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民办惠民幼儿园收支 将接受政府监管
日前,在市委社建工委主办的第十五期“幸福都市圆桌会”上,10位幸福都市建设市民联络员与市教育局、财政局、物价局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围绕落实好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展开讨论。记者获悉,民办园在申请通过惠民幼儿园审批后,财政收支将会与公办园一样接受政府监管。
今明两年内,市本级财政将针对学前教育发展投入10个亿的专项资金,各区还将配套投入不少于10亿元。其中很大一部分资金将投入对民办惠民幼儿园的扶持。《南京市民办惠民幼儿园促进工程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政府对“南京市民办惠民幼儿园”实施一系列的扶持政策,包括2014年和2015年市财政以每区每年150万元为基准,按各区每年在公办和民办惠民幼儿园就读幼儿比例的目标推进度给予奖励;对各区民办惠民幼儿园在园幼儿,按每生每年300元标准给予办园经费补助等。
市民联络员韩工提出:“能否由教育、财政多部门联合成立会计公司,向民办惠民幼儿园委派会计进行财务监管。”对此,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现场回应:“民办惠民幼儿园一旦通过审核,将参照公办园的财务管理办法,进入教育系统会计中心,所有收支都会接受政府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