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自办幼儿园”呼声再起
计划经济年代,很多企事业单位都曾自办幼儿园,但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化,大多单位自办幼儿园都已关闭。
随着人口出生高峰的到来,适龄儿童入园成为重要的民生问题。入园难题如何破解?市台联提议支持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幼儿园以逐步缓解“入园难”。
生育高峰致资源紧缺
上海从2007年开始进入新一轮人口出生高峰,每年出生达16万-17万人。预计到2013年,全市在园幼儿人数将突破50万。截至2010年底,上海共有幼儿园1252所,实际办园点1709个,在园幼儿40.03万人,幼儿园资源面临严重不足。师资方面,根据幼儿园1:15的师生比要求预测,未来三年上海约需新增专任幼儿教师8000人,新增保育员3000人。而目前,上海已设学前教育专业的华东师范大学和上海师范大学,每年毕业生仅在130人左右,远不能满足如此大规模的需求,幼儿师资紧缺,达到本科学历、接受过学前专业培训的幼儿教师供需矛盾尤为突出。
有鉴于“入园难”已成为突出的社会问题,2010年11月3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了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政策措施,确定要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支持街道、有条件的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办幼儿园,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
市台联建议,针对目前主要由生育高峰造成的学前教育资源紧张问题,支持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幼儿园,弥补公办幼儿园资源的严重不足,不失为解决问题的一个有效途径。其意义主要有:对年轻父母而言,可以解除照顾子女的后顾之忧,专注于个人事业发展;对机关企事业单位而言,有条件的单位自办幼儿园为职工提供社会服务,可视为单位的一种福利,既有利于职工全身心投入工作,稳定单位职工队伍,也有利于吸引更多人才,构建和谐组织,有利于单位自身的发展;对社会而言,孩子入园事关千家万户,属于社会关注的民生热点问题。有条件的单位自办幼儿园不仅能在一定程度上创造新的就业岗位,也有助于家庭稳定,社会和谐。
严把幼儿教师准入关
单位办园如何有效实施?市台联建议,政府在用地、税收、水电气价格等方面给予单位办园一定程度的倾斜,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以奖代补等方式适当分担办园成本。要建立开放、灵活、多样的师资培训机制,实施幼儿教师注册备案制度,严把合格幼儿教师“准入关”。建议政府出台政策法规明确包括单位办园在内的非公办幼儿园教师的身份,划定非公办幼儿园教师最低工资标准,将非公办幼儿园教师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基层幼儿教师职业的吸引力。
合理规划高校学前教育专业招生计划,增加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学前教育专业本科招生数量。实施好非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入职培训项目。建议所有的幼儿教师正式入职前都应先进行注册备案,非学前教育专业的幼儿教师须经教育行政部门考核合格方能正式上岗。
教育部门需动态监管
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社会力量办学条例》规定:“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及其教师和学生依法享有与国家举办的教育机构及其教师和学生平等的法律地位。”因此,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幼儿园等级评定等方面一视同仁地对待公办幼儿园和单位办园。
教育行政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单位办园的监管,依据《上海市幼儿园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准入制度,落实依法办园、持证办园、规范办园,定期实施监督检查,对单位办园实行动态监管。
教育行政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应具体把住园舍设置、功能室建设、户外活动场所建设、教职工配备、教学设施设备配置等关口;建立幼儿园信息管理系统,对幼儿园实行动态监管,定期对单位办园进行联合监督检查,对已发证的幼儿园实行年度验证制度,对不合格的实行公示制度及限期整改;加强对单位办园的收费监管,坚决查处乱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