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着作权代理合同协议书
版权代理人是指连接作者和出版商的中间机构或个人。他们与作者签署版权经纪合同,帮助作者寻找作品出版和发表机会,从而获得一定的收益。
⑴集体许可贸易代理人。如果作者的作品可能被成千上万的表演者录制、播放,他就没有可能一一与使用者签订合同;
而且使用者若使用众多的作品,也无法分别寻找各个作品的作者来签订许可使用合同。这时就需要集体许可贸易代理人来处理相关事务。作者直接与集体许可贸易代理人签订代理委托协议,限定委托权限范围,授权由该代理人实现的权益;而对于使用者,他们如果需要使用一个作品,也可以直接与该集体许可贸易代理人签订使用合同,向该代理人支付使用作品的使用费,再由代理人将该收入转给著作权人。
⑵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代理人。在进行版权侵权诉讼以及处理相关法律问题的情况下,有律师代理著作权人进行活动。
2、报关代理合同协议书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代办货物进出境运输报关手续及相关事宜,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定本《代理报关协议书》,甲、乙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代理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甲方货物进出境的运输报关手续,以及提货、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等有关事项。
第二条 乙方代理权限
乙方的代理权限仅限于办理清关或者转关运输、报关、报检、验放,将甲方货物安全送达至甲方指定地点。
第三条 代理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期限为壹年,自年 年月止。
第四条 甲方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交报关时所需的有效合同、发票、提单、法律文件及授权委托书;
2、甲方向乙方提交发票时应同时附中文译文;
3、甲方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等有关规定,委托乙方报关的货物不存在伪报、低报、漏报等现象;
4、甲方委托乙方代办报关手续,以及提货、送货所涉及货物的所有权属于甲方;
5、按照第六条的规定,及时与乙方结清各项费用。
第五条 乙方责任
1、接受甲方的委托,代理甲方办理甲方货物的进出口报关、检验、检疫、提货、送货等手续;双方约定在甲方提供单据及时及齐全情况下尽快将货物运输到双方约定地点。如因海关及检疫原因造成的清关及派送延误甲方应予以理解。具体情况双方另行协商!
2、乙方在代理甲方办理报关、检验、检疫、提货、送货等手续过程中,有义务保证甲方货物完整、安全,不得损坏或丢失(货物由于进出境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破损除外);
3、乙方在代理报关过程中,应当为甲方保守秘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扩散甲方的技术资料、合同、协议书等法律文件和有关信息。
4、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甲方提交的文件和资料,乙方只有经过甲方书面授权后方可利用甲方的文件、资料或代理甲方行使权利;
5、因第三方原因导致甲方货物缺损或丢失,乙方有义务督促第三方出具书面证明;
第六条 报关费用
报关费用见一报价单。
第七条 结算
乙方应将上月报关费用结算清单于次月五日前提供甲方,甲方自收到乙方结算清单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经审核无误后,甲方自审核完毕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乙方结清各项费用。如因甲方未给乙方结算造成的各项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违约责任
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代理报关协议书》的各项规定,即构成违约,违约方有义务纠正其违约行为,并应赔偿因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如甲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支付乙方相关费用将根据日千分之5的违约金向甲方收取。直至甲方付清所有费用为止。同时,乙方有权停止办理甲方委托的事项,或对甲方所交付的文件和货物行使留置权,直至甲方付清所有欠款为止,由此产生的保管费、仓储费、以及风险和损失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争议仲裁
本《代理报关协议书》中任一条款与《代理报关委托书》背面委托报关协议通用条款不一致时,应以委托报关协议通用条款为准。
甲、乙双方因执行本《代理报关协议书》而发生的分歧,或与本协议书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时,甲、乙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委员会的仲裁程序和仲裁规则进行裁决。仲裁裁决为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
第十条 终止或变更
甲、乙任何一方终止或变更本《代理报关协议书》时,须提前三十日向对方发出终止或变更的书面申请,经甲、乙双方签定书面终止或变更协议书后,本协议书即可终止或变更。
第十一条 效力
1、本《代理报关协议书》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代理报关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两份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其它事宜
