,今年秋季开学时九州城幼儿园收取了他3800元保育费,之后又让交400元采暖费,并称之前收取的3800元保育费内不包含采暖费。就此,张先生表示,保育费内应该包含采暖费,幼儿园不应该再额外收取采暖费。九州城幼儿园如此收费不合理。随后,记者采访了九州城幼儿园办公室主任高玲。据高玲称,幼儿园今年www.chinajiaoan.cn秋季收费标准是每生4200元,其中包括保教费、伙食费、采暖费等费用。而且这一收费标准已经按照规定向城关区物价局报备。在收取费用时,并没有先收3800元,再收400元,是一次性收4200元。家长张先生交了两次费,属于个例。
对于九州城幼儿园的收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城关区物价局工作人员回复记者,对于公办幼儿园有明文规定,保育教育费中包含幼儿住宿成本和取暖费,幼儿园不能单独对住宿费和取暖费设立项目另行收取。而民办幼儿园的收费项目都需要先向物价部门报请备案,再收取。目前,基于张先生反映的情况,物价部门将对该幼儿园进行收费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