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确认103所省优质幼儿园
近日,江苏省教育厅发出《关于确认无锡市连元实验幼儿园等103所幼儿园为省优质幼儿园的通知》(苏教基〔2011〕41号)。这次认定的省优质幼儿园为2011年上半年申报评估和2010年“暂缓通过”接受复评的幼儿园。截止2011年12月底,全省已有省级优质园2250所(含原省示范园),约占全省合格园(2010年年报数)的58.53%,平均每万人口拥有0.29所省优质园,其中达到省平均水平的有6个市,分别为扬州市0.41、南京市0.39、镇江市0.38、南通市0.34、连云港市0.34、常州市0.29。
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国家和省的有关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和省优质园创建。省委、省政府把省优质幼儿园创建目标列为六大民生工程之一,省政府召开学期教育改革发展现场推进会,启动江苏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建设,设立了专项经费发展幼儿教育,为省优质幼儿园创建提供了充分保障。全省大部分地区召开了学前教育工作会议,出台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意见,把省优质幼儿园创建列为发展目标、考核指标、民生工程。无锡市以省优质幼儿园创建为抓手推进幼儿教育现代化乡镇建设。镇江市精心开展幼儿教育改革和发展重视县级教育部门学前教育专职干部和教研员的配备。
南通市通过调整部分普通师范生的学习专业加快培养学前教育师资,提高幼儿教师的整体水平。
泰州市政府高度重视,明确县级政府负责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学前教育的发展规划、园长和教师队伍、经费及教师工资待遇。南京市持续加大对县区农村幼儿园和集体幼儿园的建设经费投入,支持幼儿园创建提级。
苏州市、常州市建立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基准定额为每名幼儿每年200元。苏北地区正视落后状态,积极推进创建。
连云港市大力推进公办幼儿园建设,计划到2015年公办幼儿园占比城区大60%以上、县域达70%以上。2010年新增在编幼儿教师200多名,提高了保教质量,2011年度又新增省优质园21所,省优质园比例达到55.35%,万人拥有率达到0.34。
徐州市将省优质幼儿园创建工作列为县级政府年度考核指标,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对完成发展任务的县区给予奖补,并对非财政拨款的公办幼儿园实行定额补助。
宿迁市高度重视幼儿教师的社会保障问题,规定民办幼儿园承担的教师保险费用由同级财政支付50%以上。评估中各地反映,通过省优质幼儿园的创建,各幼儿园在硬件装备、保教管理、队伍质量等方面有较大提高。
省优质幼儿园的创建与评估已成为发展幼儿教育、推进现代化建设的奠基工程的有力载体,对全省幼儿教育的改革和发展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从评估数据分析中可以看出,区域之间、城乡之间的幼儿教育优质资源严重失衡,部分地区万人“省优”占有率与全省平均水平差距较大。全省各市要实现《江苏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省优质幼儿园的比例到2015年达到70%,2020年达到90%”目标尚需付出极大的努力。一些地区对省优质幼儿园创建缺少切实可行的举措,投入不足的问题比较突出,科学保教的理念尚未普及,幼教管理力量比较薄弱。相当一部分幼儿园规范意识不强,未能体现保教并重原则,不重视幼儿发展水平评价;教科研意识淡薄,不注重园本教研和教师的专业成长;教师组织与指导幼儿游戏的能力不强,游戏活动不能有效开展等等。
省教育厅在《通知》中希望各地认真贯彻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全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现场推进会要求,以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建设为抓手,继续加大政策和资金的扶持力度,巩固和扩大创建成果,使办园条件和保教质量再上新台阶。要求各地督促和帮助未通过评估的幼儿园分析查找原因,加大整改力度,争取早日达到省优质幼儿园标准。要求新评省优质幼儿园以评估定类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内涵建设,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当地学前教育事业快速健康发展。来源江苏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