本《代理报关协议书》的其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年 月 日 日
3、销售代理合同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销下列商品:
二、上列代销商品的销售价格由甲方每月发价格表给乙方,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的价格销售。价格如有调整,甲方随时通知乙方。
三、商品包装应按运输部门规定办理,否则运输途中损失由甲方负责。如因不符运输要求,乙方代为改装及加固,其费用由甲方负责。
四、交货地点:凭乙方发货通知单,由甲方代办托运直拨至购货单位。
五、代销商品发货数量必须根据乙方通知。
六、手续费收取与结算按下列办法:按销货款总额 %收取手续费,每月15日前结算上月货款及手续费。
七、甲方代销商品应与样品相符,保质保量,代销数量、规格、价格,有效期内如有变更,甲方必须及时通知乙方,通知到达前,已由乙方签出的合同,应照旧履行。如因质量或供货不及时造成损失的,均由甲方负责。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有效期 6月。
九、其他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销售代理合同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在八喜快捷酒店(军分区店和新市政府店)销售甲方供应的产品,如有需求在其他区域销售,由双方协商统一而定。
二、乙方按收货单验收甲方产品后,甲方提供食品安全许可证及进口食品检测报告,以自己名义对外销售,独立承担责任。
三、甲方按照双方约定的价格和产品予乙方销售,乙方对所销售产品总额抽取提成20%,由前台推销成功产品额外加收5%提成单独结算予以前台。
四、代销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的义务:
1、按双方约定的时间、数量、质量、品种交付货物,由甲方送货上门,期间送货及取货运费均由甲方承担;
2、甲方接受在约定期限内乙方未能销售的存货,以及确保因质量问题第三人退给乙方的退货;
乙方的义务:
1、应妥善保管代销货物,因过错造成毁损或灭失的应予以约定价格赔偿;
2、按双方事先约定的价格和期限给付已销售部分的货款;
3、在约定期限内未能销售完货物的,应及时通知甲方及时处理,以免延期造成损失;
五、付款方式(月结):
1、乙方应于每月10日之前予甲方结算上月销售产品总额-20%提成后的货款,并以现金或者其它汇款方式支付给与甲方;
2、前台销售额5%则由甲乙双方与前台另行当日当面结算;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对所展示的样品负有报关及维护责任,如出现损毁,乙方应参考《送货单》进行赔偿;
2、乙方拖欠实销货款不按期清偿,应照实销货款的1.5倍赔偿甲方损失;
七、双方发生争议解决办法:
双方发生争议后,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通过法律途径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自1月8日起长期有效,如有调整双方协商。
九、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时开始生效。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5、委托代理合同协议书
本合同由下列双方签订: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电话: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律师事务所
法定地址:
负责人:(合伙所)/法定代表人:(国办所、合作所)
电话:
甲方因(注:此处概括表述委托事项)法律事务,经与乙方协商,现委托乙方指派律师担任代理人。为此,双方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根据《合同法》、《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委托代理事项
1、委托代理内容:
2、委托代理权限:以甲方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准。
3、委托代理期限:
本合同订立后如发生委托事项变化和/或代理权限变更,双方应就委托事项和/或委托权限变更事宜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条指派代理律师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经甲方同意指派律师__担任甲方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的委托代理人。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代理律师因健康、执业机构变动、被暂停执业等原因不能履行代理职责时,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代理律师执行本合同项下代理事务。
第三条代理律师的职责
乙方及其指派律师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的职责:
㈠诚实守信,勤勉尽责,按照法律、法规和律师行业的执业规定,尽力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㈡尊重甲方的知情权,及时向甲方通报代理情况;对甲方提出的有关意见建议,代理律师应当认真听取并妥善处理,
㈢保守在代理过程中所获悉的甲方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
㈣严格依据甲方的授权为代理行为,不得有损害甲方利益的越权代理或无权代理行为。
㈤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务之便利,非法牟取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所指向的甲方利益。
㈥谨慎保管甲方提供的证据和其他法律文件,保证其不遭受灭失。
第四条事实陈述和证据提交
㈠甲方应向代理律师陈述涉及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的全部事实,并按《证据材料提交通知》的要求提供有关证据材料和/或证据线索。如果甲方未按该通知要求的时间和内容提交证据材料和/或证据线索,由此产生的不利于甲方的后果,应归责于甲方。
㈡甲方向代理律师提交的有关证据材料为原件的,双方经办人应当办理交接签字手续;若是复印件,应由甲方指定的签字人在证据材料上签名确认。
第五条律师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
根据国家计委、司法部《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确定,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注;此处应详细订明金额、支付时间等)
第六条差旅费及其支付方式
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差旅费
第七条不属乙方的收费
乙方办理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涉及的下列费用,由甲方另行向其他收费机构或个人支付:
㈠人民法院、行政机关、仲裁机构、鉴定机构、公证机构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㈡经甲方同意的专家论证费用。
第八条禁止合同外收费
除本合同约定的收费外,乙方不再就办理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向甲方收取本合同约定范围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乙方代理律师以任何理由提出合同约定以外的任何收费,甲方应当予以拒绝。
第九条合同提前终止
在本合同订立或/和履行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但应将终止合同的事由及有关情况知会甲方:
㈠本合同订立后乙方发现存在不可克服的利益冲突,继续代理将违反法律或者律师执业规范。
㈡甲方坚持要求代理律师追求无法实现或不合理的代理目标。
㈢在事先无法预见的前提下,继续履行本合同将会给乙方带来不合理的费用负担,而双方未能就追加律师服务费达成补充协议。
㈣甲方故意捏造、隐瞒事实、弄虚作假,欺骗或误导代理律师,经代理律师指出后甲方仍不予纠正。
依据本条第㈠项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师服务费应予退还;依据本条㈡或/和第㈢或/和㈣项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师服务费不予退还。
第十条如遇事先无法预见的情势,代理律师在授权权限之外为维护甲方合法权益所实施的代理行为,甲方应予确认。
第十一条守约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单方终止合同,否则将依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㈠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之约定,其所收律师服务费(不含已实际发生的差旅费)应在甲方要求退费后全部退还甲方。
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之约定,除已缴费用乙方不予退还外,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缴清合同约定的全部律师服务费。
㈢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之约定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和/或差旅费的,乙方有权随时中止或终止代理服务,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㈣代理律师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因其工作疏忽或过失导致甲方经济损失的,按照乙方投保的《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合同》的有关规定向甲方赔偿。
㈤代理律师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因其故意导致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解除
本合同履行中,如一方要求解除合同,需由双方协商并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第十四条履职监督
为便于乙方了解承办律师的履职情况,甲方在乙方代理律师代理案件的任何一个阶段或乙方代理律师履职终止时,认真填制《律师服务质量征求意见表》寄、交乙方。
第十五条合同履行完毕
乙方的代理职责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注:此处应明确约定代理事项的结束点)时止。
第十六条争议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成都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七条合同生效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第十八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包括《授权委托书》、《律师服务质量征求意见表》、《委托事项法律风险告知书》、《证据材料提交通知》,在本合同签订时由甲方一并签收;前两项为待填文书,由甲方填制后送交乙方。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名):授权代表(签名):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本合同签订时间:
6、品牌代理权转让协议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烟台街客三站店(暂定名,最终名称以甲方和上海街客品牌所有人签订的合同上名称为准)转让事宜达成协议签订本转让合同。
第一条 乙方转让经营位于三站的街客奶茶店,乙方可以更改甲方的经营范围。
第二条 店面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店面位于,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三站市场内的街客加盟店(具体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 三站兴业路1号-YL—11号)达成以下协议。 2.该店面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合同约定交付给乙方使用。
3交接。
4. 甲方负责教会乙方人员街客所有产品的调配方法,教会为止。 5. 街客奶茶店的工作人员甲方协助协调继续在店里工作。
6. 乙方如需更改甲方和上海街客品牌所有人签订的合同上的被特许人名称,甲方愿意协助办理,但是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转让金用支付方式
1. 该店转让金为___________元(大写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街客公司收取的.店面门头字样和店内logo押金为___________元(大写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
2. 转让金支付方式:自本同生效后当日内一次性付清转让金 元。店面押金___________元将于日前交付甲方
3. 交接过后 ,乙方资金全部交付甲方后,街客公司出具的押金单据甲方要交与乙方,
4. 如乙方不经营街客店时甲方负责与街客奶茶公司协调并将街客奶茶公司押金___________元退还乙方。乙方如需更改甲方和上海街客品牌所有人签订的合同上的被特许人名称,甲方愿意协助办理,但是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店面交付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门店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设施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并协商解决
3. 甲方交还乙方的店面及附属设施应保持完好的状态,留下的物品甲方有权随处理
4. 在转让以后,甲方负责店面房租合同的转让到乙方名下事宜。一同协助乙方以后房租到期的后续房租的价格协调,房租由乙方支付。由租房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租、租房税、租房押金等)均由乙方支付甲方将不从中获取利益
第六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 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生效之后乙方将完全拥有街客三站店烟台市________路________号,乙方将拥有自主经营权利,甲方将不得与无故干预正常的经营。未尽事宜时,甲、乙双方可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补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7、品牌代理权转让协议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
代表: 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甲方愿意把原_________________网站版权、网站代理经营权及广告经营权授于乙方,乙方也原意接受_________________网站版权、网站代理经营权及广告经营权。
因此,考虑到上述情况,双方特签署合同和协议,并出于其它方面的考虑一致同意合同和协议应当写得周到细致,双方达成的协议如下:
第一条 双方义务:
甲方义务:
A.甲方愿意授权乙方独家_________________网站版权、网站代理经营权。甲方不得同意、授权、许可其他任何人或法人主体订立、出售或代理甲方之协议。
B.甲方将转让原网站的.所属版权(包括知识产权)给乙方,并协助提供网站经营技术与网站代码。
C.甲方将网站代理经营权与广告经营权转让给乙方,甲方不再享有原网站任何获益。
D.在网站交付前,甲方将尽最大努力以保持原网站样式,同时继续和保持网站和网页运行状态。
E.甲方向乙方提供有关用户、浏览者、库存量、使用报告、评估和用户研究、传送、统计要求的信息以及有关甲方的其它信息,乙方将适当地利用这些信息来推销广告。
乙方义务:
A.
第二条 双方权利:
甲方权利:
A.
乙方权利:
A. 乙方享有网站所属专利.产权或利益,其中包括知识产权。乙方有权利对原网站进行修改,转用或转让。
第三条 网站收益及广告费
本协议成立后,乙方所招揽的广告主因刊登广告于本网站所应支付的广告费用,均应直接由乙方向广告主收取。任何收益与甲方无关。
第四条 知识产权
本协议成立后,乙方根据这一协议获得网站所有硬件、软件、程序、密码、商品名、技术、知识产权、许可证、专利、商标、技术知识和经营过程(统称乙方技术)成为乙方独家的产权。甲方对乙方的这些独家产权没有任何权利、称谓权或利益关系。
第五条 保密
乙方和甲方互相向对方作出保证,任何一方都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有关这一协议条款的信息或对方认为不公开的保密信息,除非:
A.根据法律或法院(或规章法庭或行政法庭)有效判决必须提供的那些信息,在这种情况下,提供信息的一方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如果可能应在透露以前通知对方)并应设法使这些信息得到保密对待--如果可能的话;
B.作为其正常的报告或评估程序的组成部分向本单位审计员或律师透露这些信息,如果需要让他们知道本协议条款的话;
C.为了行使其跟本协议不相矛盾的权利;
D.跟在政府机关备案有关的信息,或法律所要求提供的信息,其中包括股票交易所或行情系统的规则所要求提供的信息;
第六条 时间
本协议生效之日:公元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七条 违约责任
双方都必须按照协议的内容执行。如有违约,违约方应向非违约方承担所有的经济损失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 管辖法律
本协议受适用于在中国签署和执行的合同的中国法律管辖并根据这些中国法律进行解释,不考虑法律冲突的原则。
第九条 通知
本协议要求或允许送达的所有通知都应该是书面通知,可以按后面列出的通信地址通过派人送达、电传、一级挂号邮寄送达。
第十条 协议的完整性
本协议为一完整之协议,取代本协议签立前双方以前所签立的有关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8、委托代理合同协议书
本合同由甲方:做为组团社和乙方做为代理社,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根据《旅行社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年月日订立。
一、组团社和代理社的联系信息:
组团社:
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电子邮件:联系人:代理社:
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电子邮件:联系人:
二、授权范围:
(一)招徕宣传;
(二)为旅游者提供旅_程咨询;
(三)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
(四)收取旅游费用;
(五)向旅游者通知有关行程事项。
甲方授权委托乙方为其代理(一)、(二)、(三)、(四)、(五)
(可选择删减)项旅游业务。
三、委托期限
本合同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至。
四、委托代理费用的相关约定
五、团款支付方式
六、代理社的义务
(一)必须遵守旅游法律法规;
(二)代理社应当勤勉尽责,维护组团社的利益;
(三)代理社须在组团社授权范围内代理委托招徕业务,并报告有关委托事项的进展情况;
(四)代理社无权超越组团社授权行事。如果确有需要,应当由组团社另行给予明确的授权;
(五)代理社变更联系信息的,应当及时通知组团社;
(六)代理社有义务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额向组团社支付团款;
(七)代理社须对其分支机构(分社、服务网点)的委托代理招徕旅游者事项进行监管,并向甲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组团社的义务
(一)与代理社诚实合作,向代理社如实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资料信息;
(二)如果组团社变更联系信息,应当及时通知代理社;
(三)无论何种情况,组团社向代理社提出的要求均不得违反旅行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八、对旅游者的违约赔偿
在组团过程中旅游者权利、责任和义务不受委托代理的影响。出现对旅游者的违约侵权的,旅游产品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承担委托招徕不当方面的责任。涉及到对旅游者的赔偿,按照便利旅游者和保护旅游者权益的需要,统一由乙方先行承担。甲方须在乙方垫付给旅游者的赔偿后的给旅游者的赔偿进行补偿。
九、保密约定
乙方对于甲方的相关信息以及资料、文件和其他情况(以下简称客户秘密)应当保守秘密,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组团社秘密。
十、合同的解除
(一)超过本合同约定的委托期限后,甲乙双方未对委托代理事项签订新的合同,本合同自动解除。
(二)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团款累计延期超过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但应书面通知乙方。
(三)如果代理社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组团社有权解除本协议,但应书面通知代理社。
十一、其他约定
十二、生效条件
本合同在双方签署后,由甲方至市旅游主管部门备案并获得《旅行社同业委托招徕授权书》生效。
十三、修改
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书面方式进行修改。
十四、争议的解决
双方同意,有关本合同签订、履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在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和调解方式解决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组团社)(签章):乙方(代理社)(签章):
代理人:代理人:
9、委托代理合同协议书
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委托代理项目:甲方将拥有产权(或处置权)的珠海市_______________(即:_______________)全权委托乙方代理出售。该房建筑面积_________㎡,非住宅面积_________㎡。
第二条委托出售价格: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并附送a、固定装修b、家私c、家电d、
第三条房款结算:甲方同意乙方以高于或低于上述委托价格对外销售该房屋,但乙方应严格按照委托出售价格与甲方结算。
第四条甲方如下事项
1、保证上述委托房屋产权清楚,无任何纠纷,否则甲方须向乙方及承购方承担造成损失的补偿。
2、同意承购方(同意打“√”):a、一次性付款b、按揭付款。
3、同意交易税费(同意打“√”):a、按国家规定各付b、买方包税c、卖方包税
4、同意该房屋交割前结清所有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有线电视收视费等使用费用,并迁出该房户口,以便承购方入户。
5、若该房仍在按揭,则自行清偿所欠银行款项。
第五条甲方须向乙方提供业主身份证及产权证明文件原件(指房地产权证、购房合同、房款收据或发票),并留存复印件。系产权共有人或委托他人还须提供共有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内无人居住及无财物,须提供该房屋钥匙。
第六条委托期限:自签定合同日起_____个月,即至____年__月__日止(若乙方已在上述期限内将该房屋售出,则委托期至产权及房屋转移到承购方完毕止)。
第七条销售费用:销售上述房屋所产生的宣传广告费及劳务费,概由乙方负担,与甲方无关。
第八条产权权属变更及房款给付:
第1种:该房未办产权证只需更名。甲方须在接到乙方通知(电话或信息)三天内为承购方办理好房屋更名手续;
乙方则在承购方取得更名后的购房合同和房款收据(或发票)后的三天内将房款一次性付给甲方。
第2种:该房屋已办理房地产权证。甲方须在接到乙方通知三天内同乙方及承购方将权属变更资料交予市房地产登记中心。交件的当日或次日,如果承购方是一次性付款,则乙方付给甲方房款总额的40%,余款在取得承购方房产证的当天或次日付清;如果承购方是按揭付款,则乙方付给甲方房款总额的30%(以银行批准贷款须交的首期为准),余款由银行直接划入甲方设立的帐号。
第3种:该房屋已办理房地产权证,但仍在银行抵押。乙方付给甲方壹万元,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三天内将银行所欠款项清偿,并取得撤消抵押登记后的房地产权证。清偿后,产权权属变更及房款给付与“第2种”相同。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若不按合同第八条的规定及时将房款给付甲方,每逾期一日,按银行同期利息支付滞纳金给甲方,超过15天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且乙方须按委托价格的15%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2、甲方若所委托房屋产权有纠纷或甲方变卦以及不按通知时间内来办理产权过户更名手续,应承担相应责任由此而导致承购方退购,则甲方须无条件返还已收全部款项并支付乙方委托价格的15%的违约金给乙方。
3、承购方购买房屋要求甲方清偿银行贷款后又不购买此房,则甲方已收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十条房屋交割:在承购方取得房产证的当天或次日,甲方须将结清了物业管理费及水电费等使用费用,并已迁出户口的房屋交给承购方使用。甲方与承购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一条佣金:该房屋成交后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佣金,为出售价格的2%及高于委托价部分。
第十二条委托期内,任何一方不得单方终止合同。该房屋为乙方_销售,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与乙方介绍的买家发生交易,不得自行或再委托他人销售,否则,除按上述标准支付佣金外,同时应按出售价的15%支付违约金给乙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或盖章即生效,均具同等效力。补充条款: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___
合同于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_________订立
10、着作权代理合同协议书
1、发表权:又称公表权,属于著作人身权,指作者享有将作品公之于世的权利。发表权的内容,包括发表作品与不发表作品两方面的权利。发表作品权,含何时发表、何地发表、以何种方式发表作品。出版、公演、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都是发表的形式。
2、署名权:署名权作为著作人身权的一项权利,各国法律都有规定。对于什么是署名权,主要有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是中国著作权法的第十条第(二)项之规定,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第二种观点认为署名权是指作者在自己创作的作品及其复制件上标记姓名的权利,又称姓名表示权。
3、修改权:是指作者依法所有享有的自己或授权他人修改其创作的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权:指保护作品的受歪曲、篡改的权利,属于著作人身权之一。 即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得对作品进行实质性修改,更不得故意改变或用作防伪的手段改动原作品。
5、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6、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7、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8、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9、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10、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11、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12、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13、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14、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15、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16、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